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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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只想給二女兒!母拿200萬打發大女兒 律師曝「特留分解法」
律師蘇家宏分享一則案例指出,一名83歲母親長期與二女兒同住,生活起居均由對方照料,基於感謝之意,計畫在過世後將現居房產留給二女兒。不過,母親同時擔憂另一名大女兒未來可能提出爭產,因此提前規劃財產分配方式,引發法律上的疑問。該名母親過去為求公平,已由二女兒先行提供200萬元給大女兒,作為提前分配的財產。然而,由於當時並未留下書面證明或明確約定用途,這筆金流在法律上難以認定為正式的遺產分配依據,未來仍可能產生爭議。針對母親考慮在遺囑中要求大女兒「必須拋棄繼承」的做法,蘇家宏指出,拋棄繼承屬於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無法透過遺囑強制執行。即使遺囑載明相關內容,大女兒仍可依法選擇不拋棄繼承,並主張其法定應繼分。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儘管如此,遺囑仍是進行財產傳承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透過合法遺囑,可明確指定房產由二女兒繼承,但若內容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相關繼承人仍可依法提出請求。因此,在規劃遺產分配時,需同時考量法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在實務建議上,蘇家宏認為,除了立遺囑之外,應與兩名女兒進行充分溝通,說明財產分配的理由,並進一步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協議中可明確載明房屋由二女兒繼承,過去支付的200萬元則視為提前分配給大女兒的遺產,同時約定未來母親的扶養責任由二女兒承擔。若分配內容未明顯失衡,該協議在司法實務上具有一定效力。若大女兒不同意簽署協議,則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將房產轉為以房養老,降低未來可分配資產價值,或直接將房屋過戶給二女兒,並附帶扶養義務等條件。透過這些方式,可在符合法律規範下,降低未來爭議風險,蘇家宏直言:「財富傳承需要靠法律的穩定,不能只靠兒女的『良心』。」
江語晨《浪姐7》錄一半急離場!主持人幫緩頰「有私事處理」 貼文洩端倪
曾因出演周杰倫MV走紅的「J女郎」江語晨,近日參與大陸綜藝《乘風2026》(浪姐7)重返演藝圈舞台。未料節目開播後話題不斷,江語晨接連出現異常舉動,不僅深夜發文急尋「加州律師」,更在8日錄影現場突發狀況離場,引發外界對其個人狀態與法律糾紛的高度關注。根據節目直播畫面顯示,在最新一輪「一公小考」錄製過程中,江語晨表現明顯失常。她在舞台上多次出現節奏與動作不一致的情況,亦被觀眾發現記不住歌詞,整體演出狀態不如預期。演出結束後,她並未停留與其他參賽者互動,而是迅速背起隨身包包與資料夾,向主持人及現場成員深深鞠躬致意,隨即神情緊張地小跑步離開現場。對於突如其來的離場,主持人僅簡短表示「語晨姐姐因為有一些私事要抓緊時間去處理,一切順利、一切順利,理解理解。」然而,江語晨當下顯露出的焦慮與倉促,仍讓現場氣氛一度轉為凝重,也讓外界開始揣測她是否面臨重大突發狀況,甚至傳出可能退賽的聲音。江語晨匆忙離場。(圖/翻攝微博/芒果撈小黃)事實上,江語晨的異常早有跡象。早在7日凌晨,她曾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求助,表示急需能處理美國加州相關法律事務的律師。該貼文雖迅速刪除,但內容已被網友截圖並廣泛流傳,引發輿論關注。由於她過去曾長期在美國生活,相關法律需求被認為並非偶發。外界進一步分析指出,江語晨於2016年與美國籍機師結婚,婚後逐漸淡出演藝圈,並移居海外生活。直到2025年10月,她才對外宣布與前夫協議離婚,結束長達9年的婚姻關係。此次突發尋求律師協助,外界推測可能涉及離婚後續相關法律問題,包括財產分配或子女監護權等爭議。江語晨急尋律師。(圖/翻攝微博/江語晨)
媳婦需扶養公婆? 律師提1關鍵:排進順位第6名
