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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審判17年 辯護律師批檢方偏見辦案、指控「莫須有」

柯文哲 律師 民眾黨 司法
陸正義質疑京華城案指控缺乏法理基礎,強調將持續上訴爭取清白。(圖/趙世勳攝)

陸正義質疑京華城案指控缺乏法理基礎,強調將持續上訴爭取清白。(圖/趙世勳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民眾黨晚間召開記者會,辯護律師陸正義痛批檢方帶有偏見辦案,導致整體調查方向出現偏差,直指相關指控屬於「莫須有」。

陸正義表示,柯文哲長期維持清廉形象,過去以公車、U-Bike通勤,生活簡樸,卻被指控侵吞逾新台幣6000萬元公款,與其一貫作風明顯不符。他認為,案件從偵查階段即建立在錯誤前提之上。

針對政治獻金運用爭議,陸正義指出,柯文哲以剩餘政治獻金支付競選總部薪資,早有內政部函示認可,過去調查局也曾認為並無違法。他引用行政法院及監察院見解強調,政治獻金入帳後屬政黨資產,雖用途受規範,但並不符合侵占罪構成要件,質疑檢方在法理不足下仍強行起訴。

對於支付邱復生百萬元被認定為侵占,陸正義說明,該筆款項係為提升民眾黨網路聲量及推動數位轉型,雙方具備正式契約與企劃書,且證人亦到庭證實合作關係,相關支出皆屬黨務用途。

此外,針對KP秀演唱會門票收入爭議,陸正義指出,門票收入扣除成本後利潤有限,且收益歸屬公司運作,柯文哲個人並未經手,批評檢方忽略成本結構與收入細節,逕自認定為公益侵占,與事實不符。

陸正義強調,全案仍可上訴,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清白,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案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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