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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五口遭龐氏騙局逼上絕路 「李團長」詐1536萬判11年二審維持原判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疑因遭「李團長」李惠雯以黃金、團購投資設局詐騙,陷入沉重債務與精神壓力,最終走上絕路。李女共詐得王家及其他被害人1536萬餘元,另以虛構違約金索取53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認定一審判刑11年並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45歲李女因生意失敗、背負債務,2024年6月透過張姓美容師介紹,結識王家大女兒,隨後以經營「網路團購」為名,向投資人招攬50萬至100萬元不等資金,宣稱每月可獲本金1成報酬;另以「買黃金賺價差」為由,要求投資人刷卡購買黃金交給她,再承諾代繳卡費及支付4000元至1萬元利潤。然而,李女實際上並無能力履行承諾,除一再拖欠款項,還將投資人交付的黃金短線變賣,用於償還自身債務,並以新投資人的資金支付舊投資人紅利,營造投資獲利穩定的假象,形成典型龐氏騙局。檢警查出,李女前後向多名被害人吸金,詐得1536萬5003元,其中王家遭詐752萬元。2025年6月間,王家察覺投資疑點重重,決定停止投入並要求退出,李女竟拿出虛構合約,以「違約」為由索討530萬元,並頻繁傳送訊息施壓。王父為了籌錢,甚至將自宅設定抵押借款,取得的款項也遭李女拿走。面對接踵而來的債務、催討與精神壓力,王家最終在同年7月2日走上絕路,家人留下「我們笨、被騙」、「到死都在還錢」等沉痛字句。檢方起訴時指出,這起悲劇不能歸咎於被害人「笨」,而是李女利用投資話術及信任設局,並求處15年以上徒刑。台中地院今年5月依銀行法、詐欺、恐嚇取財、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判李女11年徒刑。李女原本否認部分犯行,今年1月22日首次在台中地院開庭時態度轉變,當庭認罪並落淚表示「我做錯了」;檢方認為一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不過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一審判決認事、量刑均無不當,檢察官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11年刑度確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央行給糖吃2/房產界公認最慘「在這裡」 貸款關卡仍多、3訴求再喊話
對於央行第三季理監事會釋善意,放寬第2戶貸款和解除建商購地貸款18個月內開工限制,雖能緩解房市窒息壓力,但並非全面解除房市信用管制。房地產業者為年末的第四季理監事會持續喊話,重提檢討高價住宅門檻、放寬第2戶貸款至8成,以及建商土建融貸款等3大諫言,希望能持續滾動檢討修正。高雄餘屋與空屋數量非常高,在全台名列前茅,在市場不佳、餘屋出清下,預售市場推案量也大減,靠賣新建案的代銷業則不斷裁員。(圖/林榮芳攝)CTWANT記者採訪目前房產業界公認最慘的高雄房市。成屋市場方面,高雄房仲公會理事長朗德明即分享,他自己的仲介公司約20人規模,2年前光佣金1年可賺約4,000萬元,今年至今只剩近1,000萬元,「交易量萎縮超過7成,高雄房市如一灘死水。」 預售市場方面,高雄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哲耀也分享,這2個月裁員又更嚴重了,高雄大代銷人力均減已達50%,小代銷選擇停止接案,目前預售市場要大讓利才跑得動,否則可能面臨月銷不到1戶,或是賺不到錢反賠錢的慘況。雖然此次央行稍鬆綁,但銀行資金都集中在股市或AI產業,有可能仍是看得到吃不到,還需觀察銀行配合的狀況。 儘管央行已釋出利多、窒息危機解除,卻仍有呼吸困難,房產業者直言其餘信用管制仍在,產業依舊處處受限、關卡重重,並再提3大諫言:一是將第2戶貸款成數進一步放寬至8成,二是調整高價住宅門檻,三是鬆綁建商土建融貸款限制。 自2024年9月實施第七波打炒房以來,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上限5成、無寬限期,房市一落千丈;雖然今年3月微幅調整到上限6成,此次再提升至7成,但仍無寬限期,業者普遍認為應放寬到8成,較能有助於目前剛性需求購屋。 以總價2,000萬元的房屋來說,在新北蛋黃區最多只能買20多坪小宅,第2戶貸款最高調至7成後,仍必須自備600萬元才有資格跨進購屋門檻,更何況以目前房價,房屋總價動輒2,000萬元起跳,換屋族自備款恐達千萬。 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張世芳即表示,現在許多第2戶購屋者並非投資客,而是因工作地點改變或有實際換屋的需求者,對一般受薪階級的購屋人來說,差1成就差了好百萬自備款,影響購屋人進場意願。現在房市不景氣,很多仲介從業人員撐不下去轉職的相當多、苦撐的也很多,建議央行滾動檢討幫助房市交易量能提升。王瑞祺與眾多房仲業大老都一致認為,第2戶貸款應該放寬到8成,較能為交易量帶來實質動能。(圖/方萬民攝)另外針對高價住宅門檻,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也認為應該要適度調整。他以台中市豪宅門檻4,000萬元為例,有民眾2年前以3,800萬元買下預售屋,等到今年準備交屋時,因房價增值讓鑑價超過了4,000萬元門檻,貸款成數瞬間被砍到只剩3成,導致購屋族一時間必須多掏出高達2,660萬元的自備款,陷入斷頭或違約危機。 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賴正鎰也表示,高價住宅的認定標準是2012年所訂定,經過十多年,營建成本、房價皆有大幅上漲,但豪宅門檻卻未與時俱進調整,已與市場現況脫節,許多換屋族想升級居住空間,只是購買一般住宅,卻輕易觸碰豪宅貸款線,面臨貸款驟降、需7成自備款才能換屋的窘境。 他建議高價住宅門檻台北市應從7000萬元拉高至1.2億元;新北市則可由目前6,000萬元提高到9,000萬元;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從4,000萬元拉高到6000萬元以上;七都外縣市則從3000萬元拉高到4000萬元,同時也建議貸款成數上限應從3成拉到5成。 在建商土建融資貸款上,業者們也認為,目前貸款成數受央行信用管制與銀行法規限制,土地貸款最高上限為5成,但只會先撥款4成,其中1成須保留為動工款,待實際動工後才撥付,建議能恢復到過去的貸款6成,動工可拿到7成,以解決中小型建商資金週轉困境與斷鏈風險。陳逸軒觀察,目前銀行資金都在股市,就算沒有貸款相關限制,但實務上在申請時也會面臨審核過嚴、時程過長的困擾。(圖/林榮芳攝) 雙北從事委建全案管理的建商北都建設董事長陳逸軒則反映,目前地主自地自建的土建融貸款相當困難,他目前三重、內湖的2個都更委建案,從去年8月申貸到現在融資都還沒下來,但申請獎勵、建照或是工程進度都有時效性,必須一直往前推進,他已經無息幫地主代墊資金1年多,代墊金額超過1,000萬元。 他也提到,雖然央行有排除都更案不在土建融限貸的範圍,但銀行對於此類案件評估往往過於嚴苛,例如銀行會考量地段價值、基地條件、工程風險、管理團隊,以及地主本身的融資能力,因此若碰到蛋白區、狹小巷弄的小基地,地主財務狀況又不是很理想的情況時,申請土建融確實會較困難,等過最久的是2年才核貸,「雖然在大都更時代,但不是你想快就快得了!」