律師蘇家宏近日針對網路流傳說法提出說明。起因是一則在Threads上的貼文指出,「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因為只要同住,在法律上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而且公婆的遺產妳一毛都分不到。」相關內容引發不少媳婦與準新娘關注,甚至有人質疑是否形同「孝道外包卻無繼承權」。對此,蘇家宏整理5項重點說明法律實際規定:1.結婚且同住才可能產生扶養義務蘇家宏指出,媳婦需與公婆同住,才可能被納入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若未同住,則不具備此項義務。若尚未結婚僅與伴侶父母同住,在法律上僅屬室友關係,亦無須負擔扶養責任。2.媳婦扶養順位較後在扶養義務的排序中,媳婦之前尚有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與家屬等順位,因此實務上真正由媳婦負擔扶養責任的情況並不常見。3.扶養以金錢給付為主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多以經濟支持為主,並不會強制媳婦親自從事照護行為,如餵食或日常照顧。且通常僅在公婆無法以自身財產維持生活時,扶養義務人才需負擔責任。4.扶養與繼承為不同制度蘇家宏表示,媳婦並非法定繼承人,因與公婆之間不具血親關係,即使曾履行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取得繼承權。不過,若公婆有意願,仍可透過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媳婦。5.扶養義務具雙向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者,彼此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若媳婦未來有扶養需求,在符合條件下,公婆亦可能需承擔照顧責任。
刪手足特留分修法啟動 張智倫:別讓遺願變遺憾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2)日表示,「手足特留分」是為了要順應現代家庭變遷,相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已逐步啟動修法程序,未來若被繼承人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手足就不可以再主張特留分分產;但若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手足仍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希望更貼近亡者真實心聲,充分表達亡者對財產分配的遺願。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被繼承人的遺願不能變成爭訟的遺憾。(圖/CTWant攝影組)現行《民法》第1223條在台灣受到不少爭議,因為現代不少家庭兄弟姊妹與被繼承人關係疏遠,甚至根本從未互動與扶養,但根據現行法規仍可主張繼承遺產的「特留分」,讓不少人大呼不公平。《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正流程刻正進行中,希望讓亡者未來有充分處理自身遺產的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會計師出身的張智倫介紹,「特留分」原先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保底」遺產,無論遺囑如何分配,這部分都要留給法定繼承人,「特留分」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再來才是兄弟姊妹,但若亡者只剩配偶和手足,兄弟姊妹即可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的遺產。張智倫分析,現行「特留分」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爭議有四:首先侵害了「遺囑自由」,因為被繼承人當然希望自個財產自己有自主處分權;第二若無子女又無父母,名下只剩一間房的亡者,一旦配偶為唯一繼承人,倘若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就可能面臨「賣屋還錢」窘境;第三因多元家庭型態是近年潮流,舊法是1930年代定的國民政府都還沒播遷來台,根本已不符社會現況;最後是少子化海嘯來襲,這種規定根本懲罰沒生小孩的人,搞得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張智倫強調,《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法目的並非要剝奪手足繼承權,而是要讓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者,祂的遺願不要再變成爭訟的遺憾,希望在財產權獲得充分保障之下,社會可以更進步。
