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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老師性侵男童9次…同名師發文瘋傳「恐不只1人受害」 教育局回應了

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日前在擔任班級導師期間,多次對班上一名男童下手。(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日前在擔任班級導師期間,多次對班上一名男童下手。(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日前在擔任班級導師期間,多次對班上一名男童下手,還因此懷孕生下孩子。法院審理後,判女老師17年6個月有期徒刑。值得關注的是,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翻出與女老師同名同姓的貼文,發現該名發文者自述愛上班內13歲男學生,讓大家懷疑受害人可能不只一人。對此,桃園教育局回應了。

判決書指出,女老師是男童的國小五、六年級班導師,自2020年2月開始,不顧男童明確表達拒絕,在休息室發生9次性行為,後來懷孕產下1子。而經過親子鑑定,確認孩子的生父就是男童。整起事件直到男童父親發現兒子與女老師過從甚密,全案曝光。

法庭上女老師辯稱,在擔任導師期間,確實有和男童發生1次性行為,但是被對方強迫的,在休息室遭到男童推倒撞擊在地,由於頭撞地面、鐵置物架,一度是失去意識,「我當下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全身癱軟,後來我是下體痛醒的,痛醒之後我才知道男童對我做那件事,該次是我所生之子受胎的那次,至於男童說的9次,都是子虛烏有。」

法官審理認為,男童的證詞具體明確,倘非親身經歷,自難以詳述相關情節,而女老師本應盡其為人師表之義務,竟為滿足自己性慾,對學生進行侵犯,造成男童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審酌犯後態度,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2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合併處17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翻出,一名與女老師同名同姓的帳號曾於2005年發文自述愛上班內一名13歲男學生,甚至到求神問卜的網站問戀情發展,讓不少人起雞皮疙瘩,懷疑受害學童不只一人。對此,桃園教育局表示,正在釐清是否屬實,未來不排除擴大調查。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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