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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 遺產 民進黨 立法院 檢察長
獨/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由姜貴昌代理 鄭鑫宏掌高檢署襄閱獲最高檢門票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近日退休,由於尚未到二審檢察長通盤調動時刻,加上年底選戰將屆,需要有豐富檢察長及查賄經驗的資深檢察官鎮守外島救火,外傳法務部已派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姜貴昌代理金門高檢檢察長,期限可能到明年初。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所遺職缺,則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接任。姜貴昌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歷任金門、宜蘭、新竹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及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等要職,曾代理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還擔任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檢察官協會理事長。鄭鑫宏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臺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苗栗、雲林、連江等地檢署檢察長,現任法曹協會秘書長。一般認為鄭鑫宏接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等於取得未來榮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門票。不過去年暗網傳出前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數年前疑似向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關說司法人事案,涉嫌違反廉政規範等情事,民眾黨前立委黃國昌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當時鄭銘謙指出,相關訊息來源不明,真偽難辨,已交由高檢署了解。張斗輝則表示,林錫耀案正進行刑事調查,已分他字案偵辦。林錫耀則聲明表示,傳散相關虛假敘事操作輿論,已委託律師提告。外傳該案目前由鄭鑫宏進行調查,不過一年來似乎沒啥動靜,一般認為這件案子可能會交接給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至於是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須俟黃河之清。鄭鑫宏資歷完整,將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圖/項程鎮攝)
誆有BNT管道海撈10.6億!美女前律師公會理事長狂囤232公斤黃金 17人遭起訴
2021年疫情期間,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律師陳昱瑄,涉嫌謊稱可代購500萬劑BNT疫苗,向慈濟基金會詐得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再透過轉帳、提領現金及購買黃金等方式,隱匿資金流向。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查扣近億元現金、158.8公斤黃金及豪車等資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逾10.8億元,今依詐欺、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檢方指出,2021年新冠疫情嚴峻、疫苗供不應求時,曾任彰化縣律師公會理事長的陳昱瑄與目前遭通緝的掮客李易儒,明知沒有採購BNT疫苗能力,仍向慈濟基金會宣稱掌握疫苗來源,並聲稱曾協助大型企業採購疫苗,甚至誆稱李男是上海復星大股東,鴻海、台積電也透過其取得疫苗,成功取得信任。慈濟因而委託陳女擔任負責人的鈺達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辦理採購,並支付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折合約新台幣10.6億元;檢方查出,款項入帳後,陳昱瑄等人隨即將約7.4億元轉入個人及其他公司帳戶,再分批提領約5.2億元現金,由親友及共犯保管、支用;另利用9家公司開立33張不實發票,虛增成本及進項稅額,涉嫌逃漏營業稅及營所稅等共約5374萬元。為切斷金流,陳女再將約4.1億元現金交由同夥處理,其餘資金大量購入總重約232公斤黃金,藉此隱匿犯罪所得。中檢今年4月30日及5月20日發動兩波搜索,陸續傳喚28人到案,並將陳昱瑄等6人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偵結後,依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李姓掮客則遭發布通緝。檢方表示,專案共查扣現金約9308萬元、市值約6.8億元的158.8公斤黃金,以及RangeRover、賓士等高價車輛,同時扣押相關金融帳戶及不動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約10億815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約11億1572萬元,全案將由法院審理。據了解,41歲陳昱瑄畢業於高雄大學法律系,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也曾擔任台中市及彰化縣政府法律顧問,在法界頗具知名度;她近年頻繁在社群平台分享豪奢生活,不僅駕駛千萬元賓利名車、入住台中「天空樹」豪宅,還替西服品牌拍攝形象照,形象亮眼,此次涉案,且詐欺金額驚人,在中部法律界引起震撼。台中檢調人員查扣查扣黃金159.5公斤,市值6.8億台幣。(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曾揭呂秋遠私生子爭議!「俠律」張鈞綸驚傳病逝 享壽62歲
