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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做飯難吃成分手導火線?情侶同居3年撕破臉 真相和「媽寶男、出軌與彩禮」有關
翟先生表示,三年前支付21萬元彩禮與五金鑽戒,但如今女方以「母親做飯不好吃」為由提出分手。(圖/翻攝自民生頻道)
大陸河南新鄉封丘一名翟姓男子近日透露,與女友同居三年後,女方突然提出分手,理由竟是「婆婆做飯不好吃」。然而,事件背後牽扯更多爭議,包括「媽寶男」指控與疑似出軌傳聞。

根據《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與《小莉幫忙》報導,翟男表示,兩人三年前僅舉辦酒席,並未辦理結婚登記。他當時支付2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4.5萬元)彩禮及五金、鑽戒,之後女方便隨他住進工廠宿舍。今年初,女方提出返鄉居住,半年後雙方矛盾逐漸加劇,最終女方直言「因母親做飯不好吃」要結束關係。
翟母對此感到委屈,認為自己「掏心掏肺對待,卻被嫌棄做飯難吃」。她直言,若女方不滿意,「可以自己做或自己買,不願意卻挑剔重重」,無法接受女方如今突然提出分手。
對此,女方則反駁,問題並非如此簡單。她表示男友是典型「媽寶男」,「什麼都聽媽媽的,不在乎我的感受」,並強調自己早已提出過相關抱怨。女方也承認現已開始新的感情,否認所謂「出軌」說法,並回應:「若他有證據可以告我,否則我會告他誹謗。」
翟男則懷疑女方早有他心,指出其親妹妹曾透露「她早已與其他男子有曖昧往來」,甚至提供含有「老婆」「寶」等字眼的聊天紀錄,讓他認為分手原因並不單純。
律師雷貫宇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有同居事實的情況下,涉及彩禮是否退還,應由法院綜合考慮同居時的實際狀況,決定退還比例,或由雙方協商解決。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分手爭議仍未落幕,事件引發大批網友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