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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竟拍片「願意投降解放軍」! 高檢署起訴10名現、退役軍士官

高檢署指揮調查局破獲共諜案,起訴10名現役及軍士官。(圖/報系資料照)。

高檢署指揮調查局破獲共諜案,起訴10名現役及軍士官。(圖/報系資料照)。

高檢署指揮桃園市調處、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偵辦共諜案,破獲退役軍人陳、蕭、謝等3人遭中共吸收,在軍中發展組織,涉案軍階最高為中校,其中陸、吳兩個軍人甚至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背叛國家、出賣人民,喪失軍人武德至極,高檢署今將陳、蕭、謝等3個退役軍人,及陸、吳等7個現役軍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等罪提起公訴,在押6人將移審高院。

檢調查出,陳姓退役軍人2021年起,遭中共情報人員吸收,再吸收國軍現、退役士官兵,而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刺探我軍事機密,高檢署今年7月31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執行搜索多處,並向上溯源,並發動4波傳喚、搜索行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蕭、何、康、洪、及1名謝姓軍人、以及另1名謝姓現役軍人共6人獲准。

謝、何、康、洪等4名軍人遭吸收後,利用職務之便,交付多項軍事機密,收受中共交付之工作費。陸、吳兩軍人竟因謝姓退役軍人以金錢引誘,配合謝男要求,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劉姓軍人則在任職單位,竊取保密櫃內軍事機密。

高檢署痛批被告陳姓等10人皆為現役或退役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竟利益薰心,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陸姓軍人甚至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身為現役軍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惡性至為重大。檢察官均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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