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
」 兒少性剝削 黃子佼 性影像 創意私房 未成年
10年拿6000萬!合作廠商竟有大貓偷拍前科 藍委控勞動部包庇兒少性剝削罪犯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林沛祥1日召開「左手反性騷、右手包容性罪犯\勞動部還有多少爛帳?」記者會,揭露勞動部聲稱沒錢,卻在2026年至五月期間支出1076億元,然而得標勞動力發展署社群平台維運案的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過去十年拿到政府高達6000萬元的標案,甚至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和他胞兄權自立犯下大貓偷拍案,2004年被法院因對未成年性剝削案判刑定讞,但如今勞動部卻選擇繼續和該公司合作,陳、林痛批勞動部道德標準低下,民進黨政府螺絲鬆懈。林沛祥指出,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聲稱政府沒錢運作、立法院不審理中央總預算,但實際上勞動部截至2026年五月支出高達1076億元,與勞動部指稱資源不足的情形相悖,支出細項也交代不清楚,質疑得標廠商皆是重複廠商,採購制度是否失去公平競爭。陳菁徽表示,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勞動力發展署長期和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合作,該公司十年來獲得政府多達6000萬元標案,然而,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與他胞兄先前利用迷藥迷暈未成年少女並實行性侵行為,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將過程製成光碟販售並在網站上牟利,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僅3歲,法院2004年針對此案判刑定讞權姓兄弟。然而,勞動部未檢視得標廠商,還讓社群平台維運標案給予曾陷入重大兒少性剝削案的公司,陳菁徽諷刺勞動部是不是覺得該公司架設兒少性影像網站很厲害,才找該公司作社群維運,她直言勞動部的業務是保護受害者,對於得標公司皆應仔細審視,勞動部此重大疏失讓人民失望。
孟耿如斷開黃子佼5年婚!神隱15個月首更新IG 一句話洩心境
藝人孟耿如自去年3月關閉所有個人社群平台後,沉寂長達15個月,29日突然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帳號,分享最新創作,並寫下「The sound of the silence(寂靜之聲)」,貼文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由於畫作中出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也讓不少網友聯想到她近一年來經歷婚姻變化後的心境。這也是孟耿如自去年3月4日後,首度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她未對作品多做說明,僅留下簡短文字,畫面則以沉靜色調呈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站立其中,充滿留白,也引發外界各種解讀。前夫黃子佼2023年陷入MeToo風波,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後續又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譁然。2025年初,一家三口同框畫面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討論,也波及孟耿如參與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當時引來部分網友揚言抵制。面對外界批評,孟耿如於去年3月9日發文致歉,坦言黃子佼的行為傷害許多人,自己當時因震驚與慌亂,也曾做出不夠妥當的發言,並強調不支持黃子佼復出演藝圈。隔天,她依照承諾關閉臉書及Instagram帳號,退出社群平台,選擇沉潛反省。兩人的婚姻最終仍畫下句點,於2025年5月正式完成離婚,結束5年婚姻。另一方面,黃子佼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已於本月完成報到。不過,他另涉車禍肇事逃逸案件仍在審理中,後續判決結果仍待司法釐清。時隔15個月再次更新社群,孟耿如並未進一步說明近況,不過一幅畫作搭配「The sound of the silence」一句文字,仍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也讓外界關注她沉寂一年多後,再度透過創作與外界交流。孟耿如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圖/翻攝IG)
愛爾麗偷拍案全台恐慌!18家分店裝針孔百人受害 總裁常如山等7人今起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因爆重大偷拍風波,全台有多達18間分店涉案,震驚台灣社會,今(25)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和違反兒少性剝削等四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蔡姓會計共5人,而謝男妻兒則涉協助滅證,一同被起訴,全案共7人起訴。回顧本案,今年5月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檢警3日首次搜索時,發現監視器主機早已消失,院方也無法交代設備流向。警方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台中拘提愛爾麗合作的謝姓監視器廠商。檢警後續在謝男車內與辦公室查扣8部監視器主機及大量針孔鏡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謝男疑似接獲指示,連夜跑遍濁水溪以北10家愛爾麗分店,試圖拆除設備滅證,最終仍遭查獲。