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撿漂流木規定放寬了!農業部允許「裁切搬運」 撿拾條件大解禁

漂流木 農業部 放寬 解禁
農業部林保署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圖/中國時報記者謝明俊攝)

農業部林保署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圖/中國時報記者謝明俊攝)

為加速漂流木清理與擴大民眾撿拾需求,農業部林業保育署上個月29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進一步明確訂定漂流木自由撿拾期間條件、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並允許在自由撿拾過程中裁切搬運,滿足民眾處理實務上原木及殘枝切割需求。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提醒鄉親在撿拾前仍需注意縣府公告,並請遵守相關注意或禁止事項。

農業部林保署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圖/中國時報記者謝明俊攝)
農業部林保署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圖/中國時報記者謝明俊攝)

有關這項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一、各縣市公告指定起始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為止,民眾可自由撿拾公告區域內的漂流木。

二、取消以往對於原木殘材尺寸(單支長度2公尺且末徑小於20公分)與重量(單支不便量測尺寸,重量小於50公斤)的限制,民眾可自由撿拾經縣府認定「不具標售價值」且沒有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容許民眾在符合水利法相關規定下,河川範圍得以使用小型自用車輛載運漂流木,行駛於現有水防道路、便橋或越堤道路等特定道路。

三、容許民眾在開放撿拾清理過程,允許使用鏈鋸等工具自行裁切,以方便搬運與載運。

縣府農業處提醒鄉親,由於前次颱風過境且陸續有豪雨發生,縣府需配合相關單位處理完畢後,才會發布漂流木撿拾公告,還請鄉親稍待片刻,若有疑問請洽縣府林務自然保育科。

漂流木 農業部 放寬 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