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志工時數亂象頻傳 補習班發傳單換證明引爆爭議
國中志願服務學習攸關升學卻亂象叢生,桃園民代喊話全面檢討,教育局允諾持續督導各國中提供足額校內服務時數。(圖/翻攝畫面)
國中志願服務學習攸關升學卻亂象叢生,不但警消抱怨淪保母,也傳出有補習班請學生發傳單、家長買公益手工皂換時數,民代籲全面檢討建立防堵機制。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強調,若參與營利單位活動都不符採計標準,警察部分將會取消,圖書館也會增加服務時數。
教育部明定服務學習時數列入高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之一,但各地占比不同,依桃連區規定,國中生每服務滿1小時給0.3分,擔任班級或社團幹部的分數另計,積分上限為10分,若沒擔任幹部,每名學生要服務滿34小時才能在該項拿到滿分以利升學。
無黨籍議員謝美英說,公家單位被迫開設志工服務缺額,圖書館或文化場館等靜態單位還好,但像警消單位適合與否有待商榷,尤其警察分局、派出所不乏涉及刑案人士出入,環境複雜。
有打火弟兄在「靠北警消」抱怨,消防車太高不能請學生擦拭,文書涉及個資也不能請學生處理,對學生嚴格又會被家長投訴,結果得額外派出人力幫忙顧「志工」,警消淪為「保母」,扭曲志願服務學習政策。
有學生家長直言,光補習就沒時間了,哪有空配合教育部變相強迫當志工,他透過向弱勢團體大量購買手工皂,換得孩子服務時數證明。謝美英也接到投訴,有補習班找國中生幫忙發招生傳單,每人除領200元工資,還能拿到印有某公益基金會印章的空白證明,志工變童工。
負責審核的老師感嘆,教育局公文寫政府機關、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者,都可開立志工時數,沒有能力查證學生是否真的有去當志工,也不能不給分。
教育局說,經查發傳單抵時數是補習班同業競爭傳聞,未查獲學生涉入,校外服務務必嚴守「非商業、非營利且無給酬勞」原則,若參與營利單位活動不符採計標準。教育局說,會持續督導各國中提供足額校內服務時數,也鼓勵與鄰近高中職、國小形成策略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