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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店不是「柑仔店」 他曝正確台語寫法…網驚:一直都搞錯

(圖/翻攝自路上觀察學院)

(圖/翻攝自路上觀察學院)

俗稱「柑仔店」的雜貨店是許多老一輩的珍貴回憶。但很少人知道,雜貨店的正確台語寫法其實不是柑仔店,近日就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分享雜貨店的正確台語寫法,其他網友看了直喊「長知識了」。

原Po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分享北港朝天宮某百年雜貨店的招牌,上頭清楚寫著「𥴊(ㄍㄢˇ)仔店」。原Po表示這就是「雜貨店的台語正確寫法」。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我都唸乾媽殿殿」、「第一次看到這個寫法欸,長知識了」、「比較正統的寫法,可是大多數人反而看到傻眼呀」。

依據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雜貨店的台語叫kám-á店,寫法確實為上竹下敢的𥴊。其意為圓型盛物的淺竹筐,也可作量詞,用於計算竹簍、竹筐的單位。值得注意的是,𥴊仔和柑仔(橘子)的意思其實天差地遠,且兩者在台語發音也略為不同。

至於𥴊仔的名稱從何而來,有研究指是過去用於擺放米粉、冬粉、金針、木耳、魚脯等生活雜物來賣的竹製大盤子kám-á,雖然kám的本字不明,但很早期的台語書籍就用𥴊作為造形聲字並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