投資日本和牛、演唱會行銷!8年吸6億 檢調搜10處逮2董、6業務
標榜從日本和牛、演唱會、藝術品投資到綠能,年報酬高達62%,卻爆發騙局。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安盛財富、安盛資本兩家公司,藉由舉辦說明會推銷投資方案,涉嫌8年內吸金6億元,在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10處並帶回8名被告,包括兩家公司的涂姓和林姓負責人,朝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安盛資本有限公司與安盛財富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地址都在中山區植福路的「大直CBD」同一樓。安盛資本從事風險投資,業務涵蓋AI智能、區塊鏈、綠色能源、新金融科技,網站徵才公告中為說明經營理念是實踐夢想,還引用好萊塢影星Hugh Jackman主演的電影「大娛樂家」主題曲「A Million Dreams」;安盛財富則以全球資產配置、藝術創新投資及永續碳經濟生態系等投資規劃為服務項目,官網還擺上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股神」巴菲特等名人照。檢調獲報,安盛財富涂姓負責人、安盛資本林姓負責人自2018年4月到2026年2月間,多次辦投資說明會招攬購買方案,少則3萬、多則數百萬,投資標的包羅萬象,如海外房地產、藝術品、演唱會行銷、綠能、虛擬資產甚至是日本和牛,年報率從10%到62%,後期因無力支付利息而露餡,估計共200多人上當,損失破6億元。北檢今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0路搜索安盛財富、安盛資本兩家公司及被告住居所,約談兩名老闆和六名業務人員,釐清違法吸金的細節。
誠新「有電無魚」爆財務黑洞 新光第三代林伯翰涉假入主詐貸47億收押
新光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林伯翰,涉嫌與誠新綠能集團負責人陳永倫等人,以假出資、假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製造「新光入主誠新」假象,向銀行團詐貸近47億元;台南地檢署10日搜索約談13人,訊後認定林伯翰及曾、楊2名主管涉案重大,11日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持續擴大追查。成立於2019年的誠新綠能,曾是國內漁電共生領域指標業者,開發規模一度占政府總目標約35%,並在中南部擁有大量光電案場。2022年,誠新曾以漁電共生開發商身分完成56.4億元聯貸案;隔年更與台積電簽下20年、總量200億度的再生能源聯合採購合約,一度風光無比。不料,誠新近年快速擴張後財務狀況急轉直下,2025年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逾10億元,多處案場停工,甚至傳出部分漁電共生案場「有電無魚」,未實際從事養殖,卻持續進行光電開發,部分案場遭主管機關撤照,台電也停止購電,受害廠商更組成自救會抗議,誠新財務黑洞逐漸浮上檯面。台南地檢署今年6月指揮調查局搜索14處所,追查發現陳永倫與劉、鄭及2名李姓集團幹部、旗下公司負責人等,涉嫌非法挪用集團資金,並透過相關公司及土地開發案籌措資金。檢方認定陳永倫等5人涉背信、詐欺、洗錢、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及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7月間另有邱姓被告遭聲押獲准。檢調持續向上追查後,將目光鎖定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檢方查出,林伯翰等人疑與陳永倫共謀,透過「假出資」製造虛偽金流,再搭配形式上的股權移轉與人事布局,營造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正式入主誠新集團的假象。檢方認為,這套安排的目的,是讓銀行團誤信誠新背後股東及經營團隊已經改變,進而提高授信意願。2022年至2025年間,聯貸銀行團因此核貸、撥款近47億元,且各家銀行受損金額均達1億元以上。檢調10日再度出擊,台南地檢署動員11名檢察官,兵分7路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林伯翰等13名被告及證人,同時提訊先前遭羈押的2名被告。其中,林伯翰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也遭搜索,林男遭帶回台南接受偵訊。據了解,林伯翰對部分客觀事實並未否認;另2名曾姓、楊姓男子則被查出疑受林伯翰指示,擔任誠新旗下公司董事長,協助安排相關股權及公司人事,涉嫌共同參與詐貸。檢方複訊後認定,林伯翰、曾姓及楊姓3人涉加重詐欺、洗錢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林伯翰具有相當財力,具潛逃國外能力,加上3人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法院11日裁准。至於銀行團是否有人明知股權結構有異仍放行貸款,甚至涉及包庇或內部勾結,檢方目前仍在調查,不排除持續向銀行端追查資金流向及授信過程,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
擁「牛馬蛙」還嘆不知能買什麼 洗錢1.5億主嫌的煩惱刑事局幫他解決了
表面上是販售手機與通訊配件的實體門市,暗地裡竟是處理破億暴利的地下洗錢大本營!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會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在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下,成功破獲一起隱身於通訊行背後的重大洗錢案。主嫌楊姓男子(68年次)利用通訊行「轉帳額度大」且「交易合理性高」的商業特性,甚至請來2名專業會計師作帳掩護,累計洗錢金額高達新臺幣1億5000多萬元。日進斗金的楊嫌,更社群上炫富,早在四年多前就擁有「牛、馬、蛙」等超跑,還自嘲不知道還能買什麼車?近期則以勞斯萊斯代步,相當高調。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先前分析金融情資與 165 反詐騙平台資料時,發現多名被害人指稱遭詐騙後,款項皆匯入「FEIDA365」、「GSBET」等博弈娛樂城平台,經追查發現相關匯款帳戶具有典型的地下洗錢水房特徵。檢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驚見這個犯罪集團的組織極為嚴密。楊男在社群上炫富,已擁有牛馬蛙的他,感嘆不知道還能買什麼車了。(圖/翻攝當事人社群)警方調查發現,楊姓主嫌以經營「蘋果屋」實體通訊行為掩護,並於臺中市與雲林縣各設有一間實體通訊行對開發票。