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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完年終想立刻走人!她卡交接期求解 網曝提離職最佳時機
一位網友已經找好新工作,正在考慮該何時提離職才能領到年終。(示意圖/photoAC)
年終將近,不少上班族已經開始計算離職時機。就一名網友透露,公司固定在農曆年前一天發放年終,但她已拿到新工作,希望年後立即入職,卻因離職預告期與未休特休產生糾結,不知該在何時提出離職才是最好的。文章一出,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這名網友在Dcard以「領完年終後離職」為題發文表示,公司以往都是在農曆年前一天發放年終獎金,目前自己已找到新工作,新公司希望她農曆年後馬上到職,但因離職預告期為10天、仍有特休未休,讓她十分苦惱該何時提出離職。
原PO提到,若是在2月13日領完年終提離職,隔天便開始放年假,等同沒有留下交接期,「如果早點提離職,又擔心年終公司不會給or打折」、「一般大家會在幾號提出離職?離職日壓幾號?」
貼文曝光後,許多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確保年終入袋,請選2月23日提離職,既賺了年假,又能落實交接。新公司那邊可以好好商量報到日期,通常是有機會溝通的」、「放完假再提,當天就走」、「我是直接提做到2月底離職」、「我也是離職預告期10天,本來就決定好放完年假2月23日提離職,再把特休休一休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啦」、「如果是我,我會二月底,因為如果他晚發、你太早走剛好錯過會很嘔」。
也有人指出,「入帳當天下午直接提離職,過完年剛好回去收東西」、「當然是確定領到年終的當天才能提離職,早點提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13號提離職,根本是專業且運氣極佳。佔盡天時地利人和。首先預告期包含國定假日,其次妳13日提離職後連9天假日,第10天也就是23號星期一開工日,這天出勤極為重要,勞動契約終止前有這一天的出勤紀錄,9天的假期是需要給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