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剴剴條款」與黨團立場不同? 邱議瑩致歉:二讀失誤按下「同意」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18日表示,自己因操作失誤,導致二讀表決時按下「同意」按鈕,深感抱歉。(圖/翻攝自邱議瑩臉書)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1條,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在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除邱議瑩外全數投下「不贊成票」,對此,邱議瑩表示,自己因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深感抱歉。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該案今中午進行二讀表決時,邱議瑩竟「逆風」按下贊成,因與黨團立場不同,也引發外界關注。
對此,邱議瑩表示,今天在「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二讀表決中,她因為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民進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眾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
邱議瑩指出,她始終堅持對兒童保護應以制度改革為優先,並審慎面對極刑議題。三讀表決時,她依據立場未參與贊成投票,盼社會大眾能理解此次錯誤非本意,也絕非價值立場的轉變。
邱議瑩強調,再次向所有關心「剴剴案」與兒少人權的朋友致上最深歉意,未來她將以更嚴謹的態度面對每一次表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