癌末男近14億財產全給「小28歲嫩妻」 前妻一家炸鍋!女方回應了
大陸海南省三亞市近日發生1起財產處置事件。61歲男子侯老七(化名)因確診肺癌末期,在生命進入倒數之際,決定將名下價值逾人民幣3億元(約新台幣13.8億元)的全部資產,無償轉移至小他28歲的現任妻子名下,相關手續已全數完成,財產由女方獨立持有與管理。此舉不僅引發社會討論,也在家庭內部掀起爭議。綜合陸媒報導,侯老七與現任妻子結婚已10年,2人育有1子。儘管年齡差距明顯,但婚姻關係穩定,家庭生活原本平順。然而,侯老七近年被診斷為肺癌晚期,病情急轉直下,使家庭承受沉重壓力。在治療期間,妻子始終陪伴在側,從日常起居照料到多次就醫與化療,全程不離不棄。親友透露,侯老七歷經至少5次化療,身心飽受折磨,而妻子長時間照顧、情緒支持與陪同就醫,成為他抗病的重要支柱。侯老七表示,自己一生打拼累積的資產,在面對生死之際,最放心不下的是妻子與年幼的孩子,因此決定以財產轉移的方式,確保2人未來生活無虞。他強調,此舉既是對妻子多年陪伴與照顧的感謝,也希望在自己離世後,妻兒能獲得充分保障。然而,這項決定引發侯老七與前妻所生2名子女的強烈不滿。2人認為,父親將全部財產轉予現任妻子,有失公平,無法接受此一分配結果,家庭衝突因此浮上檯面。面對外界關注與家族爭議,侯老七的現任妻子也出面回應。她表示,自己從未主動提及財產安排,亦無意爭取丈夫資產,認為照顧重病配偶本是應盡責任。她強調,2人10年婚姻建立在情感基礎上,並非基於物質考量。對於後續發展,她指出,將持續專注於照顧丈夫的健康狀況,陪伴其完成治療過程,並盡力維持家庭穩定。至於財產分配所引發的爭議,她則表示不願過多回應,希望外界理性看待,也盼家庭能回歸平靜。
楊銘威、方志友傳婚變!酒後爆口角不忍了 經紀人7字回應
藝人楊銘威與方志友結婚11年,育有1子1女,過去一家4口時常被外界視為家庭生活穩定。不過,近期傳出兩人婚姻關係已出現變化,雙方疑似已各自尋求律師協助,朝協議離婚方向處理。對此,經紀人也回應了。據《鏡週刊》報導,兩人當年因未婚懷孕決定結婚,婚後多年來雖共同扶養孩子,也持續維持家庭生活表象,但其實長期存在個性不合問題,雙方多次磨合後,關係仍難回到穩定狀態。消息指出,直到某次楊銘威酒後與妻子爆發口角,成為婚姻關係轉折點,之後兩人開始尋求法律諮詢。去年方志友宣傳戲劇《舊金山美容院》時,曾被問到社群平台上較少出現楊銘威的照片。當時她解釋,因為演員身分關係,不希望過度曝光夫妻形象,以免影響角色表現。至於外界是否會因此聯想到婚變,她則表示,一家人出遊時多半互相拍照,不容易同時入鏡,加上兩人工作忙碌,照顧孩子也採分工方式。事實上,從去年中開始,外界便陸續傳出兩人婚姻生變的說法。楊銘威傳出曾在酒後向友人提及離婚手續正在進行,而方志友也曾向友人表達婚姻中的壓力。知情人士表示,楊銘威與方志友並不希望走上訴訟程序,若能就財產分配與孩子照顧方式達成共識,雙方傾向以和平方式分開。由於兩人年紀尚輕,事業也仍在發展階段,因此更希望好聚好散。據了解,雙方目前對離婚已有一定共識,並分別找律師諮詢,希望以協議方式處理後續事宜。針對協議離婚傳聞,雙方經紀人則回應表示,「家務事不便透露。」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精舍命案3大女護法重獲自由! 台北地院今裁定交保、科技監控
精舍命案偵結後,檢方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名作家王薀,以及其3大護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全案目前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而在歷經將近11個月的收押以後,台北地院今(1月22日)提訊3人以後,諭知梁70萬交保、幹以及游則以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回顧案情,王薀因為不滿蔡姓女會計處理財產分配有疏失,導致其損失數百萬元,因此指使信徒對其進行各類懺悔活動,不僅剃光頭甚至還逼她每天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近500次,並用肢體猛撞逼蔡女下跪磕頭,導致其最終因為橫紋肌溶解而死。檢方於2025年的3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王薀以及其信徒,包括藝人李威夫妻以及3大護法幹子昀、游秀鈴、梁碧茵等13名被告,當時法官認為3名護法的罪嫌重大,且供詞避重就輕疑有滅證、串供之虞,裁定續押禁見。在歷經將近11個月的收押以後。台北地院今日提訊3人,並諭知梁70萬交保、幹以及游則以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
