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
」 離婚 遺產 遺囑 陳幸妤 趙建銘
Lululemon創辦人20年婚姻告終! 「沒簽婚前協議」逾1932億身家分配引關注
知名運動服飾品牌Lululemon創辦人奇普(Chip Wilson)驚傳將與妻子雪儂(Shannon Wilson)結束20年婚姻。由於2人並未簽署婚前協議,奇普高達61億美元(約新台幣1932億元)的身家該如何分配,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根據《彭博社》報導,71歲的奇普與52歲的雪儂,日前向身邊友人透露分居消息,雙方也已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提起家事訴訟,但相關法院文件處於封存狀態。奇普於1998年創立Lululemon,雪儂則為品牌創始首席設計師,是品牌創立初期的重要成員之一,曾參與多款產品設計。隨後,2人於2002年結婚,奇普過去也曾多次公開肯定雪儂的貢獻,認為雪儂是Lululemon早期成功的重要推手。據了解,2人雖在10多年前陸續離開Lululemon,但奇普目前仍是Lululemon最大股東之一,持有約8.6%的股份,市值接近10億美元,除了Lululemon股份外,奇普還持有芬蘭運動集團「亞瑪芬體育」(Amer Sports Inc.)約18%的股份,價值接近30億美元,此外奇普也擁有不少房地產等資產。據悉,亞瑪芬體育旗下擁有多個知名運動品牌,包括高級戶外品牌始祖鳥(Arc’teryx)等。至於雪儂則持有Lululemon約1%的股份,市值約1億美元,以及她曾創辦輕奢運動品牌Kit and Ace,並在2018年將公司出售。不過,由於2人沒有簽署婚前協議,離婚後如何處理這些資產仍有待協商,目前這起家事訴訟文件遭到封存,因此2人的具體資產分配內容尚未公開。報導指出,這場離婚也讓外界關注是否可能牽動Lululemon的股權結構,若雙方財產分配平分,可能會進一步影響Lululemon股價。事實上,Lululemon的股價4日在紐約交易時一度重挫19.5%,跌至2018年5月以來最低點。
遺囑寫好就萬無一失? 定期檢視與修改才是關鍵
許多人以為,只要寫好遺囑,身後事就規劃圓滿,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但其實遺囑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文件。定期檢視與修改遺囑,其實和撰寫遺囑本身同等重要。為什麼遺囑需要定期修改?遺囑的目的,是確保財產能按照本人意願分配、妥善照顧所關心的人。然而人生是動態的,立遺囑當下的考量,很可能隨時間而改變,例如:• 財產增減與變化:買賣房產、投資獲利或虧損,都可能讓遺囑中列出的財產項目與實際狀況不符。• 家庭成員變動:新生兒誕生、子女婚嫁、親友離世,都可能影響繼承人的安排。• 遺囑執行人狀況:當初指定的執行人是否仍具備執行能力?若對方年邁、患病甚至已過世,又該由誰來完成遺願?• 個人意願改變:隨著人生閱歷增加,對財產分配方式或特定人選的考量,也可能有所調整。以下這個真實案例,正是最好的提醒。案例:陳老太太的遺憾陳老太太多年前預立遺囑,指定最信任的弟弟擔任遺囑執行人。數年後,弟弟不幸中風並喪失行為能力,但陳老太太始終沒有更新遺囑。直到她過世,家屬才發現遺囑執行人根本無法履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陷入困境。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客觀環境與主觀意願的變化——無論是執行人、受益人的健康狀況,或是生存與否——都可能影響遺囑的妥適性與執行順暢度。定期檢視遺囑,絕非多餘之舉。每年檢視一次,生日就是最佳提醒日為避免類似遺憾重演,台灣遺囑協會建議:每年至少檢視一次遺囑,而且最好選在自己的生日進行。畢竟大家通常都會記得自己的生日,趁著慶生的同時順手檢視身後規劃,確保遺囑內容隨時符合最新心意,是最容易養成的習慣。只有「自書遺囑」可以自行修改不是所有形式的遺囑都能隨意改動。根據民法規定,在各種遺囑形式中,唯有「自書遺囑」可以由立遺囑人自行修改;至於公證遺囑、代筆遺囑或密封遺囑等其他形式,只能用遺囑撤回或以其他遺囑取代,較為不便,因此自書遺囑在遺囑後續修改上,相對最為簡便靈活。讓遺囑真正成為人生圓滿的句點寫遺囑,是規劃人生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別讓一份過時的遺囑,成為人生最後的遺憾。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邀請專業律師現場說明,解答民眾常見疑問。歡迎有興趣的讀者踴躍報名。115年9月講座報名:歡迎到協會官網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
陳幸妤開撕前夫! 黃越綏重話批趙建銘「現代陳世美」
