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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狼師4年偷拍30女童如廁 最終重判8年6月

在基隆市某國小補習班授課的詹姓老師,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學童如廁,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有期徒刑8年6月。(圖/中國時報張志康攝)

在基隆市某國小補習班授課的詹姓老師,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學童如廁,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有期徒刑8年6月。(圖/中國時報張志康攝)

基隆市某國小補習班去年爆出一起狼師趁職務之便,在洗手間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畫面,警方獲報後,在詹姓狼師電腦內查獲偷拍影像,時間長達4年餘,受害者多達30餘位,陸續有6名學童家長提出告訴,去年12月詹男遭檢察官起訴。基隆地院日前宣判,認定詹姓狼師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詹姓狼師2019年起,在基隆某國小補習班擔任老師,趁職務之便,將具有錄影功能的微型錄影機藏在芳香袋,並放在補習班五年級廁所,鏡頭正對馬桶。

去年9月,1名女童如廁時,發現芳香袋掉落,袋中卻有不尋常的異物,便向詹報告,詹驚覺犯行可能敗露,便將微型錄影機拆下沖進馬桶。補習班負責人獲報後,旋即報警,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蒐證時,僅在廁所垃圾桶內找到攝影機電池。

檢警在詢問女童後,認定詹姓狼師有嫌疑,至少有「滅證」行徑,便持搜索票赴詹住處搜索,並在電腦及隨身碟中發現女童如廁影像,詹在偵訊中坦承不諱。

基隆地檢署去年12月將詹姓狼師起訴,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認為詹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除2名撤訴外,法官依一罪一罰原則,詹偷拍4名學童的行為,各依相關法律條文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另查扣的錄影檔案證物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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