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鈞綸傳出病逝消息,享壽62歲,消息曝光後震驚法界,不少律師、親友及曾受其協助的民眾紛紛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悼念。張鈞綸長期關注法律公共議題,因評論犀利、勇於發聲,在法律界享有盛名,也被不少同業形容是充滿「俠氣」的法律人。律師陳奕廷在臉書發文表示,張鈞綸是他交流過最具「俠氣」的法律人之一,不僅文字充滿洞察力,待人處事也十分真誠。他回憶,去年辦理國民法官案件時,曾與張鈞綸在法庭旁聽席交流辯護經驗,之後也邀請對方分享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觀察,未料再次得知消息已是對方離世,感嘆「一路好走」。另有親友發文表示,張鈞綸已「卸下世上的勞苦,安息主懷」,也有人回憶兩人過去曾在台北自來水園區喝啤酒、談人生、聊工作,如今只能以「Farewell, my dear brethren」表達最後道別。一名曾接受張鈞綸協助打贏官司的民眾也透露,張鈞綸去年健康狀況已不如以往,如今驟然離世令人相當不捨。目前家屬尚未公布確切死因,外界普遍推測為因病辭世。張鈞綸去年曾因公開評論律師呂秋遠私生子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他指出,依據公開判決資料,孩子生母為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呂秋遠是在女方提起強制認領訴訟後,才完成認領程序,因此質疑對方事後仍以受害者自居,相關言論當時引起高度關注。此外,張鈞綸也表示,呂秋遠與學習律師交往一事在律師圈早已廣為人知,並引用2023年修正、2024年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指出指導律師與學習律師間涉及權勢不對等關係,相關專業倫理值得社會討論。他強調,相關內容均可從公開判決資料查證,並未揭露不應公開的個人隱私,即使因此面臨法律訴訟,也願意接受司法檢驗。除了執業律師身分外,張鈞綸擁有國立台灣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及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學位,自2005年起擔任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兼任講師,長年講授法律與經濟相關課程,並專長於民事、刑事訴訟及商務法律事務。張鈞綸辭世消息傳出後,不少法律界人士紛紛表達哀悼,感念他多年來投入法律實務、教學及公共議題討論的貢獻,也緬懷他敢言直率、關懷公共事務的精神。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請直接刪除手足特留分 法界籲:勿用「特別貢獻分」套上新枷鎖
遺囑協會倡議多時的「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據報導,有機會在立法院迎來三讀,如果成真,這對我國民法來說,將是與世界潮流接軌的進步巨大里程碑。目前的最新進展,則是立院黨團協商無共識,將送院會處理。遺囑協會仍呼籲立法院能直接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暫不處理法務部研議的「特別貢獻分」配套。為什麼?因為「特別貢獻分」(也就是看誰照顧被繼承人比較多,死後可以多分遺產的制度)看似溫馨,實則嚴重違背了「遺囑自由」與「私法自治」的初衷:1️、僭越死者意志誰有貢獻、恩情多深,唯一的裁判只有被繼承人自己!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在遺囑中留財產給特定人,背後可能存在外人無從得知之家族情感恩怨。增訂特別貢獻分,等於是國家在被繼承人離世後,強行翻轉、干預他(她)生前的決定。2️、遺囑實質架空,身後永無寧日過去特留分雖不合理,但至少比例明確。如果加上「特別貢獻分」,縱使被繼承人寫了遺囑,死後手足依然可以假「特別貢獻」之名提告爭產、強行抽走財產。3️、私法工具多元,何須疊床架屋真正想回報有貢獻的親友,民間早有成熟的工具。生前透過「附條件贈與」、「安養信託」或「指定保險受益人」,都能合法且精準地定向移轉財產,且具備高度隱密性,完全不需要一條高度不確定性的法律來強行介入。真正的私法自治,是容許人民在法律不禁止的範圍內,擁有「不公平分配財產」的自由,擁有「自由決定要把財產留給誰」的絕對權利!我們不應該一手放開手足特留分的枷鎖,另一手卻又套上特別貢獻分的司法枷鎖。「直接刪除過時法律」,才能真正迎來人民財產規劃的尊嚴與自主。台灣遺囑協會固定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報名參加,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黃牛之王2/打牛卡關!警方績效不到黑槍毒詐一半 修法仍留兩大漏洞
