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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不洗澡「同件衣服穿5天」散發臭味 妻怒離婚提告…法院判賠51萬

土耳其一名人妻不滿丈夫不洗澡,氣得提告訴請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土耳其一名人妻不滿丈夫不洗澡,氣得提告訴請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夫妻間離婚不外乎是感情問題,不過有人竟是因為受不了伴侶太髒。土耳其有一名人妻,不滿丈夫衛生習慣不佳,不洗澡、不刷牙,氣得告上法院訴請離婚,法院認定丈夫有過錯,除了離婚外還得賠償50萬(約51萬新台幣)。

據土耳其報紙《sabah》報導,家住安卡拉的人妻提離婚,原因是丈夫太髒,每周只刷1、2次牙,不洗澡、連續5天穿同樣的衣服,不注重個人衛生,散發出一股異味。相關證人出庭作證,包括2人的共同朋友,以及男方的工作同事,他們異口同聲表示,男子工作時渾身有汗味,連續5天都穿同一件衣服。

一審法院認定男子完全有過錯,不過人妻也有過錯。對此,人妻的律師塞內姆(SenemYılmazel)指出,夫妻雙方必須履行共同生活的責任,如果因為行為導致生活難以忍受,另一方有權提起訴訟。對於離婚,除了配偶外,沒有人能夠容忍這種情況。因此,在人際關係都必須小心,注意自己的行為和清潔。

塞內姆強調,女方的要求是物質和精神賠償,最後判定男方須支付50萬里拉的賠償。他指出,在民法中離婚原因有2種,分為特殊和一般原因,一般原因是導致共同生活難以忍受,這起案件就是屬於一般原因,離婚導火線是伴侶不注重個人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