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海洋運動安全發展 綠委呼籲完善法規、權責明確化
立法委員莊瑞雄、黃捷、張雅琳30日舉行「浪險之間·潛進新台灣—自由潛水發展及冒險運動立法展望座談會」。(圖/莊瑞雄辦公室提供)
自由潛水近年在國內蓬勃發展,卻面臨著保險空白、人船衝突與權責不清等問題。立法委員莊瑞雄、黃捷、張雅琳及陳瑩今(30)日召開「自由潛水發展與展望座談會」,邀集學界、業界與政府討論。與會人士一致認為,唯有盡快釐清權責、健全法規,並建立保險機制與人船安全規範,才能確保自由潛水安全、永續發展。
莊瑞雄指出,自由潛水等海洋運動長期缺乏制度保障,最突出的是保險問題。依規定,業者要投保責任險,但自由潛水被視為「競賽」而非「遊憩」,多數保險公司因風險高拒絕承保,導致比賽難以舉辦。他批評,雖然活動在海洋委員會海域、屬於運動部主管,但卻要適用觀光署的遊憩法規,造成保險與權責真空,讓業者成為「制度孤兒」。
他強調,保險不能只針對單一運動,而應擴大到所有水域活動,並建立制度化、社會化的責任險機制,才能保障產業與參與者。他舉例,小琉球潛水員與漁船常距離過近,應由運動部負責賽事規範與教練制度,海洋委員會則統籌觀光、漁業、航港與地方政府,推動人船避碰、潛點分區與專業導潛制度。運動部升格正是整頓的契機。
張雅琳提醒,隨著冒險運動盛行,安全必須重視,尤其應加速建立「人船避碰規則」。她並提到「自甘風險」概念,建議台灣可研議讓教練與學員在充分告知下共同承擔風險,既能保障安全,也有助於培養抗壓力。
黃捷批評,海洋事務目前由多個部會分頭管理,責任不清,遇到問題常無人負責。以自由潛水為例,涉及交通、觀光、金管會、運動部、漁業署與教育部,卻難以整合。因此除了儘速制定避碰規則,更應解決「多頭馬車」問題。
陳瑩表示,台東海域資源豐富,但台灣在人船安全距離與保險制度上落後國外。她認為,運動部升格是推動法制與安全規範的好時機,將把各界建議納入法案,推動新型態運動的風險管理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