2023年5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針對黃牛加價轉售與虛偽資訊、不正方式取得票券者,除可依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開罰外,還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而主要權責機關為文化部,但實際執行查緝等層面,卻再度因「行政協助」交由警察機關執行,但查緝黃牛不僅有地域性外,還有時效性問題,查緝熱區全集中在北高2地,加上警察機關主要績效來源仍以黑槍毒詐為主,就算真的認真查緝,所能獲的獎懲僅不到主要績效的一半。隨著2023年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力打黃牛,但黃牛現象去已存在已久,2018年安室奈美惠於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就有黃牛在排隊人龍中詢問售票。(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自2016年查緝全台第一件黃牛,移送7名黃牛,後續更在2024年與北市刑大合作,逮捕開發「Max搶票機器人」的竹科姚姓工程師,該程式在網上瘋傳,更無償提供原始碼與教學,還同時支援拓元、KKTIX與寬宏等多個台灣與國際售票系統。 據了解,姚姓工程師為提高訂票成功機率,隨機偽造身分證字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造成民眾本人因身分證號遭盜用而無法購票,更公開在臉書發文教學,一步一步教導民眾如何使用自己所開發的機器人搶票,主打只要多開小號刷票就能提高訂票機率,甚至因此收取「抖內」3.7萬餘元。 姚男被捕後,遭依偽造文書與文創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訊後被裁定以1萬元交保。而案件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新竹地院認為姚姓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證,使準文書在社會使用之可靠性下降,惟念在其冒用他人身分證之動機為增加訂票成功機率,所致損害非嚴重。 而其撰寫程式購票動機在於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非轉售獲利,惡性非重,並未利用蒐集他人身分證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大量購買票券,僅無償替同事、家人購買少量票券,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其以不正方式購買票券等2罪,則判處新台幣12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成為台灣史上第一起因以不正方式與偽造文書遭判刑案例。 但有法界人士透露,儘管警方積極查緝黃牛,甚至已有判例可循,但文創法在創立之初,本就是結合偽造文書與妨害電腦使用罪,卻又為避免刑罰過重,造成大量學生等族群背上過重刑責,因此最高僅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常會面臨檢警逮捕,法院卻認為所涉刑責非屬重罪,多以交保處分。不過也有例外,先前遭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與北市刑大逮捕的爆乳黃牛夫妻檔,因犯後態度不佳慘被羈押。2025年10月19日BLACKPINK世界巡演於高雄開唱,2天吸引破10萬人潮,門票更是一票難求。(圖/Live Nation Taiwan提供)有知情人士透露,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後,主要就是在力打黃牛,由文化部作為主關機關,進行行政裁罰,但前期的查緝等行為卻全仰賴警察機關協助,偏偏「打黃牛」不在警察機關所列之重點績效黑槍毒詐內,不少警察人員光是應付日常詐騙就已筋疲力盡,加上黃牛主要集中在北高二地,有區域性與時效性,並非每一次都能順利逮獲具有一定規模的黃牛組織,若想瞄準黃牛組織,還得依賴友軍協助,前期部屬完整才能收網,績效無法立竿見影,因此多數仍以零散小黃牛為主,就算真的順利破獲,所獲得的獎懲僅不到黑槍毒詐的一半,讓打牛行動最終落得爹不疼娘不愛的下場。 他也指出,現行文創法最大問題在於「屬地性」,若有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海外演唱會門票,並不構成犯罪,而後續衍生的運動賽事黃牛行為,儘管看似也受《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實際上卻是照搬文創法,同樣受限於屬地性之困境,如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東京巨蛋賽事門票,一樣無法可罰。
名醫陷醫糾1/女求醫劉偉民術後腸穿孔、裝人工肛門 8年後再挨刀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因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最終死亡,劉偉民遭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但這卻非劉偉民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2016年一名A姓女子因右側卵巢水泡在朋友介紹下前往北醫就診,卻在進行第2次手術時,其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更一度休克,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後,卻在2024年因前次手術造成的腹膜損傷,導致腸扭轉阻塞,腸道一度跑到腹膜外!A小姐在進行第二次手術,摘除右側卵巢與雙側骨盆淋巴,術後卻出現劇烈疼痛與嚴重不適,腹部鼓脹如籃球,才被發現為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圖/民眾提供)現年41歲的A小姐回憶起當時狀況表示,由於自己晚唸大學,2016年4月在即將畢業之際,因腹痛就醫,原以為僅是單純的盲腸炎,卻被發現因右側卵巢長出一顆9.2公分的水泡,隨後壓迫腸道造成憩室炎,A小姐也在朋友的介紹下,前往北醫尋求婦產科名醫劉偉民的協助。就診後劉偉民經過超音波診斷後,認為該水泡疑似為低惡性腫瘤,保險起見仍需以手術切除,並建議以達文西手術進行,費用粗估為22萬元,但對當時才剛要畢業的A小姐來說幾乎無力負擔,最終在多方考量下,希望醫師以腹腔鏡手術進行。