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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爆乳酒店妹酒駕撞死人 家屬願和解只要3萬6千納骨費

台南爆乳酒店妹不故疫情禁令偷上班,酒駕撞死晨運婦,死者家屬選擇原諒,只要求賠償塔位錢。(圖/翻攝畫面)

台南爆乳酒店妹不故疫情禁令偷上班,酒駕撞死晨運婦,死者家屬選擇原諒,只要求賠償塔位錢。(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在酒店工作的官姓女子(23歲),在政府通令酒店、舞廳停業之際,竟偷偷上班,11日凌晨4時許,官女酒駕上路,先是沿著中西區海安路一段由南往北行駛,在行經尊王路口時,撞上前方騎機車的55歲穆姓婦人,導致對方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官女上了救護車後,不僅看上去相當淡定,甚至還在臉書囂張打卡,貼文「搞一個大陣仗」,釀禍還不知反省的態度,引起社會撻伐。事後,官女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南地檢署,之後被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

官女19日在母親的陪同下至死者告別式現場,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請求原諒,22號雙方在南區調解會的協助下,死者家屬同意與官女和解,僅要求對方支付3萬6千元的納骨塔費用,在協調會主席的見證下,雙方當下簽立和解書。

篤信宗教的死者家屬,選擇寬容的看待肇事者,只要求3萬6千元的塔位賠償金。(圖/翻攝畫面)
篤信宗教的死者家屬,選擇寬容的看待肇事者,只要求3萬6千元的塔位賠償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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