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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預算法修正案終結濫用特別預算 王鴻薇:財政健全第一步

立委王鴻薇、林思銘以及立委當選人張智倫30日開記者會宣示,將提案刪除《預算法》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特別預算規定。(圖╱翻攝自林思銘臉書)

立委王鴻薇、林思銘以及立委當選人張智倫30日開記者會宣示,將提案刪除《預算法》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特別預算規定。(圖╱翻攝自林思銘臉書)

立委王鴻薇、林思銘以及立委當選人張智倫30日開記者會宣示,將提案刪除《預算法》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特別預算規定。王鴻薇表示,修法目的在終止政府利用其大開濫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破壞正常預算體制的問題,「特別預算常態化」長年以來已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是本會期重要的法案。

王鴻薇指出,因為特別預算之編列可不受預算法等財政紀律法規範,一直備受爭議,其中《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頂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成為政府大開濫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近八年政府提出11項特別預算,就有6項屬於第四款特別預算,民進黨政府浮濫編列濫用特別預算,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規避應有的監督,這樣揮霍的未來,結果還是債留子孫,相當不負責任。

林思銘說,監察院在2021年調查報告中就指出,特別預算確有常態化的現象,還表示行政部門「未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要件」,以及「有特別預算浮編,破壞正常預算體制之情事」,還被發現「前瞻計畫納入原已編列公務預算等計畫,直接質疑政府將部分支出隱藏於前瞻計畫特別預算,來造成年度總預算財政收支平衡假象,直接就戳民進黨政府藏債的事實,不能再這樣讓政府大開方便之門,今天就是要來關門。

張智倫表示,自己身為會計師,政府利用特別預算編列規避舉債上限,特別預算中很多支出理應依法編列在「年度總預算」,《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這些本應編列於經常門預算,卻得以不受預算相關法規監督,簡直無法無天。

王鴻薇痛批,因為特別預算不受監督,編得太多太容易,多少以「前瞻建設」之名,拿來分配給特定地方縣市,然後蓋出許多蚊子館、品質低劣的公共建設,像是之前被踢爆,前瞻補助的屏東市6座立體停車場使用率低,前瞻補助高雄市哈瑪星社區的鼓山魚市場,更不到1年就關門,最著名的是斥資12億元原地重建的新竹市立棒球場,也是前瞻補助,相關疏失連MLB場務專家來台做檢測,都表示未達高中、公園的標準,更別說未來屏東前瞻預算也有補助25億棒球場,這些前瞻爛帳俯拾皆是,舉都舉不完,此時不修法,不知道未來還有多少錢坑等著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