同年5月,A小姐便進行腹腔鏡手術,手術相當成功,順利摘除水泡,並經化驗後,被告知水泡已有組織增生情形,恐會惡化,因此建議在進行第二次手術,將右側卵巢與雙側骨盆淋巴預防性切除。二次手術前,A小姐指出,當時仍不斷被建議以達文西手術進行,但考量到實在無力負擔,因此仍堅持以腹腔鏡進行,並將手術排在同年7月。第二次手術結束後,其在恢復室醒來時卻感受到腹部劇痛,強烈的痛楚讓A小姐甚至向護理師表示願意自費止痛,但隨著她轉入普通病房後,疼痛卻幾乎沒有改善,伴隨而來的還有無法排氣、腹部腫脹到如籃球大小,並有持續不斷嘔吐、發燒等情形,意識更也時而清醒時而模糊。由於嚴重腹膜炎伴隨敗血性休克,A小姐一度被發出病危通知單。(圖/民眾提供)在意識到A小姐的症狀有異,院方緊急將A小姐的嘔吐物拿去化驗,發現裡面有出血情形,先是對其進行腹部探測,驚見A小姐腹部已出現嚴重腹膜炎,緊急改為傳統開腹手術,將其推入手術室急救。等到A小姐再恢復意識時,已是2天後在加護病房時,醒來的A小姐身上插滿管線,這時她才知道她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與敗血性休克,腹腔內充滿糞便與膿液,院方一度發出病危通知,被緊急轉往急症外傷外科才撿回一條命。儘管鬼門關前走一遭,但A小姐在復原的過程卻相當艱辛,其在加護病房住了12天後,才被轉往普通病房,在住滿1個半月後才勉強能出院,但因腸穿孔引發的腹膜炎,手術中把腸子拿出清洗,因此被迫裝上「人工肛門」,在等待復原的半年期間內,每個禮拜還得負擔約8、9000元的人工造口醫材費用,並在持續回診後,還得再次進行手術,將造口關閉,更是在手術3個月後才能正常走路。等A小姐好不容易恢復一點力氣時,與北醫進行協調會,但北醫堅決否認手術有人為疏失,劉偉民更表示是因其「腸道脆弱」,才會導致左上腹部靠近乙狀結腸位子穿孔,在後續過程中也未見劉偉民出現,僅在第二次手術時見到劉偉民,隨後便是因嚴重腹膜炎推入手術室內於加護病房內時,劉偉民曾來探視,便再無下文。北醫在協調會上也拿出一張50萬元的欠費單,詢問A小姐是否願意和解,當場遭A小姐拒絕,該協調會隨後也不了了之,但北醫卻也默認並未追討A小姐總計50萬元的醫藥費,並同意負擔其後續的回診費用。2024年A小姐再因腹痛前往就醫,被發現其因過去手術造成 腹壁破洞長達14公分,並有腸道位移發生腸扭轉與阻塞,不得不再次接受手術。(圖/民眾提供)但事件卻還未結束,在該重大手術的8年後,2024年4月,A小姐再度因腹痛前往就醫,卻被發現因手術的大範圍開腹造成腹膜損傷,導致腹壁出現15公分寬的巨大缺損,部分腸道已突出至腹壁缺損處,幾乎在皮膚之下,更因此發生腸扭轉與阻塞,確診「切口疝氣」,但因其過往大手術的緣故,不少醫院擔心醫糾,強烈建議A小姐回到原醫院就診,讓A小姐再次躺上手術台,沿著過去的傷口再次剖腹,以人工網膜固定腹膜,將位移的腸道復原。A小姐也無奈感嘆,幾次重大手術讓她感受到生命無常,且不知後遺症到底何時會來,肚子上的疤痕幾乎難以復原,也因手術後應避免腹部用力,「束腹成了我的陪伴」。儘管當時住院時,曾有住院醫師在換藥時,小聲堅定的告訴她「要好好活下去,出院後一定要追究」,但都因礙於當時身體仍需復原,且也有經濟壓力而並未再對院方或劉偉民提起任何訴訟,直到如今有力氣也有能力提告時,卻早已過了追溯期,難以在訴訟上討回公道,事後詢問相關醫療專業人士,均被告知「人為疏失成分較高」,且有法界人士透露:「切除右側卵巢的手術風險告知內容內均未有腸穿孔一項,可見腸穿孔並非手術常見之風險」。A小姐如今只能希望透過分享自身案例,讓相關被害人務必記得要捍衛自身權益。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監委提名還沒上課就下課? 陳永興、侯廷昌告急!
總統府昨(11)日公布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後,獨派醫師、前立法委員陳永興及不判死刑的台灣高等法院庭長侯廷昌成為各界關注焦點。名單公布後,出現許多「廢除監察院」的聲音,兩位代表性人選的背景與過往言論也引發廣泛討論。面對這份監委提名名單,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由黨中央進一步討論。陳永興在提名記者會表示,若朝野對憲政改革有共識,不排除透過修憲將五權憲法改為三權分立體制,將調查權及彈劾權交由國會行使,但在修憲完成前,監察院仍應善盡職責。陳的發言引發許多討論,支持者認為,他對監察院改革議題展現開放態度,但有聲音質疑,監察院長被提名人談論修憲方向,恐使未來監察院角色定位更加敏感,相關爭議預料將在立法院審查期間持續延燒。至於曾承審狠夫開車輾斃妻子跟律師、湯姆熊男童遭割喉、逆子縱火案共11死的法官侯廷昌也受到外界眾多關注,這些刑案都未將惡性重大的兇手判處死刑,因而被外界稱為「廢死法官」。對此,有法界人士認為,侯判決均依循證據法則與法定減刑規定,並非外界所稱廢死法官。副總統蕭美琴指出,被提名人將肩負維護廉政、伸張人權及監督政府的責任。而今(12)日蔣萬安發文表示,國民黨和民眾黨團可考慮,先全部否決29位提名人選,再爭取修憲廢除監察院。在朝野對監察院存廢及職權改革歧見下,陳永興、侯廷昌等提名人如何爭取跨黨派支持,將成為下階段政治焦點。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誘捕玩具槍2/電商平台成績效肥羊? 刑事局認了:不鼓勵釣魚執法
電商平台熱銷「天空法警」、「幽靈法警」、「穿雲箭」等玩具槍、微型槍砲造成許多買家誤觸法網面臨起訴,引發爭議,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警方並非所有模擬槍或外型看似有殺傷力的都抓,警政署有嚴格且一致的標準。他強調,刑事局並沒有針對這三款玩具槍砲列入專案查緝,是否取締,必須個案認定,而且,刑事局並不鼓勵地方同仁在網路上「釣魚執法」,就算抓了,也不列入績效計算。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並不鼓勵網路釣魚執法,取締玩具槍不列入績效。(圖/王嘉華提供)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強調:「警政署保防組有一套嚴謹、一致性的標準與規定。」