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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獲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盧秀燕肯定防疫人員盡責

中市防疫滴水不露,盧秀燕高度肯定防疫人員盡責(圖/中時資料庫)

中市防疫滴水不露,盧秀燕高度肯定防疫人員盡責(圖/中時資料庫)

針對日昨台中首度傳出居家檢疫者趴趴走事件,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強調,台中市必須居家檢疫者約2千位,她很感謝感謝居家檢疫的市民配合政府防疫政策,中市府也允諾針對防疫,一定做到滴水不漏。針對昨天發生的首例,盧強調一定會妥善處理,此外,中市太平里幹事認真負責,第一時間發現林姓居家檢疫者趴趴走,警方、衛生所等人防疫人員迅速蒐證、到場處置,市府都會好好表揚。

台中市太平區30歲林姓男子本月9日入境,需配合居家檢疫14天,到24日才期滿,但該民眾昨天近中午外出1小時20分,警方獲報到場確認林姓男子不在家。林姓男子返家後雖表示,他只是出去一下子,但台中市衛生局確認,林姓男子是台中市首例違反居家檢疫個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市府表示,中市太平里幹事已經一再提醒告誡轄區受居家檢疫對象,在期間不得外出,但林姓市民仍不理會,里幹事立即通報民政系統、轄管警察局前往會同查訪,並通知衛生局到場處置。

台中市府表示,太平派出所由副所長帶班前往會同查訪,確認林姓市民不在家,經現場電話聯繫林姓市民,並全程錄影音蒐證及通知衛生所護理長到場處置,林姓市民隨後在昨天中午12時37分返家,雖然林姓市民健康狀況良好,無發燒相關症狀,但已經違反防疫規定。

因應新冠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6日起,自中港澳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均由民政體系每天關懷一次,並不得外出,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處1至15萬元罰鍰;與確診個案有接觸者,須居家隔離14天,期間由衛生單位每天關懷2次且不得外出,運用智慧科技針對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進行定位,違反居家隔離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六到卅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