為了進一步製造合法交易假象,楊嫌不僅招募人頭設立多家空殼公司,將詐欺、博弈及地下匯兌的不法贓款,包裝成看似合理的「貨款」進行沖轉洗錢,藉此掩飾金流並企圖逃漏稅捐。不僅如此,楊嫌還指揮熟識的賴姓等 2 名專業會計師協助製作不實交易憑證,從制度面與帳務上層層包裝,全力規避金融監管與警方查緝。此外,專案小組亦查出楊嫌指示孫姓伴侶於境外開立金融帳戶,作為跨境博弈與地下匯兌的資金管道。配合刑事局「主題式打詐-淨流專案」,專案小組於今年(115年)4 月 22 日、6 月 24 日及 8 月 10 日發動三波強勢搜捕行動,兵分多路前往嘉義市、臺中市、雲林縣等地,一舉拘捕主嫌楊男及 2 名會計師、人頭轉帳戶等共 12 人到案。警方現場查扣作案手機 10 餘支、存摺、公司大小章、會計師證書及現金贓款 30 萬元等證物。為追討犯罪所得,法院已裁定扣押涉案帳戶內的 950 萬餘元不法款項,以及楊嫌名下的3輛豪車。全案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嚴正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而出租、出借、販售個人金融帳戶或協助設立空殼公司,否則將承擔嚴重的刑事責任,淪為詐欺與洗錢集團的共犯。警方將持續秉持「斷絕金脈、全力打詐」的決心,嚴懲不法,以維護社會金融安全與民眾財產權益。犯嫌找來人頭虛設空殼公司,還用自己旗下通訊行對開發票洗錢,警方查扣大批贓證物。(圖/刑事局提供)
「李團長」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5口走絕路 擺爛不出庭再判賠226萬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前年陷入「黃金、團購投資」騙局,被45歲女團購主李惠雯以高獲利話術套牢,陸續掏出752萬元,最終不堪債務及恐嚇壓力走上絕路。李女一審遭判11年徒刑,案件衍生民事求償,但羈押中的她擺爛不出庭,台中地院日前再判她必須賠償2名被害人共226萬6000元。45歲李惠雯過去經營團購事業,但因生意失敗、積欠員工薪資,甚至向當鋪借貸,財務狀況逐漸失控。沒想到她非但沒有收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另闢「投資」財路,對外宣稱經營網路團購、刷卡買黃金轉售獲利,甚至打出支付50萬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保證獲利10%且還本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砸錢。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實際上根本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獲利,竟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把後來投資人的錢拿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營造事業獲利穩定、投資有賺頭的假象,前後至少騙取王家等12名被害人逾1536萬元。其中,王家一家5口因相信李女的說法,陸續投入752萬元,最後不僅血本無歸,還背負沉重債務。更讓悲劇惡化的是,李女為逼迫王家還錢,長期傳送恐嚇訊息,甚至傳送割腕流血照片施壓,造成王家人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最終一家5口不堪重負走上絕路。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李惠雯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陷入困境,仍以投資高獲利等方式向外吸金,並對王家人施以恐嚇、逼討債務,犯行手段惡劣,因此依銀行法吸金、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事案件之外,另有黃姓、林姓2名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黃女指控,自己經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先後因團購會員、車貸及黃金投資等名目受騙,原先主張遭騙223萬5575元。不過審理時她表示,黃金刷卡款項已由李女全數代繳,扣除已經返還部分後,目前實際尚欠團購及車貸款156萬6000元,因此向李女求償。至於林女則指控,李惠雯先以團購投資話術吸引她,再以刷卡購買黃金獲利為由騙取資金,分別損失53萬元及17萬元,合計70萬元。由於李惠雯目前仍遭羈押,民事求償案審理期間,法院合法通知她出庭,她卻具狀表示「不願被提解到庭」,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法院因此依刑事判決及相關卷證認定,李女以詐術造成2名被害人財產損失,侵權行為明確。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李惠雯應賠償林女70萬元;另應給付黃女156萬6000元,2案合計226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藥局打工遭下藥引關注 104:慎防5職場風險、4步驟自保
近日藥局負責人涉嫌在女大生工讀期間於飲品中下藥,引發社會對學生打工安全的關注。104人力銀行法務經理楊宗展提醒,學生與年輕求職者進入職場時,除了薪資、工時與工作內容,也須將工作環境、人身安全與申訴管道納入評估,尤其單獨值班、深夜打烊、工作場所較為封閉等情境,須加倍提高警覺。對學生與社會新鮮人而言,打工除了累積工作經驗,也是接觸職場的第一步,但由於社會經驗與職場歷練相對有限,面對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時,有時較難判斷哪些行為已超出合理的工作互動,可能因擔心影響排班、時薪或續聘,而選擇忍耐。楊宗展提醒,打工過程中若出現以下5種風險情況,都須提高警覺:一、言語越界:頻繁評論外貌、身材,或以性暗示、性別歧視內容開玩笑。二、不當肢體接觸:以工作指導為由,出現不必要的靠近或碰觸。三、權力施壓:利用主管或雇主身分,要求私下約會、聚餐,或以排班、薪資、續聘等作為交換。四、通訊越界:透過LINE、社群或其他通訊軟體傳送令人不適的訊息、圖片或影片。五、人身安全風險:要求員工在缺乏必要安全措施的環境中獨處。楊宗展指出,除了性騷擾之外,若工作環境涉及單獨值班、深夜下班、偏僻場所或缺乏監視設備等情境,也可能增加人身安全風險。因此,求職者在應徵前除了看薪資與工作內容,也可以進一步了解工作地點、值班方式、是否需要單獨工作,以及遇到問題時可以向誰求助。楊宗展建議,學生與求職者可以從以下5個面向,快速檢視工作環境是否存在潛在風險:一、人:留意雇主、主管與同事的互動方式,若對方經常出現令人不舒服的言語或行為,應提高警覺。二、事:了解工作內容是否需要頻繁與特定對象單獨接觸,提前確認安全措施。三、時:若需要清晨、深夜或非一般時段工作,事先確認下班交通與返家方式。四、地:了解工作場所是否偏僻、封閉,是否有監視設備及其他安全措施。五、物:工作場所出現令人感到不適或不安全的物品、影像或訊息,例如不明藥物、不雅圖片等。楊宗展提醒,若在工作過程中感受到不舒服或不安全,也不要因為「只是打工」就忽略自己的感受。若在職場遭遇疑似性騷擾,第一時間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不必因為對方是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就認為「忍一下就好」。可依序採取以下4種自保行動:一、相信感覺:只要感到不舒服,就不需要懷疑自己的判斷,應立即提高警覺。二、記錄遭遇:盡快將事發時間、地點、經過詳細記下,避免遺忘細節。三、蒐證證據:保留對話紀錄、簡訊、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證據。四、提出申訴:勇敢向雇主或主管機關申訴,尋求協助與後續處理。