他進一步指出,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所謂「模擬槍」係指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類似,且具有火藥式擊發裝置,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如果不具備擊發裝置,且不具殺傷力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查禁範疇。依據《槍砲罪》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槍砲彈藥殺傷力的認定基準,必須彈丸擊發後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這個標準非常明確,警政署自2024年修改槍砲罪公告後,就沒有更改過,更從未「放寬槍砲罪取締標準」,好讓基層多查獲些非法槍械。大陸玩具「穿雲箭」比較麻煩,曾有人改裝後發射鋼珠,破壞汽車。(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王嘉華指出,「穿雲箭」比較特殊,因為這款玩具如果裝填火藥,以鋼珠發射,會有殺傷力,過去已經發生過有民眾持穿雲箭發射鋼珠,毀損汽車的案例,若朝人體射擊,一定會受傷的。但儘管如此,持有這三款玩具,是否會觸法,也必須個案認定。王嘉華強調,你買來改裝,讓這「玩具」有了殺傷力,且超過20焦耳的法律規定,當然就是觸法,警察肯定是要抓的。那麼,模擬槍還能買嗎?買了會不會莫名其妙犯法?王嘉華強調,世界各國對模擬槍的管制法令都不一樣,在大陸合法的,在台灣不一定通得過鑑驗,到底哪一種模擬槍經改造後,會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武器,不能一概而論,需依鑑識單位實際鑑驗結果而定,若經鑑定,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俱殺傷力,就是管制品。至於地方警局大肆以「釣魚執法」方式,上網購買玩具槍,去掉外包裝、說明書與軟殼子彈,直接將槍體移送給檢察官,被抨擊「入人於罪」;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不鼓勵「網路辦案」,原因很簡單,買賣玩具槍的人,欠缺主觀犯意,移送地檢署,也一半以上不起訴,甚至因為偵辦微型槍砲等三款玩具引發爭議,刑事局已經決定,這三類玩具槍砲,不列入查緝改造槍械的績效考核裡,避免影響整體槍砲查緝數據研析。至於法界人士批評警方,未經大力宣導,使多數民眾週知,就以「釣魚執法」方式查扣玩具槍砲,導致多數被移送的嫌犯壓根不曉得自己觸法,王嘉華表示,警政署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傳,取締策略改為聚焦在「溯源」,查緝進口及販售來源,並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強化邊境查驗,同時會同相關部會,督促電商平台落實下架措施,從源頭有效阻斷違法商品流入市場,而不是抓一些沒有主觀犯意的買家與玩家。
Uber收購台灣foodpanda德國母公司股份 法界看「持股結構」非單純財務投資
二年前(2024年)甫傳出Uber Eats以9.5億美元(約新台幣312億元)併購foodpanda,而遭公平會以反壟斷為由否決;如今,東南亞外送龍頭Grab宣布以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由於Uber為Grab大股東持股約13.5%而令外界質疑繞道併購,此交易案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正待主管機關核准。Uber近期則對台灣foodpanda德國母公司Delivery Hero連番出手。繼先前曾以每股33歐元提出具指標性之收購提案,惟該價格未獲市場與主要股東接受,5月27日又以接近每股40歐元之價格,向激進投資者Aspex (Aspex Management)溢價收購部分持股,較其數日前提出之報價高出逾兩成。依Delivery Hero向德國主管機關提交之公開申報資料與外媒報導,目前Uber 對Delivery Hero之表決權或普通股持股約為24.99%;若再加計透過認購權證等衍生性金融工具所形成之潛在經濟利益,其相關權益比例更已達36.83%。「這個持股結構,已經不是單純的財務投資問題了。」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蔡慧玲表示。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蔡慧玲認為,競爭法真正關注的,從來不只是表面持股比例,而是企業是否已透過治理安排,形成對競爭秩序具有意義的實質影響力。(圖/蔡慧玲提供)蔡慧玲律師長年深耕企業併購與重整領域,曾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選任為遠東航空重整人及歌林公司重整監督人,是台灣少數兼具跨境併購與重整實戰經驗的專業律師。蔡慧玲指出,公平交易法第10條明定,當事業對他事業持股達三分之一以上,或直接、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且有公平法第11條所定情形者,即構成結合,應向公平會事前申報。「問題的關鍵不在於Uber的普通股持股維持在24.99%,而在於當你把整個持股結構、人事影響力與治理地位放在一起看,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5款所稱的『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是否已然成立。」她進一步指出,競爭法真正關注的,從來不只是表面持股比例,而是企業是否已透過治理安排,形成對競爭秩序具有意義的實質影響力。「問題的核心,在於Uber是否可能透過董事提名權、資訊取得權、監事會席次或股東協議等治理安排,逐步對Delivery Hero的重要經營決策形成影響。」蔡慧玲表示,「競爭法實務向來強調『實質重於形式』。即便未取得過半股權,只要少數持股已足以對公司治理方向產生重大影響,仍可能成為競爭主管機關關注之對象。」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檢察長出列1/籃協改選讓檢方前大咖撩落去 張清雲誓言導正運動界文化
