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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鄰居發出噪音⋯她機關槍飆罵「X你蛤仔」 9000元飛了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郭女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郭女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名郭姓女子因不滿樓上鄰居製造噪音,竟以台語辱罵「你X媽的」、「X你蛤仔」等穢語,結果被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郭女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女子與林姓男子是上下樓層的鄰居,分別住在2、3樓,雙方因噪音問題互有嫌隙。郭女2023年7月8日凌晨因不滿林男住處發出噪音,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前,以台語「你X媽的」、「你X勒」、「告你媽」、「X你蛤仔」等穢語辱罵,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

雙方爆發激烈衝突,林男不甘被罵「X你蛤仔」、「你X媽的」等穢語,因此報警提告,而郭女到案後坦承不諱。

法官審理後認為,郭女因認林男製造噪音而發生爭執,竟不思以理性之方式處理,在住處前辱罵林男,足以貶損他人人格評價,顯然缺乏尊重他人之觀念,所為實非可取。

法官表示,兼衡郭女犯罪後坦承犯行,惟尚未與林男達成調解或和解之態度、其於警詢時自陳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待業中、家庭經濟狀況貧寒、素行等一切情狀,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郭女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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