6日拘提負責人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謝金亨,檢方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常、張、謝提抗告,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3人羈押禁見,今(25)日偵結。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啪沒了!童仲彥證書遭檢舉撤銷 律師呂秋遠「見一事」直呼:這真的太離譜了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被判處3年10月徒刑,並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獲假釋出獄,重獲自由後他陸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然而因法規規定問題,網紅「四叉貓」劉宇今年2月曾檢舉童仲彥,日前結果出爐,證實童仲彥證書已被撤銷,對此,律師呂秋遠也發文表示自己的看法。呂秋遠在臉書上提到,撤銷原因是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童仲彥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確定,依法三年內不能擔任不動產經紀人,而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他解釋:「因為不動產交易涉及高額財產,經紀人必須取得客戶信賴,因此法律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貪污等誠信犯罪者設下限制,目的在於保護交易安全。」呂秋遠也說類似的制度廣泛存在於台灣各行各業,舉例來說曾犯性侵害、兒少性剝削、虐童等犯罪者,往往終身不得擔任教師、幼兒園教保員、托育人員、補習班教師或兒少機構工作人員等職業,「金融業也是如此。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產業,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者設有嚴格限制。因為金融體系建立於信任之上,法律自然會要求更高的品格標準。」呂秋遠表示這些都是法律規定,還經過釋憲的考驗,在某些情況下可限制人民的工作自由權,一般公司在應徵員工時有些會要求良民證、查應徵者有沒有前科紀錄等等。呂秋遠話鋒一轉提到:「一般公司找員工,會在意對方有沒有前科,然而,偉大的立法院,要進去當立委,甚至保有立委身份,那就寬鬆多了。選民也毫不在意他們的背景。」他說明立委或縣市長只要沒有詐欺、組織犯罪、賄選、貪污、毒品等前科,皆可參選,當選後即便被判刑,只要沒褫奪公權就能在獄中行使職權,目前最新修法是只要「受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也能參選。呂秋遠說:「一位遭判刑確定、甚至已經入監服刑的人,只要沒有褫奪公權,在某些情況下卻仍然可以保有立法委員身分。一個人可能無法擔任房仲、老師或金融業負責人,卻仍然保有民意代表身分。」現在當計程車司機、房仲業者、銀行員、老師等職業竟比立委更難,讓他直呼:「太離譜了、這真的太離譜了」。
兒少性剝削網路誘拐成起點 四大常見誘拐手法曝
台灣展翅協會9日發布記者會指出,根據2025年最新網路誘拐分析報告指出,在服務的266名被害人中,就有154名被害人曾遭遇網路誘拐,並有35%的被害人遭進一步性勒索。其中,最常見的網路誘拐手法中,友伴關係就高達35.5%,其次則為打工招募25.6%、交往關係21.1%、視訊裸聊17.8%。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網路誘拐並非特定性別的專利,儘管受害者中仍以女性為多數,但男性被害人的比例也有21.4%,男孩特別容易落入「視訊裸聊」,以此要求遊戲點數或金錢威脅等性撈所犯罪情境中,並非只有女孩會受害。陳逸玲指出,網路誘拐中不法分子特別容易利用青少年對於情感歸屬的渴望,從而整理出四大常見誘拐手法,包含友伴關係,假冒年齡相仿的同儕,或是好心的大哥哥大姊姊,潛伏於遊戲社群或興趣群組中,透過建立知己信任,將話題導向私密領域。打工機會則瞄準兒少想打工賺零用錢或生活費,或對某些行業懷有憧憬(如模特兒)的心理,以「免經驗、高報酬、工作輕鬆」等虛假話術引誘兒少上鉤。隨後便以「驗收身材」、「試鏡需要」為由,誘騙兒少拍攝並傳送私密照片;另有,交往關係,利用網路戀愛(網戀)經營關係網羅受害者,以「證明愛意」、「情侶間的親密互動」為藉口,勒索兒少配合拍攝或視訊私密影像。並有視訊裸聊,誘騙兒少進行即時視訊互動,在幕後同步進行偷拍側錄,以此進行恐嚇與威脅。此外,現今網路時代中,有圖未必有真相,AI換臉成誘拐新偽裝,讓網路誘拐或隱私詐騙又增添一層風險,就算視訊聊天,也有可能是AI,而非真人。對此,立委林月琴強調,身為本會期衛環委員會召委,她已經排審《兒少權法》,希望將「適齡服務」機制納入法律規範中,要求平台依照不同年齡提供相應保護,並強化大型平台責任。同時,修法內容也會兼顧個資隱私與言論自由,避免過度蒐集與監控兒少個資。立委張雅琳表示,網路已成為兒少生活、學習與交友的重要場域,但網路誘拐、私密影像外流、AI換臉、深偽影像與假帳號詐騙,正快速威脅孩子安全。防制不能只靠事後補救,要從校園預防教育做起,培養孩子辨識危險訊號、建立身體與影像界線,並理解數位時代的公民素養。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光澤醫美診所爆偷拍!「假煙測器」藏針孔鏡頭 店經理、設備商2人遭聲押