曾砸32萬修補感情!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正式離婚 19年婚姻劃下句點
58歲奧斯卡影后妮可基嫚(Nicole Kidman)與鄉村音樂歌手凱斯厄本(Keith Urban)正式結束長達19年的婚姻。兩人於2024年9月以「無法調和的差異」為由遞交離婚申請,並於2025年1月6日完成離婚手續。依協議內容,雙方將共同監護子女,無需支付配偶贍養費或家人扶養費,財產則由雙方協議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曾是演藝圈公認模範夫妻,最終仍因性格分歧決定分開。根據《路透社》、《PEOPLE》與《美聯社》等多家外媒報導,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2005年在洛杉磯相識,隔年於雪梨舉行婚禮。多年來兩人育有兩名女兒,曾被外界譽為演藝圈模範夫妻。然而早在結婚10周年時,夫妻間已傳出關係不睦,兩人當時曾前往美國華盛頓州一處豪華伴侶度假村進行諮商,費用高達1萬美元(約新台幣32萬元),希望透過療程修復關係,惟最終仍未能克服雙方差異。凱斯厄本與妮可基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離婚後將採共同監護模式。根據《PEOPLE》取得的法院文件內容,雙方月收入均超過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5萬元),因此同意放棄所有配偶贍養費與家人扶養費,並各自承擔法律費用及相關支出。財產方面,包括投資、銀行帳戶、家具家電與個人物品等,將由雙方協商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在子女監護安排方面,兩人同意採取共同監護模式,兩名女兒未來每年有306天與母親同住,另有59天與父親相處,並安排每兩週一次的週末團聚,時間自週六上午10時至週日晚間6時。所有關於子女教育與醫療的重大決策,需雙方共同同意。協議中特別強調,儘管婚姻結束,雙方仍須維持「充滿愛、穩定、一致且具滋養性」的親子關係,並不得對對方或對方家人發表任何負面言論,也鼓勵孩子在雙方家庭中都能自在生活、保持親密連結。事實上,凱斯厄本早於2024年夏初搬離家庭住處,展開分居生活。當時妮可基嫚一度不願結束婚姻,曾多次努力挽回,期間姊姊安東妮亞(Antonia)也給予她精神支持。經過數月溝通與調整,妮可基嫚最終放手,選擇給彼此自由。根據消息人士指出,雙方兩名女兒對於新生活模式適應良好,並未出現明顯衝突,整體過程平和順利。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圖/翻攝自X,@7NewsBrisbane)
誠泰少東不認罪駁前妻指控! 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林致光不認罪,認為林穎孟對9個月的婚姻別有居心,財產分配的官司中竟一路從250萬要到超過5000萬元。受命法官廖棣儀詢問林致光,為何手機錄影的畫面會有明顯的晃動時,林致光解釋自己沒有碰到手機,只有快要碰到而已,因為他的手有呈現遮擋的動作,因此會比較靠近手機,並強調自己沒有接觸到手機,也沒有如同告訴人所說先把手機搶過來,鏡頭在晃動也是對方自己沒有拿穩,指控對方都在捏造事實,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林致光在辯論環節時,表示自己主張真正的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其次,林致光認為對方在婚姻期間,經常會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錄音,並用誇張的方式來扭曲反應,事後卻又和被告互動親密恩愛,讓被告對感情的真實性沒有提出懷疑。此外,告訴人曾表示自己願意進行人工生殖,但在獲得胚胎前夕對方的態度卻出現巨大轉變,且有很多攻擊性言語,不願意理性溝通,當問即對方這樣的生命要如何處理時,她卻只談錢的部份,最終只能導致這樣的生命被銷毀,也成被告心中永遠的痛。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最後,林致光認為,目前兩人正在打財產分配的官司,而林穎孟對為期只有9個月的婚姻,竟然一路從250萬要到將進1000萬,如今更是要到5000萬元以上,實在令人咋舌。懷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拋棄繼承省麻煩?理財顧問揭「台灣人最貴誤解」 做錯多繳百萬稅金
