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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欠錢不還 新竹女闖台積電廠區「咬人」判刑
新竹女子因債務糾紛衝入台積電廠區討債,咬傷前男友手臂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王姓女子因前男友張姓男子欠債不還,2024年11月13日上午率人衝入竹科台積電P20廠區討債,協商未果情緒失控,當場咬傷張男手臂,造成開放性咬傷。新竹地院依傷害罪判處王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王女與在台積電工作的張男曾為情侶,雙方存有債務糾紛。2024年11月13日上午7時許,王女與另一名男子至台積電P20廠,趁張男上班時間前往索討債務。
雙方溝通過程中未達成共識,王女情緒失控竟用牙齒咬傷張男右側前臂,造成開放性咬傷。張男因此憤而提告,控告王女傷害及恐嚇。
審理過程中,王女坦承有咬傷張男手臂的行為,但辯稱是因張男先抓她頭髮,基於自然反應才下意識反咬。至於恐嚇部分,張男指控王女當時威脅要讓他死、不讓他工作,但王女否認,稱只是說「我沒有工作了,你也不要工作了」。
檢方認為恐嚇罪證據不足,僅就傷害部分提起公訴。法官審酌王女未能以和平理性方式處理債務糾紛,反而以咬人方式傷害他人實有不當,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