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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惡狼性侵兒少機會多 范雲:建置兒童工作證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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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兒少保護漏洞百出,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阻斷惡狼再犯機會」記者會。(圖/黃鵬杰攝)

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兒少保護漏洞百出,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阻斷惡狼再犯機會」記者會。(圖/黃鵬杰攝)

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今(2)日在兒童節前夕,和被害孩童家長與民團共同舉辦記者會指出,近期爆出多起兒少性侵猥褻案的加害人,其實都已有前科或列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卻持續保有接觸兒少的再犯機會,要求衛福部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就像是兒童保護界的「良民證」,所有接觸兒少的工作者都需事先查核申請,以補足現行不適任資料庫的六大漏洞,做為送給全臺灣兒童最好的兒童節禮物。

范雲說明,現行是以建置「不適任資料庫」的方式,檢核曾有性侵猥褻等行為之加害人不得接觸兒少,但是該制度施行已久,至今仍錯放惡狼再犯傷害孩子,至少有六大漏洞:一、不需立案就不用查詢資料庫:現行制度僅適用於學校或立案機構,不需立案的兒童工作場域如夏令營、小型才藝班、家長自行揪團聘請教練等,就不用、也無法查詢工作者的背景。二、目前每個資料庫都有限定範圍,想要框更大範圍就要再設資料庫,例如曾有要求建置「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不適任文化人員資料庫」。但兒童相關工作類型繁多,不可能為每類都建置獨立資料庫,導致監管範圍受限。

三、未落實查詢釀成傷害,范雲說,近期爆發的臺中市某國小棒球隊案,教練曾因強制猥褻未成年遭判刑,卻因為校方沒有落實查詢前科和資料庫,又被聘任到國小當教練,再度涉性侵猥褻41童。若能改採由工作者主動申請兒童工作證,並經專責單位查核後發證,可有效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四、期限一過就完全消失:現行不適任資料均有公告期限,一旦過期便無法查詢,使過去曾有違規紀錄的加害者能在紀錄消失後重新從事兒童工作。若在兒童工作證中改由工作者自行選定揭露期限,如「三年內無違規紀錄」或「至今皆無紀錄」,可讓家長更清楚掌握資訊。

五、查詢權限極為限縮:目前的查詢權限有嚴格規範,家長與一般民眾均無法查詢;若開放查詢將涉及個人隱私與人權問題。兒童工作證能讓工作者主動舉證其清白,家長即可直接查閱。

六、查得到也禁不了:例如去年爆發的臺北市信義區幼兒園案,園長雖被判終身不得擔任幼兒園負責人,卻仍能轉任托嬰中心負責人。若改採兒童工作證制度,則不限工作領域,曾傷害兒少者均能留下紀錄,家長或聘用單位便能自主決定是否聘用。

一名受害孩童的父親揭露子女在才藝課程中遭受老師長達四年的猥褻,案件曝光後,受害人數遠達十數名,目前一審狼師被判刑22年。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名老師其實早就有不只一次性犯罪前科,甚至曾入監服刑將近五年,卻還是能夠回到教學現場,繼續接觸孩子,繼續犯案,而家長卻完全無從得知和防範。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澳洲從2000年開始運行兒童工作證制,2014年紐西蘭也建立類似制度,台灣目前不適任資料庫制度既然已有漏洞,建置兒童工作證就刻不容緩;同時可參考英國全國防止兒童虐待協會(NSPCC)規劃的兒童安全訓練課程,透過規劃領證的簡短課程讓所有接觸兒童的工作者,都可以獲得如何覺察避免虐待、尊重兒童權利等基本知能,進一步積極地增進兒童安全。

范雲強調,「兒童工作證」可以解決現行不適任資料庫的六大漏洞,就像是兒童保護界的「良民證」,從現況被動查詢轉為工作者主動舉證提出,在尊重工作者隱私的情況下,同時讓家長安心;這是家長們在兒童節前夕許下的心願,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她將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將「兒童工作證」法制化,要求衛福部配合納入,做為送給全臺灣兒童做好的兒童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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