由謝震武律師主持的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近期針對資深藝人陳盈潔離世以及陳幸妤狠批前夫等熱門新聞,邀請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資深婚顧ViVi與徐人和律師,共同探討,「敢愛敢恨為愛開撕、犧牲扛債!陳盈潔、陳幸妤緣滅兩樣情」。兩性專家黃越綏老師回憶過去與陳盈潔曾有一面之緣,當時陳盈潔主動打招呼並讚其個性阿莎力。黃老師指出,認識許多藝人後發現生活皆在「不安定中追求安定」。早期演藝人員作秀空檔常以打牌過度,資金來得快、輸贏大,極易感染吸毒、賭博等惡習;加上台前光鮮與謝幕後的空虛,一旦遇到愛情騙子便容易陷進去。狄志為表示,陳盈潔曾有過婚姻且前夫對她很好,後因債務問題,在律師建議下離婚較能保護彼此。陳盈潔入監後前夫仍前往探望,而她人生最大的遺憾則是沒有當過媽媽。徐人和律師分析,陳盈潔離世後的債務依然存在,若繼承人拋棄繼承則無須處理;若未呈報遺產清冊,法律上仍須以其遺產清償。但依現況來看陳盈潔應無遺產,債權人恐難要回金錢。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資深婚顧ViVi與徐人和律師,上節目探討近期陳盈潔、陳幸妤的新聞事件。(圖/和展影視提供)黃越綏老師談及陳幸妤時,表示她是個勇敢堅強的女生,在辛苦與排擠、霸凌中長大卻從不哭訴。黃老師相信陳幸妤是真的愛過趙建銘,如今向媒體公開發表諸多言論,代表累積已久、準備做自己。黃老師更直言陳幸妤很倒楣遇到趙建銘,重話直批:「陳幸妤很倒霉碰到趙建銘這現代陳世美,趙建銘就是忘恩負義。」針對陳幸妤於診所評論區留言,徐律師指出,針對醫師醫術與醫療行為的評論屬可受公評事項,可能不構成誹謗罪;但留言若點出特定人士全名,則可能觸犯個資法。此外,夫妻間的婚內贈與在離婚後依法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資深婚顧ViVi表示,若先生負債坐牢是為了養家或投資失敗,自己願意幫忙還債並每週探望;但若是因為小三而坐牢,絕不輕饒且一定要把錢要回來。ViVi也分享自身經驗,先生曾結交長相非奸即盜的損友,雖事先提醒不要走近,但對方創業失敗借錢,先生騙她是感情好的同事急需救急。隨著各種線索瞞不下去,先生才吐露真相,最後該名友人人間蒸發,借出去的錢根本追不回來。
北港滷味突宣布停業!老闆曝「房事問題」:被離婚了
「北港滷味」在雲林經營約10年,是不少在地人熟知的美食店家。不過,老闆昨(15)日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因「房事問題」衍生家庭糾紛,最終走上離婚一途,店家也因此將暫時歇業。至於未來是否會重新營業,目前仍未有定案,消息曝光後讓不少忠實顧客相當不捨。「北港滷味」老闆15日在個人臉書發文,並貼出離婚協議書,無奈寫下「北港滷味這次真的要暫休一陣子了」。他透露自己「臨時被離婚」,新房全歸女方、店面則歸自己,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先找到一個可以居住的地方。老闆進一步說明,兩人是因為房事問題衍生家庭問題,最後走到離婚這一步,「口頭要我自己出去找,真的跟人聯絡了,都還沒真見面也不行」。至於財產分配,老闆則表示,「至於財產分配我也懶得爭取,該欠人家的就當作欠人家的,屬於我的要多拿也無所謂,老天自有安排」。而外界最關心的「北港滷味」未來是否還會繼續營業,老闆坦言,當初兩人是為了創業才走在一起,店家原本也是以「雙人店」的模式設計,如今雙方已經離婚,他自己也還沒想好是否要繼續經營,「這幾天待我耍廢一下」。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忠實顧客留言關心,甚至有人直接把焦點放在招牌美食上,留言「只有我關心吃不到滷蛋白嗎」、「雖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是有手藝不怕走到哪會餓著」、「離婚為什麼要影響到滷味攤,滷味是無辜的」、「還好你還有拿得終生吃飯權(拿到滷味經營權)」。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不一定是珍奶、炸雞!專家曝「水果吃錯恐變胖」 這5種放心吃. 司機疑睡著!匈牙利巴士「失控翻覆墜溝」 釀12人死亡10人重傷. 希臘度假釀悲劇!17歲少年洗澡「拿蓮蓬頭」突遭強烈電擊身亡
陳幸妤千字留言突消失!趙建銘診所負評被狂刪 評分2.3回升至4.6星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近日接連2天在Google Maps對前夫趙建銘的診所留下1星負評,並發表千字長文,痛罵趙對她和3個兒子無情無義,同時更爆料對方與1名護理師「糾纏不清」,消息一出也引發大批網友留言聲援,導致診所評價一度跌破2.3星。不料,先是陳幸妤留下的長篇留言突然消失,診所評論數也從原本的800多則驟減至177則,使整體評分重新回升至4.6星,引發網友質疑店家亂刪負評。不過,根據Google機制,商家其實無法刪留言,只能按「檢舉」,生殺大權還是掌握在Google手上。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回顧這起風波,陳幸妤在12日、13日連續2天透過Google Maps留言,對趙建銘的醫療專業與家庭關係提出猛烈指控。她先是在評論中細數自己對趙建銘醫療判斷的不滿,提到二兒子過去打球時因殺球受傷骨折,當時趙建銘僅安排接受PRP治療,直到後續進行MRI檢查,才進一步確認實際傷勢;小兒子則長期受到手腕疼痛困擾,多年來始終沒有找到真正原因。