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產處理拚寬限2年立院初審過了! 內政部:續助辦不動產權利歸屬
桃園市一間擁有13甲土地的王爺廟就因借名登記等問題爭論不休,《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能否解套?各界關注。(圖/翻攝自臉書/CTWant合成組)
內政部今(18)日表示,「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後續會逕付二、三讀,內政部樂見延長申請期限,未來也會配合修正結果,在期限內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希望保障宗教團體權益。
宮廟「借名登記」是跨世紀沉痾,對土地歸屬與開發都是大問題,讓各地方政府傷透腦筋!因此全名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應運而生,不外乎是希望解決宗教團體長年因「借名登記」而產生的產權糾紛,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由原先的4年延長為6年,並考量部分未申請的案件涉及產權不符、所有權人不同意等複雜情況,修法延長期限希望能給予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文件,未來可於時限內向地方政府申請並經審認無誤後辦理更名登記,若無法更名則辦理「限制登記」,以利保全財產。

內政部官員直指,廟產條例施行至今已有超過900家宗教團體提出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至今也已完成超過1,0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2,2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至於目前尚未提出申請的宗教團體涉及問題恐怕是較為複雜,問題樣態包括產權不符規定、登記所有權人不同意、沒有申請意願、組織沒有正常運作等,在在都需要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申請文件,因此為了保障宗教團體財產,內政部當然支持修法延長申請期限。
內政部預告,未來仍會攜手地方政府以單一窗口、專案專責的服務方式,針對有意願提出申請但案件較為複雜的個案,協助釐清問題並加以解決,呼籲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宗教團體如有疑問,可以洽地方縣市政府諮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