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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旅遊今撤照!觀光署發處分書「林大鈞5年不得經營」續追146萬罰款

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圖/報系資料照)

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圖/報系資料照)

富國島丟包事件餘波盪漾。年代旅遊(美加旅行社)因未在期限內繳納135萬元保證金,今(5日)遭觀光署撤照,且負責人林大鈞5年內不得再經營旅行社。對此,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將啟動履約保險理賠機制,確保旅客權益。

年代旅遊春節期間丟包292名旅客在越南富國島,事件曝光掀起各界譁然。觀光署2月16日對年代旅遊祭出勒令停業3個月並開罰146萬元;品保協會同日也將年代旅遊踢出該協會。

另依據規定,甲種旅行社保證金需繳足150萬元,品保會員僅需繳15萬元,故年代旅遊被除名後,遭觀光署要求在3月4日期限前繳足剩餘135萬元,但年代旅遊仍未在最後期限內繳納,遭觀光署撤照收攤、林大鈞5年內不得再經營旅行社。

品保協會針對年代旅遊遭撤照,啟動履約保險機制理賠,粗估年代旅遊需賠償和退款金額達到2000萬元,但因年代旅遊的履約保險僅1000萬元,因此履約保險機制理賠不足部分將由品保協會補齊,以確保遊客權益。

年代旅遊也因富國島事件,另遭觀光署先後開罰81萬元、34萬元和31萬元,總計146萬元。但年代旅遊也未繳納該3筆罰金,觀光署指出,若年代旅遊經2次催繳仍未繳納,就會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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