她也談到自己的就醫經驗,表示自己曾出現肩膀肌腱斷裂的情況,卻長期被當成「五十肩」治療,因此對趙建銘替家人診療時的判斷與處置方式提出質疑。陳幸妤在評論後半段也談及兩人的家庭及婚姻關係,感嘆「一個對前妻跟小孩都能無情無義的人,能有多少醫德,請自行斟酌。」她還提到,趙建銘過去入獄期間,曾有自稱趙建銘診所護理師的女性前往她開設的「陳幸妤牙醫診所」鬧事。兩人離婚後,更有另1名護理師聲稱趙建銘曾愛慕及追求她,而趙建銘寧願跟3個兒子疏離,也要跟那名護理師糾纏不清。陳幸妤更狠酸丈夫診所裡的男女,上上下下並非認真用心的在解決病人的問題,而是在「想如何上位,如何搞男女關係。」同時在文末提醒民眾,「自身經驗,請大家選診所慎之。」結果陳幸妤隔天又爆料,自己過去曾將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後卻無法將這筆房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讓她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相關內容曝光後,大批網友也湧入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區頁面留言,並留下1星評價聲援陳幸妤,導致診所整體評分一度跌破2.3星,然而,近日再度查看趙建銘診所的Google Maps頁面,陳幸妤先前引發大量討論的長篇留言已消失不見,原本數量龐大的負面評論也大幅減少,評論總數從800多則降至177則,診所整體評分更重新回升至4.6星,引發網友質疑店家亂刪負評。事實上,Google對商家評論本身設有明確的管理機制,商家並不能單純因為不喜歡某則評論,就直接從後台將留言刪除。如果商家認為評論涉及謾罵、人身攻擊、不雅內容,或是與實際消費、服務體驗沒有關聯,可以透過平台提供的「檢舉」功能提交審查,由Google進一步判斷該評論是否違反相關規範。換言之,商家本身並不具備直接刪除特定評論的權限,最終是否移除,仍須經過Google的審查機制,而相關判斷可能涉及平台的自動化系統及人工審核團隊。另一方面,評論發布者本人則可以透過Google帳戶中的「你的貢獻」功能,自行編輯或刪除過去留下的評論。因此,究竟是陳幸妤本人選擇刪除留言,還是趙建銘診所方面提出檢舉後,相關內容經Google審查而遭到移除,目前都沒有明確答案。至於大量負評同步減少、評論總數從800多則降至177則,以及整體評分重新回到4.6星的具體原因,也有待進一步釐清。
陳幸妤送6千萬診所難討回!巴毛律師:除非趙建銘惱羞「尻她一拳」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生日當天,於前夫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隨後又爆料自己過去曾將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後卻無法將這筆房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讓她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昨(14日)也發文分析,陳幸妤想把6千萬房產拿回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除非趙賊被爆料到惱羞成怒去尻陳幸妤一拳,就可以用民法419條撤銷贈與。」陳宇安昨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近期不少人都在設法協助陳幸妤取回這筆價值6000萬元的房產,「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雖然有律師認為,可以嘗試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但陳宇安指出,陳幸妤當初是先將房產買在自己名下,之後再轉贈給趙建銘,因此並不存在借名登記的法律空間。不過,陳宇安也提到另一種可能性,若趙建銘因陳幸妤的爆料而惱羞成怒,進而對陳幸妤施以暴力,便可能涉及《民法》第419條所規定的贈與撤銷事由。依《民法》第419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陳宇安也透露,自己過去曾經運用類似法律途徑,協助舅媽取回當初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至於當時媳婦究竟做了什麼,陳宇安則以「不用多說了吧」帶過。隨著陳幸妤爆料開撕前夫,這筆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究竟能否取回,以及其最終權利歸屬為何,也成為外界持續關注的焦點。
