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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生因在陸出生遭禁考軍校?學者指憲法採屬人主義何苦違憲整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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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勇質疑,國防醫學院引用陸委會行政命令,嚴格限制在大陸出生的中華民國國民報考軍校,已經有違憲、違背母法之虞。(圖/何志勇臉書)

何志勇質疑,國防醫學院引用陸委會行政命令,嚴格限制在大陸出生的中華民國國民報考軍校,已經有違憲、違背母法之虞。(圖/何志勇臉書)

針對網傳某資優生,因為在大陸出生,被國防部依照陸委會規定,禁止高三畢業後報考軍校,得再多等兩年才能報告,形同昔日疫情期間的「人球小明」類似的處境,引發討論。

對此,清華大學助理教授何志勇聲援該師大附中學生,強調該生若敘述的內容屬實,他的父親是中華民國公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該生自出生當下,就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絕無疑問,不必等入中華民國國籍滿20年,才能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只要該生的學測成績符合初審標準,當然有進入複審的資格,政府沒有任何理由,要該生再等兩年,僅因政黨特殊意識形態,就冒著違憲又違背母法規定的風險,浪費該資優生兩年光陰。

網傳某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在Dcard發文訴苦,從小就決定要當急診醫師,欲報考國防醫學院,但今年1月學測後,雖通過資格可申請國防醫學系,開始準備資料,也有自信能上,沒想到3月初審卻被國防醫以原PO「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20年,不符報名資格」為由,撤銷錄取資格,該生表示,他有中華民國戶籍、身分證與護照,從小在台灣長大,沒有中國大陸戶籍,直到15歲時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在南京,因為當年父母在大陸工作,他2歲回到台灣,今年剛滿18歲,若要符合「入本國籍滿20年」,得等到22歲才能申請國防醫學院。

何志勇懷疑,該生之所以會被國防部認定是「大陸地區人民」,源頭恐怕是2018年,民進黨政府下的陸委會修訂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改認定陸配子女在大陸地區出生,如未在出生一年後回台設籍,就會變成「大陸地區人民」,但他質疑,這條規定,只是陸委會自行訂定的內規,內規不能違背母法,更不能牴觸憲法!

何志勇解釋,陸委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的母法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內容,並未因細則內規變動而有改變,該法強調「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分別指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就這麼單純而簡單,如此而已。

他指出,軍校招生依據是根據2018年修訂的陸委會內規,內規並不是法律認定,尤其內規也不能違反我國憲法國籍取得的「屬人主義」。否則,若按照陸委會的解釋邏輯,如果中華民國國民在外國生了小孩,只要一年內沒有回台設戶籍,難道就會變成就變成他國的公民了嗎?

何志勇強調,民主的基礎是法治,法制則需要法律安定,憲法效力高於法律,行政機關的內規絕對不可超越法律或違憲,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ABC,否則行政機構的裁量權就可能過度膨脹,法制就會亂了套,嚴重者,民主制度都可受到影響不復存在。

何志勇說,他不清楚當年陸委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有關陸配子女身分的動機為何?但在未來五到十年,這些「新台灣之子」在台灣上大學的人數將達到高峰,每年預計有1-2萬人之譜,僅因陸委會修訂內規而衍生出的身分認定資格問題,只會越來越多,勢必會影響這些新台灣之子,就讀軍事院校或從軍的權益。

此外,他指出,退一萬步而言,2018年,也就是約八年前修訂的陸委會內規,縮限「台灣地區人民」身份別認定,為何就能「溯及既往」到十八年前出生並於十六年前返台設籍的師大附中資優生?畢竟從一般法理而言,當法規修正,若舊法規有利於人民,則適用舊法規,「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別不也是如此?試問,當國防醫學院能夠招收大馬僑生、港澳生,台灣人卻被排除於外,難道就只因為當年台灣人在大陸工作,她們的小孩就要遭受這種待遇?

何志勇感嘆,當大國角力導致全球動盪的當下,中華民國在台灣應該要想盡一切辦法團結全民厚植國力,而不是深陷在意識形態的恐懼之中,將這些「新台灣之子」往外推,更別說,國軍兵源缺,而且想報考軍校者還是高中資優生,他要替該位同學抱屈「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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