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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過凍漲電價 行政院「遺憾」將照審議結果執行

立法院30日院會處理凍漲電價案,國民黨立委高舉標語,並以人數優勢,在表決中否決民進黨提案,並通過凍漲案。(圖/中國時報記者姚志平攝)

立法院30日院會處理凍漲電價案,國民黨立委高舉標語,並以人數優勢,在表決中否決民進黨提案,並通過凍漲案。(圖/中國時報記者姚志平攝)

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立法院國民黨團提案「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相關部會檢討能源政策,民眾黨團則提議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前,電價全面緩漲,今天上午立法院會表決,兩案均通過。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說,行政院表達遺憾,但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更強調立法院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

林子倫說,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對立法院今日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同時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影響降到最低。

林子倫強調,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

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林子倫表示,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

林子倫強調,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同時,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