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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起落4】擅自停飛 遭北檢限制出境

北檢在遠航停飛當天就傳喚張綱維,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限制出境。(圖/黃耀徵攝)

北檢在遠航停飛當天就傳喚張綱維,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限制出境。(圖/黃耀徵攝)

遠航在13日停飛後,張綱維遭北檢傳喚到案,訊後被勒令限制出境;不過張綱維遭傳喚的原因並非與遠航跳票的財務狀況有關,而是航空業為政府特許事業,若要航空公司要停飛,需在60日前向民航局申請。

若擅自停飛的話,就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0條之3,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雖然遠航事後表示,當天公告是「暫時停飛」,而張綱維事後出面也說「都是烏龍一場」並非永久停飛,同時表示「目前已經有3組人馬正在洽談注資」。

但民航局認為此舉根本在玩文字遊戲,但還是提出「18日下午17時前,聽取遠航陳述意見」,據悉目前民航局已經得知3組人馬的背景,這3組人馬並非科技業、金控業或者房地產業,但是資本都相當雄厚。

劉姓友人表示,很多人都說是惡意的倒閉的,從一個最簡單的角度想,若知道11日公司要倒,5日幹嘛去發11月的薪水,薪水也要6、7千萬耶。另外,每個月月底要付中油油料約六千萬,這個是月結,要一次付清不能開票的,11月底也把款項付清了,若是有計畫要倒閉這些都可以省了。強調:「遠航沒有其他的股東,他是獨資,倒了他損失最大,他怎麼會讓遠航倒,除非他真的撐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