即將改選的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長暨理監事,這次竟有一位資深律師參選,想在另兩位志在必得的基隆市議長童子瑋和中橡集團董事長辜公怡中間殺出一條血路,外界議論紛紛這位資深律師究竟何方神聖,其實他就是在法界赫赫有名的前二審檢察長張清雲,他看不下去這次籃協改選還沒開始就明顯出現不中立的問題,以及派系文化色彩,張清雲決定導正單項運動協會的選舉文化,乾脆站出來說說話。73歲的張清雲歷任台中、高雄、台南、花蓮等高分檢檢察長,也當過宜蘭、基隆、台東等地檢署檢察長,漫長的檢察官生涯,練就他是非分明、視野寬廣、明察秋毫的本事。他很難置信籃協官方平台替特定人增加曝光,秘書長竟公開表態拉抬,那選務委員會在哪裡?為什麼沒有制止?為什麼沒有發聲?這樣的選務委員會,功能不就形同虛設?他認為單項協會最重要的是公平。如果權力形成的過程就不公平,未來國家隊選訓、裁判制度、資源分配、會務運作,大家怎麼可能相信會公正?張清雲擔任二審檢檢察長期間建樹良多。(圖/報系資料照)如果有機會當選,張清雲認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籃協帶回公平、透明、中立的制度。所以選上後該做的不是換一批人掌握權力,而是建立一套讓所有人都能服氣的制度。包括選務中立、財務公開、會務透明、利益迴避、國家隊選訓標準公開、裁判評鑑制度、申訴制度,以及協會官方平台不得成為任何個人或派系宣傳工具。籃協不是任何人的籃協,也不是任何派系的籃協。籃協應該是球員、教練、裁判、學校、聯盟、企業、會員與球迷共同信任的公共平台。籃協應從人治走向制度,從黑箱走向透明,從派系運作走向公平治理。至於當選後第一件該做的事,張清雲認為就是啟動籃協的財務與會務總體檢,建立組織管理的制度。外界對籃協財務狀況已有許多疑慮,甚至有財務虧空的傳聞。這些傳聞是真是假,不能靠耳語,也不能靠否認,而是要靠完整清查、公開說明、制度改革來面對。如果沒有問題,就公開還給籃協清白;如果有問題,就依法依規處理,該追究就追究,該改善就改善。籃協是公共性很高的單項運動協會,不能讓財務疑雲長期存在,也不能讓會員、球員、企業與社會一直不知道錢到底怎麼用。張清雲強調,籃協要清查的不是某一筆帳,而是整個籃協過去的運作是否適當,包括政府補助款、企業贊助款、民間捐贈、賽事收入、行政支出、採購程序、出國經費、車輛使用、合約簽訂、委員會運作與秘書處決策流程。籃協改選不是為了換一批人掌權,而是要建立一個公平、透明、可受檢驗的制度。財務公開,是籃協重建信任的第一步。籃協改選問題以及派系文化色彩,讓張清雲決定站出來,導正單項運動協會的選舉文化。(圖/黃耀徵攝)
生成式AI又惹禍!日本人氣聲優提告侵權求刪影片 TikTok反駁
日本人氣聲優津田健次郎因替人氣動畫《咒術迴戰》中的七海建人配音而廣為人知,近日他向網路平台TikTok的營運公司提告,主因是有不明人士利用生成式AI未經授權模仿他的聲音,發布超過180支帶有旁白的都市傳說、冷知識等影片,依據其他網站公開的資訊,該帳號透過這些影片每月收益約可達50萬至75萬日圓(新台幣約 10~15 萬元)。現年54歲的津田健次郎除了是人氣聲優外,同時也活躍於電影和戲劇演出,近期知名代表作品莫過於為《咒術迴戰》中的七海建人配音,其他角色尚有《遊戲王》海馬瀨人、《黃金神威》尾形百之助、《極道主夫》龍、《拉麵赤貓》文藏等,他的聲音「低沉且富有磁性」,相當具有獨特性和極高的辨識度。根據日媒報導,津田健次郎是在2025年11月提告,認為相關影片刻意讓觀眾誤認為是津田本人配音,侵犯了名人可自行利用其知名度與形象所帶來經濟價值的「公開權(Publicity Rights)」,因此要求TikTok營運公司刪除相關影片,目前法院已進行3次非公開整理程序,預計最快將於今年夏天召開首次公開審理。TikTok方面則反駁,影片中旁白只是「一般普遍常見的男性聲音」,並認為大多數留言都是針對影片內容本身的感想與意見,而非被聲音吸引,所以「未侵害公開權」,要求法院駁回訴訟。津田健次郎代理律師平野敬接受日媒訪問時表示:「如果持續放任這種未經授權的生成式AI聲音存在,恐會妨礙整個聲優產業的發展。我們盼能透過勝訴明確界定違法界線,進一步支持聲優等從業人員維護自身權利。」
賴清德就職兩週年 民眾黨批「綠色獨裁」
賴清德總統執政將滿二周年,民眾黨今(18)日於臉書發文批評賴政府用「代理」方式強推徐錫祥上任,當總統連「被國會否決的人」都能用綠色獨裁的方式保送上位,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是獨立的?並強調,現在真正該做的,不是繼續硬拗,而是立刻收回成命,停止用傲慢與硬幹,摧毀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當總統連「被國會否決的人」都能用綠色獨裁的方式保送上位,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是獨立的?民眾黨指出,賴清德總統就職將滿兩週年,人民看到的不是司法改革,而是赤裸裸的權力硬幹。被立法院否決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國會已經清楚表達不同意,賴政府卻直接改用「代理」方式強推上任。擺明就是把國會當塑膠,只要總統想要,一切都是「我說了算」!「無視法治,連法界也看不下去!」,民眾黨續指,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司改會發出沉痛聲明,呼籲賴總統「收回成命」!此舉形同架空國會人事同意權 ,把「代理制度」作為政治對抗的工具,將損害檢查公信,也質疑指定代理缺乏法律依據、欠缺民主正當性,恐創憲政惡例。民眾黨說,前司法院長賴浩敏近日也指出,「某位檢察長被國會否決,還被派代理,違反民主」、「被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否決了,這可以嗎?」,檢察總長是整個檢察體系的最高象徵,更有權掌控全國1400 位檢察官的運作與方向。今天如果檢察權可以變成總統意志的延伸,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獨立?如果國會同意權可以靠代理繞過去,未來是不是只要賴政府不爽國會監督,就全都能硬幹、硬上?民眾黨表示,民進黨過去高喊民主、反對威權,如今卻把自己反對的事情全做了一遍。當權力不再受監督,民主就只剩口號;真正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任的,從來不是在野黨的監督與批評,而是執政者一次次破壞程序、踐踏制衡。民眾黨強調,賴清德總統任期將滿兩週年,人民看到的不是明確的改革,而是一連串不及格的執政成績單。現在真正該做的,不是繼續硬拗,而是立刻收回成命,停止用傲慢與硬幹,摧毀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