17年前遭搶1死1傷!萬華老字號銀樓淪詐團洗錢水房
刑事警察局日前偵破黑幫勾結銀樓跨境洗錢案後,大數據追查發現近年兩岸交流趨緩、陸客銳減,全台多家銀樓卻出現異常密集且鉅額的陸卡消費。警方,驚見台北市萬華區一間曾於2009年遭凶嫌砍殺造成「1死1傷」悲劇的老字號銀樓竟涉嫌暗中與黑幫合作洗錢!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二小隊與萬華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發動掃蕩拘提9人到案,全案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 檢警發現銀樓抽取高額拆帳檢警調查,該不法集團由具有幫派背景的王姓主嫌(43歲,從事投資業)主導成立詐欺洗錢水房,專門與境外詐欺機房勾結,以「假檢警」手法詐騙中國大陸被害人。為了將詐款安全洗回台灣,水房特別尋找可配合「刷卡換現金」的銀樓據點,並約定拆帳抽成。詐團先將騙得的大陸被害人銀聯卡號等資料,綁定於作案手機軟體上,再指派鄭姓刷手(32歲)前往萬華指定銀樓進行假交易。警方起出贓證物。(圖/翻攝畫面)刷手持手機感應刷卡假裝購買黃金,並於簽單上偽造簽名製造正常交易假象,藉此騙過收單銀行撥款至銀樓帳戶。銀行撥款後,水房再指派林姓、葉姓等「收水手」向施姓銀樓業者父子檔(77歲、40歲、38歲)收取現金,透過多層轉手斷點完成跨境洗錢。這間涉案的萬華老字號銀樓,曾在2009年8月間遭冷血強盜犯持西瓜刀洗劫,當時造成1死1傷的慘劇,震驚社會;沒想到時隔17年,該銀樓竟因貪圖利誘,暗中配合幫派水房洗錢,再度登上新聞版面。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隊長古三民。(圖/翻攝畫面)專案小組經長時間情資整合與金流剖析,於115年6月25日發動最新一波攻堅行動,拘提施姓銀樓業者等5人到案,並搜索台北市涉案銀樓及成員住處,現場查扣新台幣300萬餘元現金及相關證物。後續再溯源追出水房主嫌王男等4人(其中吳姓男車手已通緝出境)。警方115年7月將王嫌、黃姓銀樓仲介(47歲)、葉姓幫派成員(26歲、竹林幫承信會)等共9名涉案人員,依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損失1億 合庫銀挨罰1200萬
金管會今(11日)通過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合庫銀行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致該行損失約新臺幣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表示,合庫銀行自104年至113年間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時,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計6,334案,致該行損失約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指出,合庫銀行未對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相關處理之作業程序及時效控管、帳務處理等訂定相關業務規範及內控制度,且對於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及帳務調節均由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金管會說明,合庫銀行未建立對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之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104年至109年疑義帳款案件之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交易明細等文件均於 110年至113年間銷毀,惟部分案件尚未完成疑義帳款作業程序,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此外,該行業務單位未訂定疑義帳款案件處理之業務流程,稽核單位未發現且未就重點控管項目訂定查核工作底稿,形同有業務卻無內部稽核制度情事。金管會認定,合庫銀行內部控制作業手冊雖已訂定信用卡會計作業控制重點,惟本案信用卡系統及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帳未依規清理及未檢附佐證文件,且該行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致帳載資訊未臻明確且未即時釐清異常等情事。另一方面,合庫銀行所定之員工輪調施行要點規定,職務輪調必須達6個月以上始得回任原職務,本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致未能及時釐清帳務異常之情事。綜上所述,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金管會要求合庫銀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之責任,同時請該行依所報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
聖石金業吸金181億遭起訴!邱姓兄妹遭求重刑18年 至少559人受害