繼連鎖醫美愛爾麗集團爆出針孔偷拍案後,另一知名連鎖醫美「光澤診所」同樣遭爆料疑在診間安裝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監視設備。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新北市5家分店,並查扣可疑影像線路及硬碟。據了解,有民眾指出,位於新北板橋府中站附近的光澤診所內,裝有與愛爾麗案相似的假煙霧偵測器;另有自稱員工者在網路留言稱,愛爾麗事件曝光後,公司隨即派人拆除監視設備。檢警隨後搜索板橋中山、板橋館前、三重正義等3家分店,並帶回3名分店經理釐清案情。調查發現,板橋中山店的監視器畫面於搜索當日上午遭人刪除,但專案小組登門後發現檔案並未清除,甚至因此拍下前來拆除設備人員的臉部特徵,成為關鍵證據。檢方表示,原本3名分店經理均列為證人,但隨著案情擴大,不僅有消費者疑在不知情情況下遭偷拍隱私部位,甚至疑有少女受害,因此將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及設備商唐姓工程師改列被告。檢方訊後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違反《個資法》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認定2人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光澤集團發聲明表示,院內確有設置攝影設備,但強調設置目的為醫療品質、安全管理及藥品器材保全,並非偷拍隱私,且相關設備均屬公開可見的一般辨識設備,將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並主動與有疑慮的消費者聯繫溝通。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網紅賣「壯陽保健品」竟是偽藥!地下工廠狠撈8000萬 14萬盒流入市面
橋頭地檢署偵辦Fans17兒少性剝削案,意外查出背後販售摻有壯陽藥成分的偽保健食品集團,查扣1.7萬盒、市面流通逾14萬盒,不法所得上看8000萬元,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主嫌等人。檢警調查,43歲江姓主嫌自中國進口含有類似壯陽藥「威而鋼」主要成分Sildenafil的「類緣物」原料,交由李姓、王姓共犯,委託不知情食品廠製成膠囊,再以「健康食品」名義包裝販售,藉此規避查緝。專案小組指出,該集團原本經營成人平台Fans17,涉入兒少性剝削案件,檢警深入追查後,才揭發其另闢財源販售偽藥;為提升銷量,業者還找來網紅「小哥哥艾理」代言,吸引大量消費者誤信為天然保健品購買。高市刑大查獲網紅代言的偽壯陽藥,檢方依《藥事法》起訴。(圖/林慶祥翻攝)檢警歷時蒐證,分別於去年7月與10月發動兩波搜索,橫跨新北市中和區及台北市內湖區等21處據點,查扣偽藥成品1萬7千盒及原料粉末。警方統計,相關產品已流入市面逾14萬盒,銷售金額高達8000萬元。檢方認定,該集團涉及製造、販售偽藥,已依《藥事法》將江男等人起訴。警方提醒,來路不明的保健食品恐含藥成分,嚴重恐對身體造成不可逆傷害,呼籲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或網紅推銷,若曾購買應立即停用並儘速就醫檢查。
一寶爸誘騙少女與3男性交拍片 4惡男遭判4年半至5年半
嘉義一名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從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後,不僅偕同其他3名男子騙她進行性行為,還以2000元報酬利誘她拍攝性影像。嘉義地方法院分別判處4人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刑期。判決書指出,從事道路工程且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2023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檸檬」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交友過程中繼而介紹工程師陳男(未婚)、業務員鄭男(未婚)、業務員詹男(未婚)與小美認識。已婚的陳男與業務員鄭男於2023年9月間,先後在汽車旅館與小美進行性行為,已婚的陳男接著利誘小美,表示只要她願意與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性交並拍攝性影像,將可獲得報酬。接著,已婚的陳男成立Telegram「色淫師」群組,唆使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並將過程上船群組,供他觀看。不僅如此,工程師陳男還直接開車前往小美就讀的學校附近,載走剛下課的小美,並於車上拍攝接吻、舔胸等猥褻行為的性影像,甚至載著小美到公園與業務員詹男會合,拍攝小美於野外裸體之性影像,最後再轉移到汽車旅館,輪流對小美性侵,並將影像上傳群組。事後,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及業務員詹男各出資2000元,合計共儲值6000元至小美持用之悠遊卡作為報酬。警方在偵辦已婚陳男、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另起涉及兒少性剝削案時,查扣了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大量少女的性影像及對話,才會發現這起小美這起案件。涉案4人偵訊時,均坦承犯案,卻堅稱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也達成了和解。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4人明知被害未滿14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之重要階段,竟犯下此等惡行,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發展,所為惡性重大,均應予嚴厲譴責。法官審酌,雖然4人已坦承知錯,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法官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並沒收手機、相機等所有拍攝器材。《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劉世芳視訊慰勉駐外警察聯絡官 肯定打擊跨境犯罪成果
