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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查道安基本法 趙正宇提案增加規範職業駕駛

立委趙正宇昨日晚間趕赴宜蘭,探視因為遊覽車翻覆受傷入院的八德鄉親。(圖/趙正宇辦公室提供)

立委趙正宇昨日晚間趕赴宜蘭,探視因為遊覽車翻覆受傷入院的八德鄉親。(圖/趙正宇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6)日逐條審查《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昨天宜蘭才發生遊覽車翻覆的不幸意外,立委趙正宇今天特別提出,草案中應增加對職業駕駛的特別規定,定期檢驗其駕駛能力,以保險用路人及乘客的安全。

趙正宇昨日晚間才趕赴宜蘭,探視因為遊覽車翻覆受傷入院的八德鄉親。他說,車上幾乎所有人都送進醫院,還有一位鄉親不幸過世,讓他痛心不已,所以特別針對《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中第九條針對駕駛人的規定提出意見。

趙正宇說,基本法草案中的第二章裡面雖然有規範到駕駛人,有規範到汽車運輸業者,但卻沒有針對「職業駕駛」有特別規定,我向交通部提出一定要擴充第九條規定或新增條文於第二章。

趙正宇提出,針對職業駕駛的駕照,應定期檢驗其駕駛能力,歐盟就規定職業駕駛人要定期受訓並進行駕駛能力測驗,但台灣卻只是上5個小時的課,結訓測驗居然還有像是車上不應抽菸、吃檳榔這種毫無鑑別度的考題,讓應該保障民眾交通安全的測驗淪為笑柄。

趙正宇也提出,針對職業駕駛行經各式路段,應規範其駕駛方式,像是昨日發生的事故是下坡,大型車就應該以低速檔行駛,運用引擎剎車而不是單純依賴腳煞,針對各種道路情形交通部也應該訂出駕駛的SOP。針對職業駕駛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資格也一定要入法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是建立在民眾的血淚中而推動的」,趙正宇說,縱使是基本法,也應該要盡可能地把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納入法條文字中,不應淪為僅有宣示性的口號,讓民眾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