聖石金業涉嫌以龐式騙局吸金181億餘元,總計至少已有559人被害,北檢也在24日偵結起訴,對聖石金業幕後主嫌邱薡宬、負責人邱嬿妤、其夫婿蔡承翰等人具體求刑18年,同時建請科處40億元罰金。據了解,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分析警政署165詐欺平台案件,發現有多起民眾前往銀行臨櫃匯款大額現金,試圖購買黃金,其中新北市板橋分局接獲疑似詐欺案件到場時,認定為詐騙進行攔阻勸導,聖石金業卻認為板橋分局組詐報導造成其商譽受損,怒喊提告並要求更正道歉,最終以板橋分局發布新聞稿澄清落幕。然而警方持續分析發現,聖石金業旗下共有23間門市,以讓民眾投資購買一定客數黃金就可獲得8%至12%的「折扣」為話術,吸引民眾投資,同時培養2000名業務,並將業務分為6級,每單成交均可獲得4%至9%不等抽成,每月固定支出就高達近6成,引起警方關注。據了解,聖石金業常以「教育訓練」、「財務管理」、「茶藝」、「香氛」等名目於各地舉辦說明會,向多數人或不特定民眾灌輸投資黃金優點並推銷黃金合約,使投資人誤信為合法投資方案,或是進行陌生開發,讓業務不定期傳送黃金資訊,向民眾推薦「黃金條塊預購暨寄合約書」、「黃金條塊定期定量合約書」,主打民眾只要購買一定克數黃金,就能以折扣價格預購黃金,並將預購之黃金寄託予聖石公司,於契約期滿後除得拿回預購之黃金外,也可以選擇將該黃金以現時之市價回售予聖石公司。聖石金業涉嫌以龐式騙局吸金181億餘元,北檢24日偵結起訴,對邱薡宬、負責人邱嬿妤、其夫婿蔡承翰等人具體求刑18年 。(圖/翻攝畫面)不過公司業務多會以話術說服客戶繼續寄存,以將資金繼續留存公司。為化解投資人疑慮,帶投資人前往北、中、南部開設之門市參觀黃金,藉此取信於顧客。其中,顧客得依預購黃金之公克數,先行獲取8%至12%不等之利益,預購未滿500克之黃金保證獲取8%利益,預購500克以上,1公斤未滿之黃金保證獲取10%利益,預購1公斤以上之黃金保證獲取12%利益。與台銀黃金存摺所提供的利益來看,台銀黃金存摺每購買3公斤的黃金,僅可獲得0.07%利益,聖石相比之下幾乎暴利。警方調查發現,聖石將絕大部分向客戶收取之資金均用於後金補前金,用於沖抵解約出金損失及新進客戶折扣,並作為幹部獲利、人事獎金及營運成本,且並無足夠黃金存量。而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與分析後,於去年12月1日、今年1月13日、1月22日及4月8日執行4波查緝行動,總計查獲邱薡宬等44人到案,並搜索門市3間、聖石全台營業處23處等,查扣銀行帳戶總計約7億餘元、現金1370萬餘元、拉利跑車2輛、勞斯萊斯休旅車1輛、保時捷2輛、賓士車1輛。其中警方查扣黃金僅有50餘公斤(市值約2億餘元),但據統計,聖石自2023年至2024年間總吸金至少約181億6200萬餘元,報案被害人數共計559名,財損金額逾10億3千萬餘元,其中一名70多歲男子,單筆財損就高達3千萬餘元。全案後續也依刑法加重詐欺、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刑事局呼籲,若有民眾向聖石金業購買黃金遭吸金詐騙請儘速向鄰近警察機關報案;刑事局也在此強調,若有購買實體黃金或開立黃金存摺需求,務必選擇如臺灣銀行等合法正規機構,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黃金投資管道或非實體黃金交易之買賣契約,確保交易流程公開透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台灣金融改革與突圍系列五》公股金融整併應走向制度化
《金融控股公司法》實施將滿25年,市場風向已從當年的「大就是美」,轉為關注「如何優雅退場」,這不僅是時代的演變,更考驗主管機關的政策智慧。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不僅應具備合規的進場機制,更需建立一套健康、有序的退場路徑。金融機構的退場,可分為股東層次的投資退出,以及法人機構的市場退出。前者遵循公司法及證交法,相對單純;後者涉及法人、品牌或市場地位的終結,雖有《金控法》為本,但回顧台灣近代金融發展史,退場議題卻常與「污名」掛鉤。回顧台灣近代金融發展,1990年代的野蠻生長與市場失序,經由金融機構合併法、銀行法修正及金融六法,以概括承受、標售或合併退出市場,大刀整理經營不善基層金融機構,卻也讓退出議題在金融市場留下污名。2001年7月公布、同年11月1日施行的《金融控股公司法》與2004年金管會的成立,也讓活躍於市場上的金融機構,有機會把成立金控視為取得銀行、保險、證券跨業平台的競爭門票。惟退出議題,仍是政策面的單向作法,除了問題金融機構必須退出,政府可主動介入予以接管、標售等,打著「二次金融改革」旗號的政策指標,規模不足的金融機構也被要求應在期限內退出或合併。歷史留痕,斑斑可證。「二次金改」因缺乏對市場機制的尊重,使「退出」成為政策指導下的強制手段,為金融整併留下負面烙印,也導致市場發展一度停滯。近20年來,主管機關的政策重心轉向亞洲盃、公司治理、風險管理等,但台灣金融市場過度擁擠的結構性問題依舊。中小型金控在規模與差異化競爭中處境艱難,原因在於退場工具分散,集團層級的處理計畫付之闕如,母公司救援與強制處理的界線模糊。金控法條賦與業者參與台灣金融市場的合規進場機制,核心內容圍繞在高資本額門檻與嚴格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確保經營者的體質與正當性,從源頭預防危機。至於退場機制,從過往的負面形象,近十年已走出多元路徑,包括合意的「自願解散」、市場驅動的「合併消滅」,以及最後手段的「強制退場」,執政者的理念著重於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保護存戶與投資人權益,並促進金融產業的永續發展。因此2022年富邦併日盛、2026年台新併新光,被美名為合意併購,已達成熟退場機制的三要素:新資本順利進入、讓正常機構公平交易、讓低效率機構有序退出。主管機關應樂見其成並支持,讓退場不再是破產或清算的同義詞,而是透過整併,使競爭力不足者退出獨立經營,原投資人亦可降低持股或收回資金,達成多贏。然而,金融改革的藍圖中,公股行庫的整併是無法迴避的核心議題。公股行庫兼具穩定市場的「國家隊」與追求效率的「市場參與者」雙重角色,其整併與退出原則長期付之闕如,甚至在疫情期間,因過度強調政策角色而排拒整併。我們呼籲,金管會與財政部應正視此議題,為公股機構規劃清晰的「出場機制」,建立透明、可行的評估原則。當討論公股金控與民營機構的整併可能性時,更應思考如何為民股股東提供公平、合理的退出選擇。這不僅是健全機制的體現,更是為主導台灣金融半壁江山的公股體系,立下可供遵循的市場新規則。隨著台灣市場趨近已開發經濟水準的成熟度,金融市場正朝向家數減少、質量提升的方向演進。主管機關應以更開放的態度,善用市場驅動的整併力量,讓退場機制從過往的危機處理工具,轉化為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提升整體競爭力的催化劑,共同為台灣金融市場擘劃新局。
國票金「公公併」倒退? 行政院、財政部「公司治理」遇耐斯陳家大轉彎
公股在國票金控中扮演的角色與近期人事安排,確實在市場與立法院引發了對公司治理與利益衝突的強烈質疑;金融機構本應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及防範大股東干政,公股身為最大股東,理應發揮穩定與監督力量,若讓渡過多權力予特定民股代表,不僅有違公司治理精神,也容易讓市場產生「公股護航特定家族」的負面聯想。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2千萬遭立委王世堅抨擊「不成體統」,右為耐斯陳冠舟(右),於2026年6月出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左為弟弟陳冠如。(圖/報系資料照)今(2026)年5月國票金完成董事改選後,泛公股雖掌握經營主導權,卻支持耐斯集團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此舉不僅遭執政黨民進黨籍立委王世堅質疑違背公股中立原則,且該職位高達約2,000萬元的年薪,亦被抨擊不符比例原則的「不成體統」衍生出「圖利特定家族」的爭議。國內公股金控併購議題備受關注,市場原期盼公股入主國票金後能推動公公併或發揮金融整併綜效。