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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生拒朝會升旗被記過 提訴訟法官判他贏

已上大學的陳旻傑,去年仍讀高三時因拒絕參加朝會、升旗被記過,向法院提出訴訟。(圖/報系資料照)

已上大學的陳旻傑,去年仍讀高三時因拒絕參加朝會、升旗被記過,向法院提出訴訟。(圖/報系資料照)

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陳旻傑去年還在就讀高三時,因3次不參加朝會升旗,被該校教官記過處分,不服氣的他向花蓮地院提「行政訴訟」,近日判決出爐,法官認為他有道理,成了首位中學生向校方提訟勝訴案例。

陳男今舉著「勝訴」標語對外表示,高三時被當時就讀的花蓮高中記過後,他先向校內申訴但被駁回,才到花蓮地院遞狀提行政訴訟,打了1年官司,昨天才收到判決書。但陳旻傑認為,雖然勝訴了,但花蓮高中的記過處分仍未撤銷,會再向教育部重提訴願。

他強調,當時拒絕朝會、升旗,是認為這種把所有學生集合在一起公布訊息的方式沒必要,且沒效率,而被記過後,紀錄將跟著他一輩子,恐影響他轉學、申請獎學金等機會,也無法參加繁星計畫,名譽、人格權遭侵害,因此才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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