陳幸妤贈趙建銘6000萬診所拿不回 律師曝1解法嘆:應該問一下爸爸的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婚變消息引發關注,陳幸妤日前在生日當天於趙建銘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之後又透露,婚姻期間曾將目前價值約6000萬元的台南診所房產贈與趙建銘,但相關房屋貸款仍由她承擔。對此,律師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提出5點看法,並表示若陳幸妤仍對後續償還的貸款有意見,可考慮提告請求不當得利。陳幸妤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內容,提到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的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她表示,該房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但房屋貸款的借款人仍是自己,因此相關債務仍由她承擔。陳幸妤也對當初的決定表達懊悔,並指出贈與後的房產在離婚時無法列入剩餘財產分配。陳幸妤更新一星評論。(圖/翻攝Google Maps)針對陳幸妤所描述的情況,林智群發文整理5項看法。他首先指出,夫妻之間完成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另一方面,即使房子已經贈與丈夫,如果銀行貸款的借款人仍是陳幸妤,房貸依舊由她負擔,在這樣的情況下,趙建銘等於取得一筆價值6000萬元的財產。林智群接著表示,夫妻結婚時最好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沒有另外約定,就適用法定財產制,未來可能涉及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他也建議個人財產由自己保管,如果真的決定贈與財產,可以同時考慮將夫妻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至於陳幸妤贈與房產後仍持續負擔貸款的情況,林智群進一步指出,如果她仍對此感到不滿,可以考慮透過提告請求不當得利。他舉例,假設贈與房屋時還剩下3000萬元貸款,之後這筆貸款仍持續由陳幸妤繳納,就等同陳幸妤替前夫清償3000萬元貸款。林智群表示,由於房貸通常透過匯款方式清償,因此相關金流紀錄較容易證明,依照他提出的假設情況,陳幸妤可以向趙建銘請求返還3000萬元。不過上述金額是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所提出的假設案例,陳幸妤原本說法僅提及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及貸款仍由自己承擔。林智群最後還在貼文加上「她應該問一下爸爸的」以及「夫妻還是要明算帳」等Hashtag,對陳幸妤與趙建銘的房產及貸款爭議提出看法。據《ET新聞雲》報導,陳幸妤當年購入房屋時,有向銀行貸款,並於隔年贈與趙建銘,款項直到2025年7月才全部償清。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陳幸妤送6000萬房產給前夫還背房貸 律師揭「多1步」可防人財兩失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前夫趙建銘離婚,並稱曾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房產贈與對方,自己卻持續負擔房貸。律師賴瑩真指出,夫妻間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若當初贈與時多設「附負擔」或「附條件」,就可能避免離婚後人財兩失的窘境。賴瑩真在臉書粉專「瑩真律師」發文分析,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也就是說,夫妻間若將房產直接以贈與方式移轉,離婚後原則上並不能再主張把這筆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她指出,夫妻互贈房產確實有節省贈與稅的優勢,不受贈與給子女、父母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的限制,因此不少人會以此方式進行財產安排。然而,房子一旦完成贈與並移轉所有權,若沒有事先設計其他法律條款,日後想要追回,恐怕就不是容易的事。至於陳幸妤所稱「房子已經送給趙建銘,房貸卻仍由自己繳」,賴瑩真也提醒,這是一般人在處理房產移轉時經常忽略的問題。房屋所有權與房貸債務是兩回事,房貸是向銀行借款,銀行核貸時會審查借款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權人變更,並不代表銀行就會自動同意更換貸款人。換言之,若原本由陳幸妤擔任房貸債務人,即使房產後來移轉至趙建銘名下,除非經銀行同意辦理債務承擔等相關程序,原借款人仍可能必須依原契約負擔還款責任。賴瑩真進一步表示,如果當初贈與房產時,希望對方同時承擔特定義務,其實可以在贈與契約中多做一道法律設計,例如採取「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前者可以約定受贈人必須履行照顧生活、扶養家庭等義務;後者則可預先約定特定條件,例如發生外遇或離婚等情況時,贈與失效,受贈人必須返還財產。賴瑩真也提醒,無論是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安排,或是不動產贈與,都不應只憑當下的感情與信任決定。涉及數千萬元資產時,更應事先了解贈與、房貸及夫妻財產制度的法律效果,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避免日後婚姻生變,才發現財產已難以追回。
