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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民眾黨為個人動員 王婉諭:第三勢力應為全民而非個人討公道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第三勢力不應淪為替個人案件動員的工具,應回歸為社會大眾追求公義的初衷。(圖/黃鵬杰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其中台北地院認定新台幣210萬元政治獻金涉及收賄,引發政壇關注。民眾黨29日號召約萬名支持者前往凱達格蘭大道舉行「找公道」集會。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提出批評,直指第三勢力的責任應是替整體社會發聲,而非為特定個人動員資源。
王婉諭表示,政黨本質上屬於公共資產,不應因個人需求而調整制度,更不應將組織力量轉為服務個人案件或形象操作。她認為,以仇恨動員來爭取所謂的「公道」,不僅失去初衷,也偏離了政黨應追求的公共利益。
她進一步指出,政黨應著眼於整體社會的長遠發展,特別是為下一代與家庭打造更好的環境,而非將焦點放在特定人物的權力或司法問題上。
王婉諭也向黨內提出三項原則作為底線。首先,制度設計不得為任何個人量身打造,面對重大爭議時,也不應透過事後修改規則來規避責任;其次,政黨不應帶頭進行仇恨動員或針對個人與其他政黨進行攻擊,因為對立只會加深社會裂痕;最後,政黨領導層與決策團隊必須對其行為負起明確責任,不能推諉卸責。
她強調,時代力量應致力建立「制度優先於個人」、「以改革取代仇恨」、「責任先於權力」的政治文化。唯有透過不同於既有政治的運作方式,才能回應民眾對新政治的期待,並重新獲得信任。
最後,時代力量表示,社會對清廉、透明與理性政治的要求不應被淡化,未來將持續以制度與責任為核心價值,努力成為值得人民信賴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