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新制上路!泰國訂定酒醉判定標準 違規業者恐負法律責任
泰國政府公布酒精販售新規,明訂不得向酒醉顧客提供酒精。(示意圖/Pixabay)
泰國於3月下旬公布最新酒精販售指引,要求業者在提供酒精飲品前,須先判斷顧客是否已出現酒醉狀態,若已明顯喝醉,依法不得再販售。
根據《Thaiger》與《The Pattaya News》報導,泰國疾病管制部門主管蒙提安卡納沙瓦(Monthian Kanasawat)指出,若顧客出現平衡不穩、動作協調能力下降,或行為可能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甚至影響公共秩序,即可視為已達酒醉狀態。
該規定源自去年12月發布的《酒精管制法》第29條,明確禁止向酒醉顧客提供酒精。由於過去缺乏具體判定標準,實務上多仰賴業者自行判斷,最新公告則進一步列出可依循的觀察指標與測試方式。指引指出,當顧客身上帶有酒氣,且同時出現身體、語言或行為異常,即可進一步判定。
其中,身體徵象包括眼睛泛紅或顫動、步伐不穩、難以直線行走、站立困難、跌倒或手部顫抖等情形。語言與行為方面,則包含說話含糊不清、語無倫次或重複發言,以及情緒起伏明顯、易怒、具攻擊性、騷擾他人、出現性暗示行為、發出威脅或挑釁言語,或呈現意識混亂、嗜睡等狀況。
除觀察外,官方也建議可透過三項簡易測試協助判定。第一為「指鼻測試」,受測者需閉眼並將手指伸直後彎曲手肘觸碰鼻尖,若手部明顯顫抖或偏離鼻尖超過1公分,即可判定為酒醉。
第二為「直線步行測試」,須沿直線前進10步,並以腳跟貼腳尖方式交替行走,再轉身返回10步。若過程中出現偏離路線、步伐不穩、需張開雙手維持平衡、未完成步數或轉身失敗等情況達兩次以上,即屬異常。
第三為「單腳站立計數測試」,受測者需單腳離地約15公分,並從1001開始計數,持續30秒。若提前放下腳、需用手維持平衡、身體搖晃或踮腳站立,即視為酒醉。
當局表示,此項措施主要為降低交通事故與公共場所衝突風險。若業者仍向已酒醉顧客販售酒精,而該顧客後續造成傷害、損失或死亡,業者將面臨法律責任,包括罰款、監禁及民事賠償。
此外,官方也呼籲民眾在點酒前自行評估飲酒狀態,避免過量飲酒或於規定時間外飲酒。不過,部分酒吧與夜店業者對實際執行提出疑問,認為在顧客眾多的情況下,逐一進行測試具有困難,相關執法標準與強度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