離婚風波延燒!陳幸妤再爆:「診所貸款留我名下」 嘆:別跟我犯一樣錯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在前夫趙建銘診所留下1星評論,爆料婚姻內幕,引發網路熱議。她昨深夜再更新評論,澄清部分爆料源自趙建銘診所許姓護理師,並透露診所店面雖贈與前夫,但貸款仍由她名下承擔,更提醒女性不要重蹈覆轍。陳幸妤前天適逢生日,卻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並以「前妻」身分揭露婚姻期間種種爭議,包括指控趙建銘對妻兒無情無義、疑有不當醫療行為,以及與一名自稱已婚的許姓護理師關係複雜等,引發大批網友關注。昨天深夜,陳幸妤又悄悄更新原本的1星評論,進一步揭露趙建銘外遇內幕。她透露:「充一下,我所知道的都是許○○自己寫的,我本來什麼都不知道,如果趙醫師覺得不是事實,請去罵自己的護理師自己往臉上貼金。還有,贈與的診所,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喔,我沒有A錢,我可是沒有6000萬能贈與。順便告訴大家,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這段最新爆料被轉發至Threads後,迅速掀起另一波討論。許多網友替陳幸妤抱屈,直呼「還要繳貸款也太衰」,也有人肯定她雖然遭遇婚姻變故,卻仍將自身經驗整理出來提醒其他女性,甚至有人喊話趙建銘「把6000萬還給前妻」。另一些網友將焦點放在財產安排,認為陳幸妤的經歷提醒大眾,夫妻間即使感情深厚,涉及房產、贈與及貸款等重大財務安排時,仍應先了解法律後果,不宜因婚姻關係而完全放棄自身權益。面對女兒連日成為輿論焦點,陳水扁昨天受訪時表示,自己已經說過對此事「沒有補充」,並反問「有必要在傷口上灑鹽嗎?」同時呼籲外界「不要只會欺負陳水扁的女兒」。陳水扁也在Threads回應網友稱他是「女權戰士」時表示,鼓勵所有受到委屈的女性朋友勇敢捍衛自己的選擇、不要內耗自己。雖未直接點名女兒,但外界普遍解讀為替陳幸妤加油打氣。
陳幸妤再爆趙建銘下週將出國 問「啊要跟誰去」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知名牙醫師陳幸妤驚傳婚變,她爆料自己已與丈夫趙建銘離婚,更指控前夫無情無義,13日又留言提到夫妻夫妻房產贈與和離婚財產分配,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不要犯下相同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14日又加碼爆料趙建銘下週將出國,跟誰去則待調查。陳幸妤12日在自己生日當天,於趙建銘任職的的診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處爆料自己已和趙建銘離婚,更指控趙對自己和親生兒子「無情無義」,還稱趙與護理師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消息曝光後瞬間引發熱議。而趙建銘6000萬診所為陳幸妤的夫妻贈與,她13日深夜又再貼文,表示貸款是在她名下,且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不要犯下相同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而媒體14日向陳幸妤追問房貸一事,陳臉色不悅,表示自己「不方便講」、「不要整天圍著我啊,我就上下班而已啊,我又沒什麼新聞」,並稱趙建銘診所下週一將休診,網友稱趙將出國,「啊要跟誰去?總之不是跟我,那你們自己去查」。
贈與6千萬診所給趙建銘「房貸仍由陳幸妤繳」 律師:多1步驟就能預防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並表示她已成「前妻」,後續又爆料她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店面以「配偶贈與」方式送給趙建銘,但貸款仍留在她名下,因此她也忍不住感嘆「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律師賴瑩真指出,如果想預防類似情形發生,只要在贈與前多做一個步驟就行。賴瑩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陳幸妤以自身經驗提醒大家,「夫妻贈與」離婚後不能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這是由於《民法》第1030-1條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可以節省贈與稅,比起贈與給子女、父母,要受到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的限制更方便,卻有可能送出去、拿不回來。賴瑩真直言,「到底要不要為了節稅,就把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就看大家對配偶的信心到什麼程度了!」