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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吹哨獎金門檻太高惹議 張智倫:檢討發放條件盡速撥獎金

詐欺 張智倫 內政部 警政署 獎金
內政部10月頒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能否真實促進打詐?各界關注。(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內政部10月頒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能否真實促進打詐?各界關注。(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3)日表示,內政部在10月1日頒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砸了新台幣1.3億元當作全民防詐騙獎勵金,結果一個多月過去了,不只獎金發出「0元」,很多第一線執法者還搞不清獎勵方案,真是可惜,呼籲加強宣傳。

內政部10月以行政命令發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針對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還有在詐欺犯罪還沒「露餡」前就「吹哨」的檢舉人發給,若檢舉人親自向偵查機關提出檢舉並製作好筆錄,所檢舉的案件接著經法院判決有罪且刑責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檢舉人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的檢舉獎金。然而,若是公務員身分上班執行職務所知悉的案件,或是根本檢舉人就是共同犯罪人,另外若被害人就自身被害事實檢舉,還有匿名檢舉或拒絕製作筆錄者,都不在獎勵範圍內。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直言不少詐欺案被告根本判不到3年有期徒刑。(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直言不少詐欺案被告根本判不到3年有期徒刑。(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內政部官員說明,這種獎金會分階段發放,只要符合要件遭刑事起訴後,接下來經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將先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有罪判決確定後再發給其餘獎金。官員也說,若銀行從業人員成功攔阻款項達10萬元,或是成功攔阻民眾設定不法約定轉帳,每案最高也可獲得1萬元獎金,希望澈底防詐。

張智倫對此質疑,一般實務上對詐騙行為多數普遍輕判,過去約6成被告被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判到3年根本難上加難,這樣搞下去恐怕變成徒有具文「看得到卻拿不到」。

「打詐」是執法單位重點核心業務,圖為檢察事務最高機關台灣高檢署活動照。(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打詐」是執法單位重點核心業務,圖為檢察事務最高機關台灣高檢署活動照。(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警政署副署長李文章則回應,辦法上路一個月已經有申請案件,但是要等起訴後才會核發,作業時間沒那麼快,因此目前已核發獎金「掛蛋」,但不至於完全沒果效;此外,歷來員警破獲詐團,多數可以獲得團體獎金,最高單位還可拿600萬,只是說必須起訴後才可發放,希望多管齊下防詐。

張智倫重申,打詐獎勵不該做半套,應落實制度、速發獎金,並向大眾清楚說明規定,如果發現陳義過高,也要滾動式修正領獎金門檻,好好慰勞辛苦的基層同仁與吹哨者,才是打詐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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