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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購進口牡蠣混充台灣產高價售出獲取暴利 不良業者6萬交保

基隆地檢曝光進口牡蠣混充台灣牡蠣案。示意圖與此篇新聞無關。(圖/翻攝畫面)

基隆地檢曝光進口牡蠣混充台灣牡蠣案。示意圖與此篇新聞無關。(圖/翻攝畫面)

基隆地檢署24日傳喚林姓商家等3人到案接受,揭發一宗引人矚目的牡蠣風波,瑞芳區一家水產店竟然在販售牡蠣時,混充進口牡蠣和台灣牡蠣,讓消費者難辨真偽,並從中牟取不法暴利,偵訊後林男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諭知6萬元交保

據悉,該案的涉案人員包括瑞芳區的謝姓老闆、基隆的游姓批發商,以及雲林台灣牡蠣產地的林姓負責人,據檢方調查,林負責人在台灣牡蠣產量減少時,竟然以低價向越南等東南亞國家大量進口牡蠣,並將進口牡蠣與台灣牡蠣混合後販售,不知情的消費者可能已經食用了來歷不明的食品。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指出,林負責人進口國外牡蠣混充台灣牡蠣對外販售,嚴重侵害消費者的權益,也損害食品行業的信譽,並強調,食品安全是關乎民眾健康的重要問題,任何偽冒、仿冒行為都應受到懲處。

檢方將對涉案人員展開進一步的調查,也呼籲所有從事食品行業的商家,應該如實標示產地等資訊,確保商品的品質和消費者的權益。

全案經檢察官訊後,將依林負責人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罪》及《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行,諭知交保6萬元,謝、游2人訊後則分別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