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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宗!夫婦靠「抖音幣」洗錢1.7億 判決出爐

袁姓夫婦進行非法匯兌,為全台首例以抖音幣洗錢遭判刑的案件。(示意圖/pixabay)

袁姓夫婦進行非法匯兌,為全台首例以抖音幣洗錢遭判刑的案件。(示意圖/pixabay)

網路上各種代購、代儲服務並不罕見,卻有人利用此方式洗錢。一對袁姓夫婦提供淘寶代購、支付寶儲值教學等服務,透過此類交易進行人民幣匯兌,甚至利用「抖音幣」洗錢,3年洗錢金額高達1.7億,新北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袁姓夫婦7年6月、4年有期徒刑,屬國內首例「抖音幣洗錢」遭判刑的案件。

據《自由時報》報導,袁姓夫婦自2019年起,在蝦皮開設客製化賣場,以提供淘寶代購、支付寶儲值教學等名義,從事地下匯兌作業,供需要換人民幣的民眾下單,以台幣付款結帳,並從中收取手續費,再由同夥「阿牛」將金額轉進買家指定支付寶、抖音、微信或中國銀行帳號。

他們也會利用抖音幣或電子錢包點數轉換金額,並聲稱這只是「正常的代理收付」服務。法院合議庭認為,此類透過儲值支付寶、電子錢包點數及抖音幣,進行台幣異地移轉的行為,屬於非法的地下匯兌,將影響國內金融及資金秩序管制。

據調查,其賣場訂單金額高達1億7003萬餘元,平台實際撥款1億6580萬餘元,袁男從中賺取2%手續費,獲利331萬餘元。考量到犯罪規模超過1億元,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處袁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因袁妻偵查時自白,且無犯罪所得,遭判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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