賴瑩真提到,至於為何房子轉到趙建銘名下,房貸卻還是陳幸妤在繳?這也是很多人安排不動產時常忽略的地方,因為房貸是跟銀行借的,銀行除了依不動產價值評估房貸金額之外,還會審視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而不同的債務人,銀行給的條件也不相同,所以銀行不會因為不動產所有權人改了,就自動同意把房貸也改過去。賴瑩真指出,其實當初只要做「附負擔贈與」或者「附條件贈與」,就可以避免「替前夫繳房貸」的情況,也就是說,贈與的當下寫好贈與契約,約定房子贈與給對方,但是對方也要負擔義務,例如要照顧生活起居、要負起扶養家庭義務,或是約定若對方外遇、離婚時,贈與即失效,受贈人應無條件返還等等,雖然這需要稍微多一個程序,「但真的可以預防將來想抓自己去撞牆的機會發生。」賴瑩真認為,「我相信內心無比強大的陳幸妤,一定是可以順利走完這一關的。大家為她祝福的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跟她一樣的錯誤,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都要三思啊!」
陳幸妤深夜再留負評反擊!揭診所店面贈與嘆「錯到想殺死自己」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12日在趙建銘骨科診所Google Map留下的一星評論引發關注,除了批評趙建銘的診療及醫德,也指控他與診所護理師關係不當。由於陳幸妤在評論中自稱「前妻」,兩人已經離婚的消息也因此曝光。13日深夜,陳幸妤再度留下一星評論,回應趙建銘先前所稱「都不是事實,懶得回覆」,同時談到診所贈與、貸款以及離婚後財產分配等問題。針對趙建銘的回應,陳幸妤在13日深夜新增的評論中表示要「補充一下」。她聲稱,自己先前所知道的事情,都是許姓護理師自己寫下的,原本並不知道相關情況。如果趙建銘認為內容並非事實,「那就請去罵自己的護理師,怪她往自己臉上貼金」。除了回應趙建銘,陳幸妤也進一步談到診所店面與貸款問題。她表示,自己將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但貸款仍然留在她的名下,並強調自己「沒有A錢」,也沒有6000萬元可以贈與。陳幸妤接著提及夫妻間房地產贈與及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並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不要犯下相同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不過,這則13日深夜新增的評論目前已經無法在頁面上看到。陳幸妤12日最初留下的一星評論中,也對趙建銘過去替她及3名孩子診療的情況提出多項質疑。她聲稱,二兒子打球骨折時,趙建銘認為是韌帶受傷,並進行PRP治療;小兒子則因手腕疼痛多年,但一直未找出病因,僅以開藥、打針及擦藥膏等方式處理。她也以自己的肩膀傷勢為例,聲稱肩膀肌腱斷裂長達5年,卻被判斷為五十肩,並接受玻尿酸及類固醇治療。陳幸妤表示,當時始終沒有到醫院拍攝X光,直到前往其他診所接受PRP治療後才有所改善。她因此在評論中批評趙建銘對前妻及孩子的態度,並寫下「對前妻跟小孩都無情無義的人,有多少醫德自行斟酌」。除了診療爭議,陳幸妤還在評論中指控趙建銘與診所護理師存在不當關係。依照她的說法,趙建銘服刑期間,曾有一名自稱診所護理師的女子出面,並向她聲稱趙建銘在離婚後曾追求自己。陳幸妤並稱,該名許姓護理師目前仍在趙建銘診所擔任要職,她也以此批評趙建銘寧願與3名兒子疏離,仍與該名女子糾纏不清。她同時對診所內部人員提出批評,最後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慎選診所」。陳幸妤再度更新一星評論。(圖/翻攝Google Maps)
老父出殯變爭產大戰!大女兒「堵門鎖靈堂」討千萬 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市一宗家庭財產糾紛近日引發關注。一名女子在父親出殯當天,因要求妹妹及外甥支付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00萬元)遭拒,竟將靈堂大門上鎖、搬長凳堵住門口,阻止親友及喪葬人員進出。在出殯時間壓力下,家人被迫簽署協議,同意出售房屋後分給她100萬元。事後外甥提告,法院認定協議涉及脅迫,判決撤銷相關約定。綜合陸媒報導,顧姓男子與妻子孫姓女子育有兩名女兒,長女依蘭(以下均為化名)長期在外生活;次女若蘭則婚後留在父母身邊,平時主要負責照料雙親。2019年,顧某與妻子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外孫壯壯。2025年1月顧某病逝,出殯當天清晨,依蘭突然將靈堂大門鎖上,並搬來長凳坐在門口阻擋進出,要求妹妹若蘭及外甥壯壯給予300萬元經濟補償。親友多次勸解後,她將要求降至100萬元,並提出將房子出售,以賣房所得支付。由於出殯時間逼近,若蘭、母親孫某及壯壯最終簽下協議,同意房屋依當時市場價格出售,賣房款中的100萬元支付給依蘭,依蘭則放棄父親遺產,雙方往後互不追究。喪事結束後,壯壯向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協議中關於賣房分款的條款。法院審理認為,依蘭利用父親出殯當天的特殊情境,以鎖門、堵門阻撓出殯作為要挾,使家人在極短時間內接受財產分配要求,客觀上形成心理強制,導致若蘭等人為避免喪事受阻而違背真實意願簽約,符合《民法典》關於「脅迫」的構成要件。法院同時指出,涉案房屋當時已登記在壯壯名下,依蘭無權直接處分他人財產;她主張自己對家庭財產有所貢獻,但未能提出有效證據證明,因此不予採納。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出售房屋,並從賣房款中支付依蘭100萬元」的相關約定。一審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正式生效。
