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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案引修法聲浪 綠委逆風:勿把績效放在易受理的色情影像

立委蔡易餘認為,不應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動漫影像。(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

立委蔡易餘認為,不應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動漫影像。(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演藝界瘋狂撻伐並要求提高法律相關罰則,朝野立委也紛紛提出相關修法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9日「逆風」表示,如要推動相關修法,首要應釐清法條中對「人」的定義,以免未來發生為了方便與績效,處罰到創造虛擬人物的畫師。

「說一句和今天輿論完全逆風的看法」,蔡易餘表示,近期兒少保護相關爭議下,如果衛福部打算啟動《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修法,加重第39條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那應該優先迅速確認《兒少法》中兒童及少年條文中的「人」是屬於真人,不包括無人格存在的虛擬人物。

蔡易餘呼籲衛福部,應加強對於真實兒童的保護措施,避免其在任何外力之下被拍攝或描繪其性影象;但不要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色情影像。

蔡易餘說,有部分藝人在這事件上聲援,希望大家「避免對黃子佼獵巫」,但很矛盾的是,當虛擬動漫的畫師因虛擬兒少色情被指摘犯罪時,對於畫師被政府機構指為「兒少犯罪」的犯人,社會對這些畫師接下來的「更生問題」卻遠低於黃子佼。他嘆說,這種價值實在錯亂,「這種脫序的價值觀,衛福部不要再助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