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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原籍證明難取得 移民署允針對陸配個案協助處理

移民署 喪失原籍證明 陸配 個案 中華民國
移民署表示,針對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的陸籍配偶,已設專區、信箱與專線,提供便利協助。(圖/報系資料庫)

移民署表示,針對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的陸籍配偶,已設專區、信箱與專線,提供便利協助。(圖/報系資料庫)

自去年10月以來,移民署已陸續通知在台的陸籍配偶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以避免雙重戶籍造成的權利義務衝突。然而,由於部分陸配來台已久,且部分原因包括年代久遠等,導致有些個案無法取得相關證明。對此,移民署已注意到部分民眾因無法克服實際困難而無法提交喪失原籍證明,並針對這些情況採取積極措施,以便解決這些個案的困難。

移民署指出,對於已經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且認同中華民國之曾為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針對部分個案,在實際上因無法克服的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者,移民署表示已聽到民眾的聲音,並立即尋求便利的方式。為免民眾南北奔波詢問,該部會已於該署的全球資訊網建置專區,提供當事人關切的QA、法令依據,更增設專屬服務信箱及專線電話等服務。

移民署呼籲,相關民眾可利用該信箱或電話專線,或者就近至所轄地的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該署會針對民眾個案,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積極尋求妥適之解決方式,請有需求的民眾善加利用上述各項便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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