然而,泛公股拿下經營權至今,卻遲遲未提出明確的併購時程表與長遠規劃,致使社會大眾質疑公股是否僅為了政治利益妥協,而非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國票金控股權結構極度分散,主要由旺旺集團(人旺)、耐斯集團、美麗華集團等民股、公股彼此角力、共治。財政部長莊翠雲在今年5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時指出,針對今年國票金5月29日股東大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公股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如果公股取得經營主導權,將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等,並稱依規定提名,將按實力原則處理。根據財政部報告,依業務發展方向評估推動「公民併」,以壯大業務能量、強化市場競爭地位,同時兼顧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因此,政府釋出的氛圍讓市場熱議,國票金有機會成為首樁「公民併」之例。目前泛公股為國票金最大股東,持有股權約20%,加計在董事會改選前的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就曾對此質詢「公股為何要砸400億元至500億元,在國票金董事改選中爭取到主控權」,且「為何要支持耐斯集團的人出任副董事長?」莊翠雲近期在立院回覆多名立委的質詢,皆強調公股依股權實力提名,完成改選將依公司章程選任,且係因國票金公司章程有設立副董職位,選任人選皆尊重公司治理。市場傳出泛公股其實曾推薦一人擔任副董,最後揭曉的竟是耐斯陳家,公股涉嫌圖利特定某民股的「酬庸」之說沸沸揚揚。從董事改選的盟友角色來看,難讓各界覺得公股有持中立的公司治理原則,與市場上大股東花大錢爭取委託書爭奪公司經營權的行徑不相上下。公股在2025年於國票金股份加碼增至22% ,加上還取得 9% 委託書,讓財政部實質掌握了31%的表決權;加上與耐斯集團(持股約9.8%)形成某種程度的合作默契,雙方掌握股權超過 50%,徹底奠定勝基。進一步觀察國票金「泛公股」的股權結構,第一銀持股4.16%最多,其次為合庫的3.12%,台銀2.6%,台企銀2.32%,彰銀1.6%等超過18%,加上台酒、陽明海運等也進場持股約4%,總計約22%,成為所有股東中的實質最大股東勢力。人旺、耐斯兩大民股大股東各持股逾9%,台鋼集團則持股近8%,很明顯的泛公股股權遠超過任一民股。由於財政部展現「勢必拿下過半經營權」的強大國家隊意志,旺旺集團少東、副董事長蔡紹中評估後決定「退一步」主動釋出善意,明確傳達不與公股和財政部政策為敵的訊號。人旺集團發表官方聲明,表示基於金融體系資源整合與國票金健全發展,全力支持由公股主導經營權,並同意將原本「25搶15」的爆炸性超額提名,縮減為接受公股協調的分配結果,讓改選大戰提前和平落幕。泛公股在15席國票金董事改選中拿下過半8席董事(含5 席一般董事、3席獨立董事),取得壓倒性成果,正式主導經營權,創下台灣金融史上首樁「民營轉公股」之例。由公股指派第一銀行法人代表張兆順出任董事長,財政部雖然完全掌控了國票金控,豈料引發後續如公公併時程、副董人事安排等一系列與民股妥協的公司治理爭議,更讓市場議論「民股信任公股取得經營權的公民併,現在看來卻是涉嫌假公司治理之名,行欺騙之嫌?」金融圈熱議,國票金大股東「尊公股」,願意向公股國家隊讓步以換取金融市場規模化,現在看起來公股在取得經營權後,卻涉嫌私下給予耐斯陳家逾越比例原則的政治分贓與肥缺,不僅未將國票金控經營邁向「公民併」之路,卻是呈現「權力博弈」角力之氛圍,泛公股明顯倒向私人企業一方,才是有違正常商業公司治理之高度與原則,與行政院、財政部長莊翠雲所稱的公司治理,似乎是平行兩條違和之路。
假合作屈臣氏、沙威隆再買業配膨風 「防疫隱形冠軍」海撈8億遭起訴
疫情期間自我包裝為「明日之星」、「防疫隱形冠軍」的銀泰佶聯合生技公司,明知經營狀況不佳,涉嫌以不實增資、假交易詐貸及誘買未上市股票三大手法淘金,再購買媒體專刊宣稱公司前景看好,在2年2個月內得手8億1404萬2425元,造成第一銀行、玉山銀行、台中商銀、華南銀行、合庫銀行、彰化銀行、上海商銀、永豐銀行及995名投資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證券交易法》詐偽買賣有價證券、《銀行法》加重詐欺、《刑法》詐欺取財、《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等罪嫌起訴11名被告,主嫌銀泰佶負責人林室融因嚴重危害投資大眾與社會經濟,犯後毫無悔意,遭求刑20年以上。北檢表示,本案是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報請本署指揮,並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李堯樺共同指揮偵辦。依據起訴內容,銀泰佶詐騙案可分為三大區塊,首先是不實增資,林室融在2019年3月到2020年10月間,利用太太以及他掌控的數家公司帳戶,5度向台北市政府申請登記增資股款,行政程序完成後匯還款項至原有帳戶;林室融在這1年7個月期間,將銀泰佶資本總額從2千萬灌到1億2200萬,營造公司財力充足的假象。第二個犯罪手法是假交易詐貸,林室融下令公司會計美化財報,並造假銀泰佶與知名廠商的不實銷售紀錄,以詐取銀行撥款,舉例來說,銀泰佶謊稱有賣口罩、洗手乳、沐浴劑給屈臣氏,在偽造金流時,明明使用銀泰佶的公司帳號匯款,卻將匯款人偽填「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公司」,並在匯款單後面加註「屈臣氏匯錯銀行」,順利誤導永豐銀行而得手貸款。專案小組調查,林室融充分利用「名牌迷思」詐貸得逞,以他詐騙合庫為例,交出去的「主要業務及產品」資料表寫「目前接獲代工品牌包括曼秀雷敦公司、臺鹽公司、金美克能公司」,但這是假訊息;另外他還灌水銷售金額,把109年度對屈臣氏的銷貨額從4605萬8564元灌到7千萬,對家樂福的銷貨額從2773萬2041元灌到5250萬,對寶雅的銷貨額從3016萬32元灌到5250萬,使合庫承辦人員誤判銀泰佶的資力及還款能力。林室融總共騙倒8家銀行,4家公股、4家民營,損失金額由高到低依序為:第一銀行(1億493萬9200元及美金66萬8000元)、玉山銀行(6968萬元)、台中商銀(3600萬元)、華南銀行(3500萬元)、合庫銀行(3200萬元)、彰化銀行(2400萬元)、上海商銀(1200萬元)、永豐銀行(271萬元),合計4億636萬9200元。銀泰佶案第三個犯罪區塊是誘買未上市股票,檢調追查,林室融明知公司營運不佳不可能上市櫃,仍勾結地下盤商梁慶飛犯罪集團,以電話行銷、傳送不實投資評估報告書等手段高價推銷股票,在2020年4月到2021年7月海撈995名被害者3億6117萬3000元。 銀泰佶看準疫情期間適合推出防疫題材來打動投資人,以「抗菌商機」、「全球恐三分之二人口感染」、「防疫趨勢」等誇大字眼包裝公司、哄抬股價,為了對外宣傳,還向天下雜誌等媒體買業配,以專刊形式報導銀泰佶利多消息。檢方發現,林室融連自家股東都騙,他為了獲取更多資金挹注公司,在寄給銀泰佶原股東的認股通知書寫著「銀泰佶聯合生技其關係人之相關企業—雅碧蓮公司,持續為曼秀雷敦、沙威隆、加倍潔、大樹藥局、家樂福、寶雅、HOLA等大廠代工自有品牌商品,持續並穩定為集團帶入營收」,實際上林室融很清楚,銀泰佶根本沒和這些知名大廠交易往來,也沒接到任何訂單,光靠通知書這幾行字加上業務員遊說,他就騙到認購新股的資金4650萬225元。