農曆春節將至,內政部長劉世芳12日與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刑事局局長邱紹洲,特地和全球各地駐外警察聯絡官進行視訊會議,肯定其長期堅守海外崗位,推動跨境執法合作的辛勞與成果外,也聽取各國警政合作現況。劉世芳表示,當前電信詐欺、毒品走私、洗錢及人口販運等跨境犯罪威脅日益嚴峻,駐外警察聯絡官在情資交換、偵查協作及外逃通緝犯追緝等工作上,都扮演關鍵角色,是台灣打擊跨境犯罪不可或缺的重要橋梁。她也聽取各駐在國警政合作現況與工作重點,並期勉應持續積極協助館處執行各項指派任務,充分發揮駐外安全網絡功能,深化國際警政交流合作,政府也將提供必要行政與資源支持,共同守護國人安全。在跨境執法方面,刑事局透露,去年度駐外警察聯絡官與各國合作偵破詐欺、毒品、槍砲、兒少性剝削及恐嚇公眾安全等跨國案件計26件,並緝獲台灣境外逃犯167人,另與外交部共同救援受困海外國人計60人,跨境執法合作成績斐然。刑事局表示,台灣長期與各駐在國警察及執法機關維持友好互信關係,不僅有助於跨境犯罪案件偵查合作與犯嫌遣返,也為爭取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等多邊合作機制奠定良好基礎。
法界意見分歧!純偷拍兒少性影像該怎麼判 最高法院今解答
黃姓男子2023年間偷拍兒少性影像,一審法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2年。二審法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強暴、脅迫等違反本人意願方式偷拍」改判4年2月。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以後,因為各庭見解歧異,最後提案由大法庭裁定,結果於今日(2月4日)出爐,大法庭裁定「單純偷拍不知情」兒少之性影像並不適用第3項。全案源於,一名黃姓男子於2023年6月間,用手機偷拍不知情的兒少性影像多達6次,並成功拍到1人性影像。一審部分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2年,緩刑5年。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則改用同條第3項「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判處4年2月。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第七庭不同意二審判決,認為案件應依判處1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論處即可,不宜以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同條第3項「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但各法庭皆持不同意見,如第二、三、四、六、八庭則認為應當以「違反本人意願」第九庭則認為,應僅限於公共場所偷拍情形表示同意。由於本案各庭的見解分歧,2025年9月該裁定被提案至大法庭,最高法院大法庭於今日做出裁定,認為本案應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裁定,因為行為人未實施「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因此不符合同條第3項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範疇。
批中小企業聯輔會成「民進黨敗選退輔會」 王鴻薇:名單驚見創意私房高級會員
「中小企業聯輔會成民進黨敗選退輔會!名單驚見創意私房『高級會員』」,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6)日表示,今天和羅智強委員召開記者會,針對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內部人士酬庸毫無專業可言,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長期成為民進黨酬庸單位,現任董事長徐定禎是民進黨苗栗縣長落選人,總經理葉仁創是南投議員落選人,兼任顧問為鄭文燦人馬,前桃園市府秘書處長顏子傑,痛批「根本是民進黨自己的敗選退輔會」。王鴻薇指出,同時他們也接獲內部陳情書爆料,直接點名總經理葉仁創安插人事裡,名單更驚見「創意私房」案,高級會員外號「南橘子」郭柏宏(現已離職),以及董事會秘書黃靜惠,分別涉犯兒少性剝削犯罪以及公益侵佔罪判決確定,經濟部主管單位竟窩藏罪犯,內部管理顯然大有問題。王鴻薇提到,根據人事資料,郭柏宏111年被起訴,113年3月北院判決,但是他卻一直到去年114年才離職。內部女性員工更表示主管包庇,讓她們連上廁所都不敢。至於董事會秘書黃靜惠,更是被判決公益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王鴻薇直言,民進黨為了政治酬庸,已經不只是養肥貓浪費公帑,現在已經到內部人員身心都受到嚴重影響「已經在求救了」,相關單位務必查明清楚,絕不寬貸,不能漠視這些無辜職員的求救訊號。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創意私房翻版!「5F自拍網」涉大量兒少性影像撈千萬 幕後黑手身分曝光
「5F自拍網站」號稱有上萬部素人自拍、成人影片,卻涉及大量偷拍和兒少性影像,橋頭地檢署8月發動搜索,逮捕運營該網站的李姓、吳姓和賴姓男子,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而橋頭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3人,並具體求處李有期徒刑5年。橋頭地檢署8月指揮高雄市警局展開偵辦,逮捕李男、吳男和廣告商賴男,發現他們涉嫌以5F自拍網站供人瀏覽未經同意外流之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並營利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更查扣85萬元、虛擬貨幣USDT4萬餘顆及帳戶內550萬餘元,訊後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而檢方深入調查,發現李男、吳男分別為某公司工程部和行銷部主管,賴男是廣告代理商,李負責維護網站,吳蒐羅性影像,賴則是接洽廣告商、處理廣告收益,並向會員收取每月129元牟利,總收益高達1571萬元。檢方於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3人提起公訴,並針對李、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和3年。
