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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裕隆城爆意外「男童遊樂場跌破頭」 家長控業者:付790元醫藥費就神隱

有民眾帶孩子到新店裕隆城的兒童遊樂場玩耍,沒想到竟發生意外。(圖/報系資料照)

有民眾帶孩子到新店裕隆城的兒童遊樂場玩耍,沒想到竟發生意外。(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6歲男童日前到新店裕隆城,到5樓「木育森林」兒童遊樂場玩耍,在玩「飛機衝浪」設施時不慎滑倒,結果頭撞到遊具,送醫後縫了1針。家長對業者的態度難以接受,砲轟付完790元醫藥費就不聞不問,還繼續營業,氣得找議員陳情,對此經發局也出手了。

洪姓女子今(5日)在新北市議員張維倩的陪同下出面,說明事發經過,透露11月27日帶兒子到新店裕隆城,付了450元進入5樓的「木育森林」兒童遊樂場,當時兒子正在玩「飛機衝浪」遊樂設施。因為空間狹長,加上2鞦韆擺盪遊具太靠近,而導致滑倒,頭部撞到另一個遊具,當場嚎啕大哭,後腦勺流血。

由於現場沒有急救箱,洪女趕緊帶兒子到醫院就診,業者付完790元醫藥費,稱會再和保險業者聯繫理賠事宜,之後就沒消沒息,還繼續營業賺錢,讓她無法接受。

男童滑倒頭撞到遊具流血。(圖/新北市議員張維倩提供)
男童滑倒頭撞到遊具流血。(圖/新北市議員張維倩提供)

張維倩指出,依照「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此案設置於百貨公司、賣場附設兒童遊戲場及專營兒童遊戲場,理應由新北市經發局針對安全把關,但該案送交經發局的圖面疑似和實際不符,呼籲新北市府做全面性總體檢。

經發局昨(4日)晚派稽查人員到場,從入園條件和民眾提供的影片判斷,該場所屬於兒童遊戲場業,已告知業者應依規定,在設施開始放使用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備查,違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要求停止經營,仍繼續經營者,依同法第58條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同意配合改善,並在程序完成前,停止設施對外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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