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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院惡火2姊弟慘死 低收入母遭列被告…檢要查關鍵30分鐘

被留在家中的4歲女童及2歲男童不治身亡。(圖/嘉義縣消防局提供)

被留在家中的4歲女童及2歲男童不治身亡。(圖/嘉義縣消防局提供)

嘉義縣民雄鄉16日發生嚴重火災,造成三合院內4歲女童及2歲男童身亡。警方調查發現該戶為父母育有5小孩的7口低收入戶之家,檢方則因母親把罹難小姊弟留在家中,列為過失致死罪被告,並要調查媽媽出門逾半小時的詳細過程。

據悉,由33歲何姓男子、32歲張姓女子,與兩人11歲長子、9歲長女、7歲次子、4歲次女、2歲三子組成的7口之家,主要靠擔任粗工的何男支撐家計。火災當天,父親外出工作、母親早上10時左右出門辦事,3名就讀國小的哥哥姊姊都去上學,僅有「被反鎖房間」的小姊弟在家中。

鄰居發現三合院起火後雖報警並嘗試救人,但因大門深鎖,直到消防連續破大門、房間門才救出全身80%燒燙傷,在床上奄奄一息小姊弟,可惜搶救後均宣告不治。消防局火場鑑識初判起火處為客廳;法醫解剖發現2幼童氣管內有碳粒沉積,符合生前吸入,並再採檢送驗有無毒藥物反應,確定2幼童確切死因。

張女告訴檢警,因住處曾遭小偷、怕小孩亂跑,才把門鎖換為密碼鎖,強調火災當天上午只是出門一下下。檢方依監視器確認張女上午出門2次,買早餐及到村辦公室拿取補給物品購物券;返家後再騎車購物,期間超過30分,另因張女過程中持續用手機通話,將對此進一步釐清。檢方也指,張女涉嫌留6歲以下子女在家獨處,還致死亡,今天正式將她列為過失致死罪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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