吳宗憲爆離婚12年財產全給前妻 欣西亞砲轟「混淆視聽」揭正宮心酸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日前探討「已婚男女逃不過獵豔桃花團!婚內危機四面楚歌?!」主題,邀請資深媒體人狄志為、兩性作家欣西亞、作家張慧慈及律師陳俊翰,從演藝圈熱議話題到社會真實案例進行深入剖析。提到綜藝天王吳宗憲自爆與前妻張葳葳已離婚12年,外界聚焦吳宗憲將財產交給前妻一事,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認為相較於許多不負責任的男性,吳宗憲相對有擔當;然而兩性作家欣西亞卻持不同看法,「對我來說根本不算有擔當,在婚姻中做出背叛承諾、背棄誠信的行為,就不叫有責任,不建議混淆視聽。」欣西亞心疼表示,比起新聞熱度,她更關心原配的心情。她將原配比喻為守護家庭的「地基主」,默默付出卻無人看見背後的心酸。看著老公在電視上追求別人,內心必然百感交集,「雖說吳宗憲離婚後錢都給了前妻,錢拿了是彌補的一種,但之前被背叛的傷痛很難抹平。」狄志為也在節目中分享,曾捧紅王力宏、范曉萱等重量級歌手的知名唱片公司老闆,近期遭結婚24年的前妻控訴「假離婚真甩妻」。該老闆於2009年以捲入跨國金融案件為由,佯稱避免連累太太而辦理離婚,並保證生活不變,兩人離婚後仍同居。直到兩年前太太提出復婚,他卻一口拒絕,太太這才驚覺自己慘遭設計,甚至失去財產分配權。更讓太太心碎的是,她隨後發現前夫竟愛上一名小26歲已婚的印尼籍移工(僅比大女兒大4歲)。前妻憤而對質竟換來對方狂吼:「我已經跟妳離婚了,我要交100個女朋友也不關妳的事。」隨後更於去年10月、11月間將前妻強行趕出家門,並提起訴訟反咬追討高達763萬元的「房屋租金」。對此,陳俊翰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指出,若當時離婚程序符合規範(有兩位證人見證、夫妻親自辦理登記),女方要主張「離婚無效」並打贏官司的機率極低。針對男方追討763萬租金部分,男方可主張早已離婚、是女方不肯搬走,將無償使用轉為主張不當得」,對女方相當不利。狄志為、欣西亞、張慧慈及律師陳俊翰,在節目上探討「已婚男女逃不過獵豔桃花團!婚內危機四面楚歌?!」主題。(圖/和展影視提供)
認停繳房貸!范姜彥豐揭原因 「共同出資購屋」控粿粿閃電過戶逼搬
范姜彥豐與粿粿的離婚官司尚未完全落幕,近日爆出女方無預警出售住處,逼得他只能緊急搬家;粿粿律師則反控,賣房並非臨時決定,早已通知至少7次,且范姜並未負擔分居期間的房貸,雙方各執一詞,再度引發討論,對此,范姜今天(27日)發文反擊,強調房子是2人婚後共同財產,怒斥對方說謊。范姜彥豐今天透過IG限時動態發布聲明,坦承自己確實停繳房貸,但並非為了逃避,而是事出有因,主要是雙方對財產分配毫無共識,包括頭期款、售屋款、被積欠的工作酬勞等,「我未討回的款項早足以支付3至4年房貸,暫停支付是合理安排。」他接著說,考量孩子就學環境等因素,自己主張待訴訟落幕再處理房產,不料粿粿卻在假扣押撤銷僅2天內,完成「新屋主未看房」的閃電過戶,並要求他搬離,而所謂「通知7次」說法純屬「蒙太奇式謊言」,也是女方一直以來的慣用手段。至於傳言稱范姜彥豐獲得千萬賠償,他嚴正駁斥,強調從頭到尾都沒有這件事,截至目前雙方就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尚在進行中,民事賠償100萬元也遠不及他投入訴訟的成本與實際損失。范姜彥豐進一步說明,該屋為2人婚後財產,他出資4分之1頭款及四成房貸,自己於婚姻存續期間合法居住在共同出資的家中、陪伴孩子生活,合情合理。他直言,夫妻間走到對簿公堂,依法釐清財產天經地義,「說實話不談錢還要談感情嗎?」范姜彥豐感嘆,「遭遇背叛我仍努力在苦中作樂、自嘲,保持正面並理性處理、維持生活,一再提醒自己工作、生活兼顧,不要放棄,但卻被曲解為賣慘與利用事件……我想沒有人會想用被戴綠帽的經歷來換取業配。只能說,有些人帶風向的能力,確實比理解事實的能力還要厲害。好言相勸,別再錯下去了」。他提到,即便2人夫妻緣分已盡,自己仍盡力選擇善良與保留彼此體面,但不代表有人可以藉機引導錯誤風向,同時期盼外界明辨事實,勿受經篩選、重組後對單方面有利的惡言誤導,「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謝謝依舊鼓勵著我的每一封私訊、留言。關於搬遷事件討論至此,不再做無止境的口水戰。」(圖/翻攝自Instagram,zack_fanchiang)
SK會長離婚財產分割出爐!「220億判給妻」破紀錄 單日利息破286萬
