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財經
熱線

經濟部預告修法 盜採砂石最重無期徒刑並罰上億

經濟部 盜採砂石 修法 罰鍰 美濃大峽谷
經濟部今(30)日正式預告修法,未來盜採砂石從罰金與刑責兩大面向嚴懲,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上億。圖為美濃大峽谷案遭偷挖後景象。(圖/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今(30)日正式預告修法,未來盜採砂石從罰金與刑責兩大面向嚴懲,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上億。圖為美濃大峽谷案遭偷挖後景象。(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美濃遭盜採砂石宛如「大峽谷」,引發各界對不法牟取利益痛恨,經濟部今(30)日正式預告修法,從罰金與刑責兩大面向嚴懲非法採石砂石行為。前者罰鍰上限提高兩倍到1000萬台幣,後者更課以盜採行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導致人員重傷或死亡,更可處無期徒刑並重罰1億。

經濟部說明,部分不法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藉由販售盜採土石或利用遺留坑洞取得額外不法利益,且這類違法行為多為大規模操作,對自然環境及公共安全產生重大威脅。為加強嚇阻效果,乃進行「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法,針對「陸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情形,提高行政罰以及增訂刑責。

凡在陸地非法盜採土石,罰鍰上限提高2倍,來到1000萬元台幣,在裁處當下可没收違法機械設備及載運車輛。其次祭出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並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法行為導致災害、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者,更將依情節加重刑罰,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亦提到新台幣1億元。

但為求修法內容周延,該部強調,仍將持續整合各界意修正,草案刊登次日起7日內,都可對法規提供書面意見。

經濟部 盜採砂石 修法 罰鍰 美濃大峽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