許多家裡有中風、失智、行動不便長輩的民眾為求程序簡便,常常會建議對方辦理拋棄繼承,希望能在親人逝世後盡量避免麻煩。不過,理財專家提醒,這項看似替長輩節省麻煩、避免負擔的建議,其實是在替全家丟掉1,246萬的扣除額,還可能因此多繳124萬元至249萬元的遺產稅,建議民眾三思而後行。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許多家裡有長輩中風、失智、行動不便的民眾,都會聽過「媽說她不要繼承啦,她也用不到,乾脆辦拋棄吧?」、「媽中風很嚴重,讓我們兄妹處理比較快吧?」等類似說法,認為讓長輩辦理拋棄繼承,能幫忙對方省麻煩、避免負擔,但真相完全相反。專家指出,繼承人身分消失等於「所有扣除額全部蒸發」,不僅僅是少拿遺產,而是把政府給的扣除額整袋丟掉,如果長輩同時符合配偶身分、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中風、失智等),依法可以使用的扣除額包括配偶扣除額553萬、重度以上身障扣除額693萬,兩者總計達1,246萬元,一旦「拋棄繼承」,扣除額瞬間歸零。廖嘉紅進一步說明,除了扣除額,拋棄繼承可能使全家多繳上百萬遺產稅,若以遺產稅率10%及20%計算,需多繳124~249萬元遺產稅。另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身障子女或父母皆可再加扣693萬元,然而只要一辦理拋棄,就不能反悔或撤回,法律沒有模糊空間。專家點出3個最常見、也是最貴的誤解,首先為了不要讓長輩以後再走一次遺產稅,所以叫對方拋棄,結果反而害「這一次」就多繳上百萬;第2,很多人認為長輩不會花錢、孩子處理比較快,但不等於要讓她喪失扣除額,正確做法是遺產分割協議;最後,拋棄只是程序、與稅務無關,這是台灣家庭最容易踩的稅務地雷。廖嘉紅建議,不要叫長輩拋棄,而是先讓對方「接受繼承」保留扣除額,再簽《遺產分割協議》決定怎麼分,如此一來便能保留1,246萬扣除額,少繳百萬稅金,至於財產分配則可以按需求來調整,「家人離開後,我們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會變成留給下一代的智慧,也成為我們給上一代的尊重。一次對的決定,可以少掉一筆稅、避免一場誤會、也替家人的愛,留下一個最好的出口!」
為千萬家產嗜血砍姊妹!目睹丈夫犯案 兇嫌妻崩潰哭喊:我該怎麼辦?
新北市三重區6日下午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60歲陳姓男子疑因1000萬元信託家產分配未列其名,與2位親姊妹爆發激烈爭執,情緒失控下竟持刀攻擊。61歲的大姊胸口中刀倒地,經送醫搶救仍不治;55歲的妹妹雙手與右大腿受傷,所幸意識清楚;上前勸阻的陳男妻子也被波及劃傷。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將陳男逮捕,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這起事件發生於6日下午2時30分許,據了解,陳家姊妹當天前往三和路住處,與弟弟商討父母遺產分配問題,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陳男情緒激動,突然衝入廚房持刀返回,朝親姊姊胸口猛刺,妹妹見狀上前阻止也遭攻擊,陳妻試圖勸阻時亦被劃傷。警消於2時39分接獲報案趕抵現場,發現屋內血跡斑斑,大姊倒臥客廳已無生命跡象,妹妹與陳妻則受傷送醫。大姊因刀傷深及臟器,於下午4時宣告不治。陳妻在醫院急診外情緒崩潰,坐地痛哭:「我到底該怎麼辦?」場面令人鼻酸。警方調查指出,陳家為當地地主戶,早年因土地改建取得分配住宅,陳母與女兒分得樓上房產,陳男則住在旁邊公寓。近年房屋因屬海砂屋即將重建,財產分配問題成為導火線。鄰居透露,陳男平時個性內向、喜歡畫畫,未見暴力傾向,僅知家中長年對財產問題存有歧見。警方表示,陳男行兇後呆立現場未逃離,經警員當場逮捕。初步排除外力介入,研判為家產爭議引發的突發衝突,詳細案發經過與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這起原為家庭協商的談話,最終卻釀成難以挽回的親情悲劇。
粿粿爆婚內出軌王子 范姜彥豐討1600萬太狠?律師揭真相:無關外遇
男藝人范姜彥豐與女星粿粿(江瑋琳)婚變風波延燒,女方爆出婚內出軌男星王子(邱勝翊),外界關注焦點除外遇爭議外,粿粿訴苦自己長期承擔家庭開銷,並反控范姜彥豐談離婚開口要1600萬也受到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撰文解析,他認為金額與外遇賠償無關,而是涉及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知名律師呂秋遠今(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有許多人誤會范姜彥豐要求千萬賠償是針對外遇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實際上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賠金額已逐年下降,一般中產階級案件約在40萬元上下,鮮少超過百萬元,更不可能動輒上千萬。