韓國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妻子盧素英的離婚財產分割案再有新進展。首爾高等法院24日作出更審判決,裁定崔泰源須支付盧素英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20億元)財產分割款,雖較二審判決的1.38兆韓元大幅減少約4368億韓元,但仍是韓國歷來金額最高、最備受矚目的離婚財產分割案件之一。南韓《朝鮮日報》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家事第一庭指出,崔泰源除須支付9440億韓元外,自判決確定翌日起至全數給付完成前,還須按年利率5%支付遲延利息,換算每日利息約1億2900萬韓元(約新台幣286萬元),若延遲付款,利息金額將持續累積。法院認定,盧素英可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三分之一,約33.3%。不過,在共同財產價值計算上,法院採用2024年4月16日二審言詞辯論終結時的資產價格,而非近期股價大幅上漲後的市值,因此最終財產分割金額較二審明顯縮水。本案源於二審法院曾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約4兆韓元,並認為盧素英對共同財產形成具有35%的貢獻,因此判決崔泰源支付1兆3808億韓元。不過,韓國最高法院去年10月撤銷該判決的財產分割部分,認為二審將盧素英父親、前總統盧泰愚曾提供給SK集團已故前會長崔鍾賢的300億韓元資金,視為盧素英對財產形成的貢獻,缺乏法律依據,因此發回更審。更審法院依照最高法院見解,排除上述資金因素,但仍認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多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綜合考量雙方婚前財產、婚後資產形成過程及婚姻年限後,決定盧素英仍可分得33.3%的共同財產。雖然分配比例僅較二審下修1.7個百分點,但可分割財產規模已由約4兆韓元降至約2.9兆韓元,因此實際分配金額減少超過4000億韓元。另一項備受關注的焦點是SK股票價值的計算方式。法院表示,離婚財產分割應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日作為計價基準,因此採用2024年4月16日每股約16萬韓元的價格,而非離婚確定後大漲的股價。法院認為,股價後續上揚與崔泰源持續經營企業有密切關聯,因此不應納入共同財產價值計算,但股價大幅成長的事實,仍可作為衡量財產分配比例時的參考因素。對於崔泰源主張SK股票屬於個人特有財產、不應列入分割範圍,法院並未採納。法院指出,相關股份雖由崔泰源持有,但係於婚姻期間取得,夫妻雙方皆對財產形成及價值維持有所貢獻。其中,崔泰源透過企業經營提升公司價值,而盧素英則長期負責家庭照顧、子女養育,並參與SK集團部分對外活動,同樣對企業發展具有一定貢獻。至於分割方式,法院考量SK股票攸關崔泰源對集團的經營控制權,因此並未要求直接分割持股,而是裁定股票繼續由崔泰源持有,再以現金方式支付盧素英應得的財產分割款。這起歷時多年的豪門離婚官司雖已接近尾聲,但若雙方選擇再度上訴,最終結果仍須等待韓國最高法院作出裁定。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陽明交大教授砍死連襟今出院移送!坐輪椅全程噤聲 曾稱「川普大揭露」害失控殺人
陽明交大教授林詩淳,疑因岳家分產及音樂教室經營糾紛,本月14日持藍波刀闖入新竹市一間音樂教室,當眾砍死店長紀姓連襟,拒捕時又持刀與警方對峙,遭連開4槍制伏;林男因雙腿中彈住院治療多日,警方完成警詢後,今天上午戒護出院,坐著輪椅移送新竹地檢署複訊,對媒體提問全程不發一語,檢方將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及案情。新竹市警方指出,命案發生於本月14日下午3時許,林詩淳(43歲)攜帶預藏的藍波刀前往新竹市三民路一間音樂教室,與紀姓連襟短暫交談後,竟在現場仍有家長、學生及員工的情況下突然揮刀猛砍。紀男頭頸部遭重創倒地,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檢警解剖相驗認定,死者致命傷集中於頸部,因大量失血死亡。案發後警方火速趕抵現場,但林男仍持刀拒絕配合,甚至一度朝員警揮刀逼近。警方為排除危害、控制現場並搶救傷者,依法連開4槍制伏,林男左右大腿各中1槍,隨即遭上銬送醫,住院期間全程由警方戒護。今天上午10時許,林男辦妥出院手續後,戴著黑色安全帽、坐著輪椅,在警方戒護下搭車前往新竹地檢署。面對媒體追問「為何殺人」、「有沒有話要說」等問題,他始終低頭沉默,沒有任何回應,起身上車時仍需員警攙扶,手肘也可見瘀青痕跡。警方調查,林男具有美國籍,任教於陽明交大電機工程學系,與死者為連襟,雙方疑因岳家財產分配及音樂教室經營權等問題長期失和。林男日前接受警詢時坦承,曾因經營及分產問題與紀男發生爭執,認為妻子在家族分產中受到委屈才會暴走行兇。但他也供稱自己有幻聽、幻覺,並聲稱受到「川普的大揭露」及意識遭干擾影響,才會失控犯案;至於林嫌犯案是否與精神狀況有關?還是「畏罪裝瘋」?他真正犯案原因為何?檢警表示,除了交由專業精神鑑定,釐清嫌犯真實精神狀態,對於其作案動機一定會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