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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律師 理事長 巴掌 林女
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吳中和持麥克風說明案發過程。(圖/項程鎮攝)

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吳中和持麥克風說明案發過程。(圖/項程鎮攝)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

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
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

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律師 理事長 巴掌 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