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熱線
花蓮縣議會駁卡預算說 要求縣府先說明經費分配原則
花蓮縣議會駁斥「卡預算」說法,強調依法監督並要求縣府說明經費分配。(圖/花蓮縣議會提供)
針對花蓮縣十三鄉鎮市長日前聯合聲明,指115年度總預算未完成排審恐影響建設與民生,花蓮縣議會今(24)日嚴正駁斥,強調議會並未「卡預算」,而是依法行使監督權,要求縣府先就經費運用與分配原則說明清楚,才能進一步審查。
議會指出,針對預算案相關爭議,已6度正式行文縣府,要求釐清災害準備金是否優先支應光復鄉災區,以及鄉鎮補助款新台幣5億元的分配原則,若相關疑義未釐清,恐影響公帑配置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議會表示,為促進溝通,已於3月13日主動召開預算審議協商會,由副縣長顏新章及代理秘書長饒忠代表縣府出席,並有25位議員與會。雙方當時已達初步共識,只要縣府以正式函文回覆,或於預算書中註記相關說明,議會將配合於3月底召開臨時會審議預算。
然而,議會批評,縣府迄今未提出書面說明,卻對外指稱議會卡預算,形同扭曲事實。議會質疑,預算審查停滯的原因,究竟是議會依法把關,還是縣府未正面回應關鍵問題。
議會進一步指出,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花蓮縣115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將大幅增加近新台幣150億元。議會曾於去年臨時會通過提案,建議普發新台幣現金5億元回饋縣民,主張讓全民共享財源成長成果。
議會也質疑縣府預算編列出現補助與活動經費膨脹,卻未優先投入災後重建、公共安全及弱勢照顧,恐使資源流向失衡,無法真正改善民生。
議會強調,預算審查不在於「儘速通過」,而在於資訊透明、公平分配與政策可行性,並呼籲縣府儘速提出明確說明,讓115年度總預算回歸理性與專業審議,回應縣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