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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影射「交往有婦之夫」 她怒告周玉蔻「這原因」被判敗訴確定

周玉蔻、高虹安。(合成圖/報系資料照)

周玉蔻、高虹安。(合成圖/報系資料照)

習慣在節目上爆料的媒體人周玉蔻,常常涉及不少民、刑事官司,而且大多遭判賠訴或有罪。日前她曾在2022年於臉書發文聲稱,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反對高虹安與助理李忠庭交往,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疑似影射當時正在角逐新竹市長的高虹安,曾與有夫之婦交往,本人因此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對此,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稱,周玉蔻發言雖與事實不全然相符,但有經過求證,將周處分不起訴,高虹安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駁回再議,周玉蔻不起訴確定。

高虹安澄清,她於2018年3月認識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同年5月進鴻海集團而認識李忠庭,李則早在3年前的2015年5月1日,就與前妻離婚。然而,2022年11月2日地方九合一大選期間,周玉蔻卻在當天於臉書發文稱,媒體人邱明玉曾在《辣新聞152》節目中表示,「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往來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時值國民黨初選前後。」

高宏安認為周玉蔻的貼文內容,影射她與有婦之夫交往,已貶損高的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因此控告周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檢方調查時,周辯稱消息來源是名嘴邱明玉、徐嶔煌,2人曾向鴻海相關人士查證過,並在《辣新聞152》節目評論此事,她只是引述2人說法,並將節目內容重點貼在臉書上。

對此,邱明玉證稱,有向郭台銘的貼身助理查證過,郭反對2人交往的理由,是調李忠庭求職時的人事資料,發現李寫「已婚」,縱使李忠庭後續有離婚,也不可能去變更鴻海人事資料表,所以她也不會知道李忠庭是否有離婚。而徐嶔煌則指他的消息來源是邱明玉。

檢方事後認為,周玉蔻的言論縱使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周玉蔻發表的言論,並非僅涉於私德,也與公共利益有關,周的評論雖然與事實不盡相符,但無法排除周的主觀上,認為有相當理由確信她所聽到的內容為真實,才在臉書上評論,且周評論之前的確有查證,因此認定周的罪證不足,以無觸犯《刑法》誹謗、《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主觀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周玉蔻。

周玉蔻獲不起訴處分後,高虹安又在臉書發文指出,檢察官既然已經認定周玉蔻所言「與事實不符」,就應該考量彼時不實言論造成了被影射當事人的親友,不僅遭到肉搜霸凌、無辜者被揭露照片等等極其離譜的情事,還導致當事人的聲譽及生活,都受到了極度嚴重的侵害。

至於周玉蔻引述的2位民嘴邱明玉、徐嶔煌,高虹安認為,他們自始至終都未求證當事人說詞,完全已違反新聞倫理「反覆查證真實為上,絕不偽造作假」,檢察官所謂「雖非事實但仍有據」的來源,竟是如此輕率而不負責任,也表示,自己會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權益,表達對於以不實謠言攻擊政敵、甚至波及無辜當事人親友的離譜行徑,最沈痛的抗議。然而,事後高虹安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仍然駁回聲請,周玉蔻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