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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大汙染工殤 RCA等4公司第二波求償判賠23億

RCA工傷求償案二軍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7日宣判。(圖/翻攝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臉書)

RCA工傷求償案二軍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7日宣判。(圖/翻攝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臉書)

台灣史上受害規模最大、纏訟時間最長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案,第一波員工去年獲判賠5億元確定。第二波員工,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RCA等4公司須連帶賠償員工及家屬新台幣23億300萬元。

RCA民國59年陸續在桃園等地設廠生產家電,75年時,奇異公司併購台灣RCA,將桃園和竹北廠賣給湯姆笙公司,湯姆笙81年關廠撤出台灣。就在關廠2年後,就發現了有毒溶劑埋於廠區,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汙染,員工長期處於汙染環境罹病。

台灣最大汙染工殤,RCA案 員工和家屬人討公道。(圖/翻攝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臉書)
台灣最大汙染工殤,RCA案 員工和家屬人討公道。(圖/翻攝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臉書)

被害員工先後於民國93年和105年提起求償訴訟,前者529人為一軍(第一波員工),後者1100多人為二軍(第二波員工),因部分員工訴訟中過世改由繼承人承受訴訟,人數迭有變動。被害員工(一軍)去年獲賠5億餘元確定,而RCA員工關懷協會4年前重新招收會員,再替1120名受害員工或家屬(二軍)提民事訴訟,求償73億餘元。

判決認定,RCA於廠區不法使用含致病因子的化學物質,像是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造成廠區勞工死亡或罹患疾病,或尚未罹病但健康權受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1120名原告中,法院認定有2人無法證明疾病與污染有關,1人無法提出任職證明,另外1人只任職11天,1人任職6天,因此駁回這5人的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RCA及其母公司法國Technicolor、湯姆笙及奇異公司等4家公司,應連帶賠償1115名員工及家屬23億3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