因此,呂秋遠認為范姜彥豐提出的金額,應是根據婚後購買不動產的「房屋殘值」進行分配,而非情感損害求償。呂秋遠舉例說明,若婚後房屋價值為4000萬元、尚有1000萬元貸款,則淨值為3000萬元,依法夫妻離婚時,另一方可請求分得一半,即1500萬元。若粿粿名下的不動產屬於婚後購得,范姜彥豐依法即可要求分配殘值的一半,與外遇行為並無直接關聯。針對粿粿聲稱「貸款與家庭開銷都是她負擔,范姜彥豐無權分錢」的說法,呂秋遠表示,此論雖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確。依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的財務支出屬家庭分工的一部分,無論誰賺得多或誰負擔貸款,皆被視為共同維持家庭的「生活費用」,與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並無直接影響。換言之,就算房貸、帳單或生活開銷全由一方支付,仍須依法平分婚後財產。不過,呂秋遠也強調,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對於「長期未盡家庭義務」或「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的一方,減少其財產分配額;若粿粿能證明范姜彥豐在婚姻中毫無貢獻,確實有機會爭取減免分配金額。最後呂秋遠認為,婚前與婚後財產的界線、貸款來源、家務勞動與情緒付出,皆是法院判斷的依據;他也提醒,離婚糾紛應「交給法院,不交給媒體」,因為輿論與網友無法解決金錢問題,只會讓家務事變成公審。另外,呂秋遠也強調,「沒有誰吃軟飯,家務勞動與付錢同樣重要。若不想分財產,最簡單的辦法只有一個,「沒有結婚、就沒有離婚、就沒有分配財產的問題」。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心碎最終訴請離婚獲千萬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規矩」等語。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多條線索暗指粿粿「毫不尊重老公」 徵信社發聲掛保證:絕對可支持范姜
藝人粿粿與老公范姜彥豐結婚3年,近月來屢傳出婚變,兩人皆未對外說明,不過昨(29) 日范姜彥豐突發聲指控女方「道德淪喪婚內出軌」,並在文內標註粿粿與王子(邱勝翊),強調自己有兩人的明確出軌證據。而日前徵信社執行長上節目提到的一個案例引發熱議,被網友翻出他就是在講這段三角關係,且在范姜彥豐的聲明曝光後,他親發聲直言「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彥豐」。網紅丹妮婊姐上個月在Podcast節目,邀請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當來賓,他指出手邊有個三方都是知名演藝人員的案子,並直呼妻子對丈夫已經沒有任何尊重可言,「像以這個案件來講,當事人最害怕的是談判過程被對方做文章、被攻擊演藝生涯,如果今天可以深入去把一切責任攬在身上,讓當事人置外,讓對方知道有不可逾越的風險跟高牆,自然而然有可能把金額拉到當事人談不到的數字。」謝智博進一步指出,本來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跟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最後大概能分得5、60萬頂多80萬,但透過他們協商有機會拿到3千多萬。他還透露線索指稱,「某某人9月份要去中國拍片,也有在中國開演唱會」、「小王形象很健康,弟弟也是,很陽光長得帥」,而當時此案並未被媒體爆出。如今片段被網友挖出,指出王子在8月底曾在廣州開過音樂會,並猜測可能是范姜彥豐有找徵信社,手邊才會握有關鍵證據。對此議題,網友紛紛在社群平台Threads熱烈討論,有人稱「老實說范姜跟粿粿的事我還是處於觀望態度,家家有難念的經,不知道他們是屬於哪一種的?先吃瓜不罵不站邊」,沒想到就引來謝智博本人回覆:「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不會有任何問題。」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回應網友貼文。(圖/翻攝自Threads@detectivetaiwan)
控粿粿出軌王子「身邊人都知情」還公開揶揄! 范姜彥豐:險被引導放棄財產分配