黃子佼和解換緩刑 現代婦女基金會斥: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
藝人黃子佼於創意私房上付費購買並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8月,二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考量黃子佼與提告的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獲判緩刑4年,免於入監。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發聲表示,「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加害者無權為被害者代言。」。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黃子佼遭查獲購買的時間多均落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前,因此適用刑度較低的舊法,無法反映其行為的嚴重性,儘管二審改以量刑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卻讓犯罪焦點因此被模糊。而性剝削平台能夠存在的本質,全仰賴購買者的資金提供挹注,甚至提供「客製化」服務。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對於此次判決深感遺憾,緩刑不僅未能實質給加害者施以與其行為相稱的懲罰,更向社會傳遞了極度危險的訊息,「只要達成和解、金錢賠償,就可以卸除責任。」現代婦女基金會重申,「犯罪就是犯罪」,無論修法前後,購買、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行為本質就是重大兒少性剝削。新法上路後,已有多起首次被查獲犯案的行為人遭判處 3 年以上刑期,提醒潛在犯罪者切勿以身試法;黃子佼卻因行為「剛好發生在舊法期間」而逃過重刑,已經享有極大的法律寬縱,卻仍試圖以「適用舊法」為藉口試圖淡化自身罪責。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怒斥,判決前夕,黃子佼刻意公開聲明強調已與提告的 37 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以近乎「代言」的口吻表示所有被害人皆已原諒,試圖利用被害者立場作為公關操作的工具。但下載持有超過 2000部兒少性影像,能查出的被害人僅 37 人,其餘上千名受害者的處境與傷害迄今無從得知,黃先生竟以「受害者也同情他」的說法,指稱社會「過度放大」他的加害情節。而事實是和解往往是被害人為了終結程序煎熬、減少訴訟支出或避免身分曝光的無奈選擇。和解金無法修復心理創傷,更無法阻止影像被無限複製、永久流傳,影像性暴力的傷害沒有終點,緩刑期滿後加害人重獲自由,但被害人終其一生都被判處「終身數位監禁」。現代婦女基金會強調,和解不等於犯罪可以被原諒,加害者與被害者間的處境嚴重不對稱,也凸顯司法系統長期低估影像性暴力的本質與傷害。◎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天道盟惡煞逼未成年拍裸照強迫接客 警攻堅應召站救出10少女
天道盟同心會26杜姓男子與其幫眾非法經營應召站,還逼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強迫她們接客並簽下借據,中壢警方近日接獲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通報,指有未成年少女疑似遭長期監控軟禁,警方展開調查,近日前往杜男經營的應召站攻堅,共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並將杜嫌等10人依法送辦。警方調查,杜男等人吸收未成年少女賣淫,少女小莉(化名)還被迫拍下全裸影片,並簽下85萬元借據,杜嫌副手、21歲陳姓男子負責管理受害女子,還會對她們毆打恐嚇並拍下性影像,直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驚覺有異、通報警方,全案這才曝光。中壢警分局與桃園市警局少年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鎖定該集團多處據點後,近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攻堅,兵分多路前往中壢、新屋、八德及大溪區等5處據點搜索,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還查獲有11名逾期居留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警方也逮捕杜男等10人,並查扣手機、筆電、鎮暴槍、武士刀等證物,更扣得不法所得31萬元及價值約130萬元的金項鍊1條,詢後將杜嫌等人依兒童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偵辦,後續則將循線將與未成年從事性交依的25名嫖客通知到案。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表示,警方持續對黑幫勢力掃蕩,對性剝削犯罪「絕不容忍」。他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天道盟等幫派組織加強掃蕩,徹底切斷其金流與不法網絡,守護青少年安全與社會風紀,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或性剝削行為,立即撥打110或113通報,共同維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