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第4波起訴名單曝光! 「阿達、李唯楓自首」共15人被起訴
新北地檢署公布第4波閃兵案涉案人員偵查終結,阿達、李唯楓等4名藝人主動自首。(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15日公布第4波涉案人員偵查終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15人,其中包含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與5名素人、阿達、廖人帥、唐振剛、唐禹哲、邱昊奇、李唯楓、鄒宗翰、楊景涵、李奕釜等9名藝人。
檢方調查,主嫌陳志明曾因重度高血壓有免役的經驗,因此熟悉役男體檢與複檢流程,向役男收取10萬至30萬元不等費用,讓役男以「憋氣導致血壓異常」的方式造假數據,再由陳志明充當槍手代為配戴24小時血壓監測器,偽造假高血壓病歷,藉此取得免役資格,共計不法所得超過270萬元。
檢方指出,這次被起訴名單為主嫌陳志明、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藝人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歌手李唯楓、歌手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歌手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以及男子吳振薾、邱韋翰、榮士睿、廖建凱、魏世鈞;其中阿達、廖人帥、李唯楓、邱昊奇等4人,是在先前已被起訴的藝人謝坤達與陳大天(本名陳道賢)勸說下主動到案自首。
據了解,涉案藝人多在2009年至2022年間,透過介紹與陳志明合作閃兵,其中阿達於2011年閃兵,支付約10萬元、唐振剛於2012年閃兵,支付15萬元、廖人帥於2012年閃兵,支付約20萬至25萬元、唐禹哲於2013年閃兵,支付約20萬元,其餘人的閃兵金額也多落在10萬至30萬元不等。

檢方說明,逃避兵役已嚴重破壞國家安全與國家徵兵制度的公平性,不過多數役男在案情未被查獲前即到案自首,且詳實供述犯行、積極配合調查,檢方認為有悔意,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建請法院給予緩刑。另外,檢方也強調,主嫌陳志明利用漏洞協助役男逃避兵役,長期以此牟取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5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