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劍青檢改籲法務部重視「二審續留檢察官」公平性 建議檢審會薦1.5倍人選

法務部 檢察官 劍青檢改
劍青檢改建議法務部擴大檢審會功能,提高檢察官續留二審公平性。(圖/報系資料照)

劍青檢改建議法務部擴大檢審會功能,提高檢察官續留二審公平性。(圖/報系資料照)

劍青檢改今天發表聲明指出,「二審續留」檢察官不應由高檢檢察長掌握實質決定權,應當公平、公正和公開,將所有報名續留之人全部送往檢審會,經過檢審會1.5倍推薦給部長勾選,這樣二審同仁才能安心工作,由檢審委員審查就好,高檢如有強烈推薦人選,大可以透過高檢代表委員傳達,絕對可以運作。

劍青檢改認為,要取得二審6年年資的真正途徑,就是要在二審原地獲得「二審續留」,千萬不可以回一審,否則絕難再有機會。因此,先獲得「二審續留」,就是取得「二審實任資格」的保障門票,更是成王敗寇,天人永隔的「關鍵第一戰」。

如果「續留」是「二審實任」的「關鍵第一戰」,那「執行秘書」就是「關鍵前哨戰」。「執行秘書」一職,要靠高檢檢察長的指派;沒派到,就要趕緊爭取高檢首長或主任投票的喜愛。可想而知,這樣的工作環境和風氣將會有多壞。

該會認為,這樣運作,將會造成極度惡劣的後果。因為,爾後的高檢檢察長「們」,藉由「執行秘書」的稀缺職位,將直接掌控所有二審同仁「續留」的大權,從而實質掌控所有人的「二審實任資格」,他不需要經過檢審會的審查,也沒有部長勾選的程序(部長會尊重用人機關而全部核准),這種選拔完全無法取信於人,實質操控權甚至大於部長。今天的高檢長沒有私心,但爾後的高檢長「們」呢?

該會建議,下述人事案,皆應當送檢審會推薦1.5倍給部長勾選:

一、「首任三專生」:首次報名上二審的一審主任。二、「再任三專生」:「二審續留」和「再任二審」(第二次報名上二審) 。三、「二審實任」:二審累計年資逾6年的一審、二審檢察官。四、「二專生」:調二審辦事的一審檢察官。


法務部 檢察官 劍青檢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