檢察官痛批林室融未思循正途合法經營公司,為了替個人及銀泰佶公司快速取得資金,竟指示公司會計主管美化公司財報、捏造知名進銷貨廠,又數次虛增公司資本額,營造公司具一定經營規模之假象,再以不實之財報、進銷貨廠商名單、資本額、發票或訂單,詐貸8家銀行4.6億;又透過地下盤商吸引不特定投資人買股,並包裝行銷銀泰佶公司正面形象以哄抬股價,詐偽買賣有價證券金額高達4.7億,已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及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對於投資大眾危害甚鉅。起訴指出,林室融歷次面對檢調提問,態度避重就輕,對於同樣問題經常回答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對於犯行自始至終毫無悔意,因此具體求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以上之刑,並沒收犯罪所得8.1億。
「李團長」又判了!才因逼死豐原5口判11年 再爆衛生棉投資騙百萬下場曝光
台中豐原「李團長」李惠雯,日前才因黃金投資、團購吸金案,害豐原王姓一家五口走上絕路,遭重判11年;她另被查出,以衛生棉團購投資為名,向2名被害人誆稱「保證一定賺錢」,詐得100萬3500元。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她以不實話術誘騙投資、事後未履約也未賠償,近日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判決指出,45歲李惠雯因經商失利、債務沉重,2023年底透過友人牽線認識賴姓姊姊及賴姓男子的妻子,佯稱經營衛生棉團購生意,邀約兩人投資,還帶她們前往所謂的團購倉庫參觀,宣稱投資穩賺不賠,藉此取得信任。李女除要求兩人投入資金外,還以支付貨款為由借用支票,承諾到期後會兌現或返還現金。兩名被害人陸續投入資金並借出票據,合計遭騙100萬3500元,但事後遲遲未收到約定獲利,也未完成結算,才驚覺受騙報警提告。偵查期間,李惠雯辯稱雙方屬借款轉投資關係,並非詐騙,還表示曾返還23萬6000元,也曾提醒對方「投資有賺有賠」,資金確實投入衛生棉團購事業。不過,檢方查出李女始終無法提出任何團購事業的營運資料、進貨憑證、損益紀錄或與廠商往來文件,無法證明相關投資計畫確實存在,因此認定她自始即以虛構投資模式詐取資金,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女為解決個人資金困境,利用不實獲利承諾及投資話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款項,犯後未完成賠償,也未取得被害人諒解,考量她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李惠雯先前因設下黃金交易、網路團購等龐氏騙局,詐騙包括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在內共12名被害人1536萬元,還以恐嚇、催債等方式施壓,導致王家一家五口不堪鉅額債務與精神壓力走上絕路。台中地院今年5月已依違反銀行法、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1年。
台積電綠電夥伴爆大黑洞!誠新綠能遭搜索25處 6高層涉掏空、洗錢全收押
台積電綠電供應商、漁電共生大廠誠新綠能爆發重大經營危機!檢調追查發現,集團高層涉嫌挪用公司資金、背信、侵占及洗錢等犯行,本月1日接連發動兩波搜索,共搜索25處、帶回24人,陳姓實質負責人等6名涉案幹部,遭台南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另有1人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全案持續擴大偵辦。台南地檢署指出,專案小組於6月29日展開第一波行動,兵分多路前往台北等14處地點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姓、劉姓、鄭姓及2名李姓幹部等5人,利用擔任誠新集團及旗下公司實質負責人、重要幹部職務之便,涉嫌非法挪用集團資金,涉犯背信、侵占、詐欺、洗錢、違反《商業會計法》及《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調隨後於7月1日再度發動第二波搜索,擴及11處地點,另傳喚集團其他員工及往來廠商共9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再逮捕邱姓及康姓2名被告,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邱男羈押禁見,康男則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除了掏空案外,檢警另查出曾姓、許姓2名地方人士涉嫌假借索取社區回饋金名義,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間恐嚇北門區一家綠能業者,迫使業者因擔心工程受阻而交付兩張、共60萬元支票;檢方偵查終結後,已依恐嚇取財罪嫌提起公訴。誠新綠能過去是國內漁電共生代表性業者,申請開發容量一度占政府推動目標約35%,不僅取得銀行團百億元聯貸,更與台積電簽訂綠電供應合約,在綠能產業占有一席之地。不過,近年集團快速擴張後,旗下多處漁電共生案場陸續遭質疑「有電無魚」,部分養殖成果未達主管機關要求,導致光電場遭撤照或取消資格,多個案場停擺,營運狀況急轉直下。去年誠新更爆出積欠下游承包商工程款逾10億元,受害多為中小型工程業者,不少包商成立自救會追討欠款,雖歷經多次協商,仍有大筆款項未獲清償。集團內部也傳出員工福利、年終獎金跳票,不少工程師與員工相繼離職,營運幾近停擺。如今又爆出高層涉嫌掏空、侵占公司資產,讓這家昔日綠能明星企業再陷風暴,後續發展備受外界關注。
新青安2.0快要來了!他喊「低價宅最後機會」掀熱議 網:根本沒跌過
近兩年來,台灣房市在央行祭出嚴格的信用管制,以及整體交易量降溫的雙重影響下,走勢持續陷入膠著的盤整期。不過近日有網友在PTT房屋板發文表示,若政府未來推出「新新青安」政策,恐怕將成為房市下一波的重要轉折點,甚至直言現在很可能是「最後入手低價宅的好機會」,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觀察指出,在央行長期的信用管制與交易量顯著降溫的影響下,房市這兩年來確實陷入了沉悶的盤整期。但房地產牽涉的產業範圍極為廣泛,背後綁定了營造廠、底層工班、建材供應商、建築設計以及廣大的銷售從業人員,若房市長期處於低迷狀態,勢必會對整體的經濟產業鏈造成難以承受的重創。基於這個邏輯,他大膽推測政府未來極有可能會推出進一步的刺激措施,例如祭出更優惠的「新新青安」(新青安2.0)青年購屋方案。原PO更直言,這個潛在的政策將成為下一波房市的重要轉折點,現在很可能就是「最後入手低價宅的好機會」。貼文一出,立即在網路上引爆熱烈討論,不少看多市場的網友深表認同,「你太晚發現了 這邊都開始買了」、「緩漲的時候就是買點」、「年底起飛,空軍崩潰」。原PO直言新青安2.0這個政策將成為下一波房市的重要轉折點,現在很可能就是「最後入手低價宅的好機會」。(示意圖/取自Pexels)不過也有網友抱持著截然不同的看法,認為目前房價根本就沒有真正下跌過,只是成交量萎縮造成的錯覺,「其實價格都一直漲,只是先前沒有交易量而已」。同時,針對外界預期股市熱錢會流入房市的說法,也有網友不以為然地吐槽:「怎麼還在幻想股票賺到的錢要換去買房?當然是哪邊好賺就繼續留著賺啊!」此外,許多理性的網友對於「新青安2.0」的政策效應打上了一個大問號。他們回顧過去的經驗指出,即便未來真的再次推出升級版的青安政策,也未必能成功複製過去帶動房市狂飆的效果。有網友直言,「去年9月政府宣布新青安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的限額,結果市場反應也沒用」,認為只要央行最核心的「信用管制」金箍咒依然存在,任何試圖刺激買氣的周邊政策,其真實效果恐怕都將十分有限。新青安2.0未演先轟動! 網曝「這門檻」:直接刷掉一票人新青安2.0擬設「80天花板」? 大齡首購族心碎:買不起到底哪裡奇怪了新青安擬設排富門檻!「想買這」年收得有300萬