院長之怒3/《台灣法律人》五年有成 國家考試與法研所最佳風向球
創立於2021年7月15日的《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至今五歲了。《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等法律學者合作下,深受法界重視。根據AI綜合整理目前網路社群(如 Dcard 國考板、PTT 國考板)以及法學界的反饋,《台灣法律人》雜誌的核心評價與四大亮點如下:一、實務與學術的橋樑(實用性極高),傳統學術期刊(如大學法學論叢)偏向純理論研究,而《台灣法律人》的創刊宗旨就是解決「實務運作的困境與法規難題」。讀者普遍評價其文章「接地氣」,能將艱澀的學說理論直接應用於分析最新法院裁判與憲法法庭判決,對實務工作者具備高度的指引價值。二、國考與研所的「猜題風向球」,由於其編輯顧問與撰文作者多為台大、政大、台北大法學院的重量級教授(許多亦是國家考試或法研所的命題委員),雜誌中的「焦點專題」與「裁判評析」常被考生視為掌握最新修法、學說爭點與考試趨勢的必讀聖經。三、首創「有聲導讀」與影音數位化,這是該雜誌最受好評的創新舉措。電子書版本整合了有聲功能,邀請撰文教授親自錄製5到10分鐘的語音或影音導讀,直接講解文章的核心精髓與爭點。對於通勤中或習慣數位學習的法律人來說,大幅降低了吸收法學論文的門檻。四、高度聚焦當代與時事議題,相較於部分半年刊或季刊,《台灣法律人》能更即時地針對當下社會重大法治事件或新進憲法裁判進行專欄剖析(例如:詐欺犯罪法制建構、憲法法庭組織合法性爭議等),時效性極佳。《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後深受法界重視。(圖/本刊資料照)《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緣起於台灣本土最老牌的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創刊22年後,2021年7月無預警停刊,震驚法學界和司法界。曾有律師界人士向「台灣法學雜誌」股東們洽談接手,不料諸多因素而胎死腹中,後來這些律師界人士構思結合法學界教授自創品牌和團隊,想走出一條不同的法學雜誌之路。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決定自創雜誌品牌,一切從頭開始。團隊成員多次洽談在民法界頗負盛名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彼此達成共識:「要辦就要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不然就不要辦!」此外,陳忠五還出面組成「編輯顧問群(教授團隊)」,但要求社方須絕對尊重「編輯顧問群」的專業,也就是要有百分百的授權,編輯內容不能受影響!林坤賢、黃帥升完全贊成陳忠五的提議。林坤賢強調,他們負責募集資金,雖然辛苦,但會讓教授們無後顧之憂,同時也會愛惜羽毛、時時自我警惕,只要雜誌持續辦兩年,外界就會知道,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而這本《台灣法律人》雜誌不但持續辦超過兩年了,現在五歲了。
院長之怒1/前司法院長不忍了! 賴浩敏批:國會否決檢察總長怎可派代理
前司法院長賴浩敏日前參加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研討會時,在閉幕致詞質疑:「某檢察長」明明提名案已被國會否決,竟還能派為代理檢察長?賴浩敏感到不可思議,賴浩敏直言:我們讀書人不來講,誰來講?《台灣法律人》要來講,我一定全力支持!賴浩敏發言時雖未明指「某檢察長」是誰,不過在場人士聽到後無不心領神會,他口中這位遭國會否決的「某檢察長」,就是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賴浩敏5月15日在《台灣法律人》5週年研討會致詞指出:台灣讀書人稍微保守,某位檢察長被國會否決了,結果還被派代理,違反民主,我看了這不能忍受,我們不講、誰來講?被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否決了,這可以嗎?我們讀書人不來講,誰來講,《台灣法律人》要來講,我一定全力支持!賴浩敏的台大法律系同窗同學、前大法官王澤鑑致詞時則認為:台灣最大問題是大法官運作發生問題,在別的國家是不得了的問題,他整體看《台灣法律人》的專論,每篇都很重要,台灣很多法律的問題,沒有很好的比較德國法和日本法的法律適用等問題。王澤鑑還認為賴浩敏那樣講不合適,不過台下其他法界人士並未表態。前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被國會否決,不該以代理形式復出。(圖/報系資料照)前司法院長賴浩敏出生於日據時期1939年1月2日的苗栗縣頭屋鄉,2010年獲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院長,2016年政黨輪替、蔡英文當選總統後雖獲慰留,不過他主動辭職,風骨凜然。賴浩敏台大法律系畢業後,獲日本政府留學獎學金,赴東京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賴浩敏為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創辦人之一,曾任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要職。司法界盛傳,賴浩敏擔任司法院長期間與政治保持距離,連總統府也一樣,但他的繼任者則大不相同。賴浩敏在院長任內致力司法獨立,並推動法官法的立法,在國會支持下完成立法,全國法官和檢察官受惠至今。