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大型遊動廣告車違停噪音問題 張斯綱:應加強稽查並取締

針對路上的大型遊動廣告車,北市議員張斯綱質疑,明顯就是非法改裝,為何還能在路上趴趴走。(圖/張斯綱辦公室提供)

針對路上的大型遊動廣告車,北市議員張斯綱質疑,明顯就是非法改裝,為何還能在路上趴趴走。(圖/張斯綱辦公室提供)

大型遊動廣告車經常在大街小巷遊走,宣傳效果十足,同時卻因為大型遊動廣告車在道路緩慢行駛、噪音、違規停車及非法改裝等問題,讓用路人在使用道路過程中飽受折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質疑,這些車輛明顯就是非法改裝,為何還能在路上明目張膽地趴趴走。

今(30)日張斯綱於交通部門質詢時指出,在商業區隨處可見的大型遊動廣告車,已明顯違反《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條,廣告物設置,以張貼、漆繪為原則,不得附加框架、設置於玻璃窗上(含內外)、影響行車安全及視線、加掛物品妨礙安全門開啟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二條加漆標識規定。對此,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此類遊動廣告LED的設置,已經明顯違反相關條例,並且不得在路上行駛。

謝銘鴻說明,目前已經開始聯合稽查,並會主動攔檢,卻未見成效;張斯綱強調,這種不符合規定的車就不應該上路,另外,這類大型遊動車輛噪音問題非常嚴重,應該聯合環保局進行聯合稽查。張斯綱說,目前經過限期改善車輛甚至有重複違規之情形,「這根本是在欺騙相關單位,交差了事。」

張斯綱要求交通相關單位,既然這類大型遊動逛告車已經明顯違規,並且業者經過稽查過後也未改善,交通局應修正現行《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

範,針對遊動廣告車輛應增加相關規範,並加重裁罰,同時要求相關單位加強稽查,取締違規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