前中信兄弟啦啦隊女神粿粿與男星范姜彥豐結婚3年,未料婚變消息傳了3個月,兩人日前都未出面回應。而范姜彥豐今(29)日親自發片怒控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邱勝翊),稱他們在聚會上還能一邊唱歌一邊笑著揶揄自己,身邊知情的人幫兩人隱瞞,不知情的人被他們利用。此外,范姜彥豐更透露女方曾引導他簽署婚後放棄財產分配,所幸家人了解來龍去脈後及時阻止。范姜彥豐今日中午無預警在社群平台標註王子和粿粿的帳號,直喊「你們一定覺得偽裝成朋友的樣子,越大膽就越安全,而且還永遠不會被發現吧?」並透露粿粿與王子、友人於3月底至4月中,一同前往美國旅遊後,就明顯出現異狀。粿粿回國後稱希望可以有更多自己的時間與朋友相處,漸漸地不太告知他行蹤、早出晚歸,也對自己的態度越來越差。范姜彥豐指出,在與粿粿在溝通過程中,對方曾利用他以「維繫婚姻及家庭」的心態,引導他簽署放棄婚後財產分配條款,所幸家人及時阻止,然而沒多久就看到她與王子有明確的出軌證據。某天他與粿粿攤牌,希望對方誠心認錯,沒想到她發誓絕對沒有對於婚姻不忠的行為,那刻自己才看清這一切,事後開始進入協商環節。然而,協商4個月來,兩人始終沒有悔意,且工作室帳戶由女方控制,因此自己陷入經濟困難。當知道真相後,范姜彥豐看過去一同玩樂時的照片、影片,甚至想起他們過去開的玩笑,真的讓人毛骨悚然,「你們親手毀了一個家,而在聚會上居然還能一邊唱歌一邊笑著揶揄我,當時肯定覺得很好玩吧?」並直言身邊知情的友人幫他們隱瞞,不知情的人被他們利用,認為自己的信任和真心已經被狠狠踐踏,最終成了戴著綠帽的小丑。
快訊/范姜彥豐怒控「粿粿劈腿王子」! 婚變傳3月自曝被戴綠帽
前中信兄弟啦啦隊女神粿粿與男星范姜彥豐結婚3年,近月來屢被爆婚變,18日更被爆料指出雙方未證實婚變,是因為正在透過律師協議贍養費。對此,范姜彥豐今(29)日終於親自發聲,在影片中怒控粿粿出軌藝人王子(邱勝翊),「我的信任和真心被狠狠踐踏,最終成了戴著綠帽的小丑。」范姜彥豐直接在社群平台標註王子和粿粿的帳號,並喊話「你們一定覺得偽裝成朋友的樣子,越大膽就越安全,而且還永遠不會被發現吧?身邊知情的幫你們隱瞞、不知情的被你們利用,我的信任和真心被狠狠踐踏,最終成了戴著綠帽的小丑。」范姜彥豐接著表示,當知道真相後,再回頭看過去一同玩樂時的照片、影片,甚至想起他們過去開的玩笑,真的讓人毛骨悚然,「這頂綠帽究竟從何時開始就戴在我頭上了?」並稱他們親手毀了一個家,而在聚會上居然還能一邊唱歌一邊笑著揶揄自己,當時肯定覺得很好玩。范姜彥豐坦言,一向不喜歡主動找人訴苦,因此真的打從心裡感謝這段時間願意關心他、支持他的家人和朋友們,「你們可能很難想像,當我在無盡的絕望裡有苦難言時,你們的每一份溫暖,都支撐著我面對每天的黑暗,也抱歉之前還沒辦法透露什麼內容,如今我決定尋求法律途徑,站出來與兩人對抗,同時這份聲明也是為了給粉絲及媒體一個交代。」范姜彥豐也在影片中補充說明,表示3月底至4月中,粿粿、王子與友人一同前往美國旅遊,因為時差關係,自己刻意選在當地白天時聯繫粿粿,但整天下來往往都只收到簡短回覆,粿粿也未曾主動提及想看孩子,不過他依舊主動傳影像、打視訊給對方。范姜彥豐說,在粿粿回國後,她說玩得很開心,也想了很多,覺得夫妻兩人之間太常黏在一起,希望之後可以有更多自己的時間各自與朋友相處,之後就三天兩頭與同一群人出去,漸漸地不想告知他行蹤,幾乎睡醒就出門、凌晨甚至是早上才回家,對自己的態度越來越差,導致身心狀態處於不健康狀況。范姜彥豐指出,粿粿曾引導他簽署放棄婚後財產分配條約,所幸家人及時阻止,他也停止挽留對方,「沒多久就看到她與王子有明確的出軌證據,回想起那刻,是人生第一次體會到撕心裂肺的痛」。而某天他與對方攤牌,希望對方誠心認錯,沒想到她發誓沒有對於婚姻不忠的行為,那刻自己看清這一切,事後開始進入協商環節,粿粿及王子目前仍有密切往來,因此他現已停止退讓,才發這次聲明。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懲罰無後惡法3/南韓民眾早受不了鬧上法院 2024判違憲立即失效
世界各國在繼承法制上的潮流,是越來越重視並保障個人的遺產自主權。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如日、德、法、瑞士、義大利等,雖然仍有特留分制度,但其保障範圍僅限於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及配偶,鮮少將旁系的兄弟姊妹納入強制保障的範疇。南韓憲法法院也在2024年正式宣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違憲,而且是立即失效,許多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也因此判決駁回。