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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昔日同志情人上癮 拿300萬還不夠繼續恐嚇750萬

台北地檢署認定恐嚇勒索昔日同志情人的張男罪證確鑿,依法將他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認定恐嚇勒索昔日同志情人的張男罪證確鑿,依法將他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1名張姓男子和自己的同志伴侶分手後,因知對方不敢公開性取向,沒有出櫃,竟以公布不雅照為由,向昔日伴侶勒索金錢,在取得數百萬元後猶不放過,繼續恐嚇索取,被害人終於不堪折磨而報警處理,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遂依恐嚇取財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嫌將張某起訴。

根據了解,張某與被害人本是交往中的同性情侶,知道被害人沒有出櫃,不敢向家人公開自己的性取向是同志,在2人於2017年分手後,張某竟因分缺錢花用,向昔日情人勒索取財,於2018年4、5月間,利用社群媒體INSTAGRAM發送訊息給被害人,聲稱自己擁有被害人的不雅照片,勒索300萬元,否則就要公布這些照片。

被害人心生恐懼,害怕家人知情,於2018年7月跟張某約在台北市仁愛路的富邦銀行,直接提領300萬元交給張某,並希望一次解決這件事情。不過,張某食髓知味,拿到錢不到一年時間,2019年5月又用相同手法勒索被害人750萬元,心中害怕的被害人也不堪其擾,向台北市信義分局報案,張某才未得逞。

檢方偵查時,並未查獲張某聲稱擁有的不雅照片,而被害人則表示,只是不願家人知道他的性向才願意付錢,只是沒想到一再被勒索。檢方認定張某所為觸犯恐嚇取財罪,因此將他取得300萬元贓款部分依恐嚇取財罪起訴,750萬元部分因未得逞,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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