身為日本通的賴浩敏曾向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說「不」!他推動台日交流深獲日本政府重視,曾獲日本旭日大綬章,在他之前只有許水德拿過。但他跟日本人打交道時,維持民族尊嚴和司法院的臉面則是一步不讓,充分展現台灣人的骨氣和客家人的硬頸精神,最著名的事蹟莫過於2013年他以司法院長身分率團到日本參訪,當時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表示兩國無邦交不便接待,建議找交流協會等辦公室與最高裁判所法官私下會面,這樣的話雙方要談多久都可以,賴浩敏當場拒絕,揚言「那就不去了」。這下換成日本最高裁判所緊張了,最後態度軟化,賴浩敏率司法院代表團堂堂正正進入最高裁判所參訪,而他這次日本行,還讓日本檢察總長和日辯連(律師公會)會長親自接待,不但維護了我們的國格,也保持台灣司法界的尊嚴。《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成立「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2021年7月15日起創刊發行月刊,年前改以雙月刊發行,至今已創刊五年。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與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的合作下,團隊成員達成共識:「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深受法界重視。前大法官王澤鑑表示,台灣最大問題是大法官運作問題。(圖/項程鎮攝)
署長遭搜索帶回!環管署爆公務背信疑雲 顏旭明列被告檢調追查中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驚爆高層涉弊風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管署位於台中的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署長顏旭明帶回訊問;檢方證實,顏旭明目前已列被告,全案朝公務背信罪方向偵辦。環境部緊急回應,強調已要求署內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由副署長暫代相關行政事務,確保業務運作不受影響。據了解,檢調今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環管署等相關辦公場所,並同步通知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台中地檢署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本案由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案件涉及公務背信等罪嫌,已將署長顏旭明列為被告,目前仍持續蒐證釐清,因偵查尚在進行中,相關細節暫不便對外說明。法界人士指出,顏旭明係十三職等高階事務官,其所涉嫌公務背信罪,係指公務員於處理公務過程中,意圖替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或損害政府機關利益,而違背職務行為;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公務車私用、工程採購或驗收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情形,既然檢方將他列為被告,很可能已經掌握相關事證。環境部下午緊急回應,表示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已要求環管署同仁全面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並完整提供相關資料與卷證,盼盡速釐清真相。環境部也強調,目前各項環境管理與行政作業均維持正常運作,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與業務推動。由於環管署隸屬環境部重要行政單位,此次高層突遭搜索,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檢調後續是否擴大追查,及案件是否涉及其他公務人員或採購、行政流程問題,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釐清。
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 吳宗憲:連司改會都看不下去
賴清德總統指派徐錫祥為代理檢察總長事件,已經引發法界反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3)日表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日前已公開呼籲賴清德針對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一事「收回成命」,顯示連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都已看不下去賴政府對司法與選務體系的政治介入。「連民間司改會都看不下去!政治黑手正摧毀岌岌可危的司法底線」,吳宗憲指出,今天,立法院正式審查總統彈劾案。就在這憲政關鍵時刻,民間司改會昨天發出沉痛聲明,呼籲賴清德總統「收回成命」。吳宗憲續指,這就是為什麼,自己多次質疑並反對賴卓政府的傲慢與濫權:第一、讓已經被立法院否決、且具濃厚「國安背景」人選,走後門「代理」檢察總長;第二、讓服從行政院上意的「法務部政務官」,坐進應超然中立的「中選會」做事。吳宗憲說,拿「代理」當藉口安插「自己人」、變相架空國會,甚至讓負責「查辦選舉」的政務官,跑去當「辦理選舉」的裁判。吳宗憲表示,此舉將嚴重摧毀台灣岌岌可危的司法制度與選舉公信力!自己會與所有在乎法治的人站在一起,對抗這種將檢察權與選務權當成政治工具的民進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