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0月8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並說法務部在2016年便已將此列為重要議題及擬相關草案,當時即因各界意見分歧兩極化,一說兄弟姊妹感情好,一說會讓手足反目成仇,加上跨屆不連續而擱置。法務部長鄭銘謙在今年10月8日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圖/黃耀徵攝)法務部今年4月也已再委託學者研究「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預定12月底前提出,且持續參考國外立法情況,希望在2026年展開修法工作。CTWANT調查,如今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提案雖已成立,但也掀起民眾反對廢除此法的聲音,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他在網路看到許多民眾留言,發現部分可能對此誤解,因此特別說明,目前協會發起主張廢除的僅是「限制遺囑自由的特留分」,並非是廢除兄弟姊妹應繼分。劉韋德說,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將決定權還給被繼承人本身,由遺囑來決定是否分配,而非由法律強制執行最低限度的分配。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廢除,只有在被繼承人立有有效遺囑,且遺囑明確將財產分配給他人時,兄弟姊妹才會被排除繼承。簡而言之,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為了保障個人的遺囑自由,但絕非全面廢除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劉韋德說,應繼分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法律為兄弟姊妹預設每位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比例,因為兄弟姊妹在繼承順位上屬於第三順位。因此,即使特留分被廢除,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作為法定繼承人的應繼分權利,仍將根據現行《民法》維持不變,繼續享有其繼承權。而特留分則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設的最低繼承保障額度。它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目的是對被繼承人立遺囑處分財產的自由設定限制;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此外,記者上網爬文,看到許多文章教導無子女民眾如何在生前轉移財產,讓兄弟姊妹無法爭取其特留分,但真的能奏效嗎?劉韋德說,有文章建議先生在世時先將財產過給太太,理論上是對的,但是問題是誰先走並不知道,萬一過給太太,但是太太先走,那不又變成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分?若先生過給太太後兩人感情不好離婚,先生不就損失大了,因此,這些都不是解決之道,有問題的是制度,而不是用奇怪方式去解決。劉韋德強調,台灣將兄弟姊妹納入特留分保障範圍,已與國際主流趨勢背道而馳,並且與現今社會現實脫節,且是世界罕見的立法,實在值得討論與修法。
Ryu離婚財產分配內幕曝光 女畫家不解:為何每月給Yuma錢
馬來西亞籍YouTuber Ryu去年與前妻Yuma爆出雙出軌事件,對象分別為大陸女畫家及另1名YouTuber Tommy,最終於今年1月離婚。不過Ryu與女畫家交往僅8個月,女畫家就證實分手,近日女畫家更透露Ryu與前妻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內幕,讓她直呼「我真的不理解」。日前女畫家在Threads發文分享,Ryu與Yuma原本協議將房子、車子賣掉後平分金額,而Ryu先一次性匯了一年的房貸給Yuma,並約定後續房子賣出後,會將退回多餘款項給Ryu。當時女畫家還認為Ryu很靠譜,因為一次性匯完錢就可以減少與Yuma聯繫的機會。不過女畫家指出,車子與先前談妥的處理方式不同,價值約150萬的二手車Yuma沒有支付任何金額就直接拿走。對此,Ryu只回應「Yuma說她要就給她了」,表示自己只想快點離婚。女畫家表示,她多次建議Ryu向前妻討回應有的款項,但Ryu卻說「沒臉開口」。女畫家透露,讓她更無法接受的是,在房產與車子都已分好後,Ryu仍持續每月匯錢給Yuma,讓她直言站在自己的角度「真的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