台中吸金夫妻檔捲款數十億潛逃中國!落跑畫面曝光 339人受害組自救會怒控早有預謀
台中市大雅區一對經營連鎖火鍋店及旅行社的黃姓、洪姓夫妻,驚傳涉嫌以高額獲利為號召吸引投資,受害人數高達339人、損失金額估計達數十億元;夫妻倆日前更被發現一家四口疑似已搭機前往中國,落跑畫面曝光,引發投資人恐慌與憤怒,目前受害者已組成自救會,檢警介入調查釐清案情。據了解,黃姓、洪姓夫妻在台中地方深耕多年,10多年前經營火鍋店打響知名度,平時熱心公益,活躍於獅子會、婦女會等各類社團,並陸續拓展旅行社、徵信社等事業版圖,在地方人脈廣泛、形象良好。近年來,夫妻倆以高額利息吸引親友及社團成員投資,不少人投入數百萬至數千萬元資金,甚至有人砸下上億元,希望藉此獲取穩定收益。受害者指出,夫妻倆會開立包含本金與利息的本票作為擔保,初期也確實按時支付利息,讓不少投資人嘗到甜頭後選擇將獲利再投入,甚至介紹親友加入,形成「吃好逗相報」效應。不過整個投資模式相當低調,會員間鮮少公開討論,通常只有熟識成員私下交流時才得知彼此都有參與。地方人士透露,黃、洪夫妻近2、3年仍頻繁出席各種公開活動,但幾乎未曾聽聞其投資事業細節,如今卻爆出鉅額吸金疑雲,令許多人感到震驚。受害者組成的自救會目前區分為「輕微組」294人及「重災組」45人,不少人投入畢生積蓄,擔心血本無歸。更令投資人憤怒的是,監視器畫面顯示,黃男日前身穿花襯衫在住家門前等候接送車輛,隨後洪女與孩子提著大包小包行李現身,一家四口搭車前往機場,宛如準備出國旅遊。由於時間點恰與投資案爆發危機相近,受害者痛批夫妻倆早有捲款潛逃預謀,如今人已身在中國避風頭,追討難度大增。目前已有投資人向警方報案,大雅警分局表示,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將釐清是否涉及非法吸金、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相關刑責。
豐原五口自殺命案「李團長」養、套、殺吸血逼絕路 一審重判11年
台中豐原去年震驚全台的王姓一家五口命案,一審終結。「李團長」李惠雯靠著黃金套利、團購投資等話術,把王家一步步拖進債務黑洞,最終逼得一家人留下遺書後共赴黃泉;台中地院19日依銀行法、詐欺等罪,重判李女1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45歲的李惠雯,原本因生意失敗欠下大筆債務,四處向當鋪高利借貸,月息甚至高達8%;走投無路後,她竟把腦筋動到身邊人身上,透過張姓美容師牽線接觸王家,以「投資團購穩賺不賠」、「刷卡買黃金套利」等名義,吸引被害人砸錢加入。檢方指出,李女以典型「龐氏騙局」操作,先拿後期投資人的錢支付前期獲利,營造穩定回報假象。她聲稱只要投入50萬到100萬元,每月就能拿回10%利潤,還保證本金不會損失;甚至遊說被害人刷卡購買黃金,再把黃金交給她操作轉售,就能輕鬆賺差價。王家最初確實曾收到部分獲利,因此越陷越深,前後投入超過700萬元。不料後來資金開始回不來,卡費與債務卻像雪球般失控暴增。當王家察覺異狀,試圖退出時,李女竟翻臉拿出虛構合約,恐嚇若不繼續投資,就得賠償鉅額違約金。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李女還曾威脅:「我哥哥找了有精神病的人,真的會去砸你們家,精神病殺人也不會有罪。」王家因此長期活在恐懼中,甚至被逼到拿房子抵押借款。檢方統計,王家一家五口最終背負1536萬餘元債務,其中176萬元房貸款項,全遭李女取走。「賣房子都還不夠,一次又一次要錢。」王家涂姓妻子生前留下字句,痛訴自己「到死都在還錢」,卻連對方公司名稱、地址都不知道,只感受到無止盡壓榨。去年7月,走投無路的王家五口,在家中留下遺書後集體輕生,震撼社會。王家大女兒更自責寫下「我們笨、被騙」,讓檢察官在起訴時痛批:「不是被害人笨,而是李女太惡。」法院審理期間,李惠雯全盤認罪,坦承只有約兩成資金真正投入操作,其餘全拿去填補自身債務與生活開銷。她也承認曾恐嚇王家,逼迫對方借貸交錢;王家女婿則在庭上哽咽表示,岳家人不是不想活,而是真的撐不下去,「如果有選擇,誰願意一家人一起走上絕路」。最令人鼻酸的是,王媽媽留給女婿最後的訊息,除了交代後事從簡,還寫下:「謝謝你叫我媽媽,來世再聚。」短短一句,道盡一家人在絕望中的不捨與牽掛。台中地院審酌後,認為李女以高獲利話術吸金,又以恐嚇手段逼迫被害人持續投入,犯罪情節重大,最終依銀行法等罪判刑11年。只是對比檢方求刑15年以上,不少人仍感嘆:「五條人命,真的只值11年嗎?」
士林夜市烤杏鮑菇攤拒收1元 他無奈喊:請大家不可以拿給商家
錢還能拒收的嗎?近日有網友前往士林夜市購買烤杏鮑菇,結帳時因給了包含5個1元硬幣在內和鈔票付款,遭到店家拒收,氣得他在社群平台上提醒民眾,若要買「千萬別拿1元」。原PO發文表示,他在士林夜市購買120元的烤杏鮑菇,結帳時付了1張500元鈔票、10元、5元硬幣各1,以及5個1元硬幣,結果遭店家拒收並提到不收1元,讓原PO無奈地說:「請大家不可以拿一塊給商家。」此一貼文引起熱議,有網友表示「通用貨幣欸憑什麼不收??」、「他要不要直接不收錢啊」、「有錢還不收,扯」,更有人認為「那家老闆超有個性的…,也不太懂在紅什麼」、「真的超爆難吃,完全不知道在排隊什麼欸」。根據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公告,「中央銀行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國幣未經依法公告失其法償效力之前為法償貨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務人以法償貨幣給付,債權人如拒絕收受,應負受領遲延之責。新臺幣為國幣,於我國境內所從事之交易,應以新臺幣來表示、記錄及結算(註1)。原則上,商家不應拒絕以新臺幣現金為交易之支付,除非法令另有規定或依契約約定(如線上交易、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等情況),採現金以外之方式作為支付工具,且商家有義務於提供商品或服務前,明確揭示所接受之支付方式,其有關約定並應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以避免消費糾紛。註1:依「會計法」第16條及「商業會計法」第7條規定,政府及商業會計原則應以國幣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