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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辦17年「公地放領」復活 劉世芳:公告一年內記得承領

公地放領 農地農用 自耕農 劉世芳 彰化縣
彰化縣不少公地耕者期待放領以安定所有權。(示意圖/方萬民攝)

彰化縣不少公地耕者期待放領以安定所有權。(示意圖/方萬民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表示,政府推動公地放領就是要讓農民擁有穩定的耕作基礎,藉此讓多年努力長久累積,還可傳承下一代讓農業永續發展。

已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在內政部《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等法規修正後2025年11月底復活,不外乎希望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精神,讓長期承租公有耕地的農民能取得所有權,不過取得所有權後須滿5年才可移轉,且還需符合國土保育及農地農用原則,希望讓更多符合條件的農民圓夢成為「自耕農」,這樣工作權與土地價值將更被保障與彰顯,截至2025年底,已有85位農民完成申請並繳清地價,成功取得124筆耕地。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強調《憲法》扶持自耕農精神該落實。(圖/周志龍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強調《憲法》扶持自耕農精神該落實。(圖/周志龍攝)

近期彰化縣溪州鄉一場公地放領說明會中,劉世芳與彰化縣政府秘書長蔡明娟、溪州鄉長江淑芬等人同框開講,現場吸引了200多位民眾風聞而來,官員宣傳溪州這波首批公告放領的國有平地耕地有234筆、面積約46公頃,4月27日已公告目前也已開始受理申請,記得公告後1年內是承領期限。

劉世芳指出,溪州鄉盛產優質芭樂是辛苦農民打出的天下,總統賴清德就是在溪州宣布「公地放領」政策復活,目前也透過申請期限由原本1個月放寬為1年,地價計算保留優惠機制還可分30期繳納、簡化一次繳清地價之規定等,在在就是要助攻農民加速取得土地所有權。

劉世芳強調,符合資格的承租農民務必於公告後1年內提出申請,取得耕地所有權後也必須維持至少5年「農地農用」,這段期間也不得移轉,以落實政策目標。

公地放領後,能否維持「農地農用」需主管機關大力介入。(示意圖/方萬民攝)
公地放領後,能否維持「農地農用」需主管機關大力介入。(示意圖/方萬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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