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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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利檢察官3/避貪污重罪不扣資產 基檢查自家人遭疑「大放水」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涉嫌放高利貸、逼高姓包商簽下宛如「賣身契」的合約,現已遭基隆地檢署起訴,但高的委任律師柯晨皓認為基檢在偵辦過程中「大案小辦」,不僅避開貪污重罪,甚至沒有調查林渝鈞的不明財產,而林以人頭轉移資產,也未見檢方扣押,質疑基檢包庇自家人。基隆地檢署偵辦重利檢察官林渝鈞案,卻未查金流、沒扣財產,遭質疑大放水。(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林渝鈞的蔣姓妻子在高男公司上班,夫妻倆看準高有資金需求,2022年開始放高利貸給高,年息一度最高時達84%,2000、3000萬的本金滾出近億元利息,巔峰時期高男每月要交給林渝鈞300萬元利息,直到高2025年9月跳票,在走投無路下才向調查局北基站檢舉,林渝鈞則在今年2月遭收押,並於6月被起訴。柯晨皓表示,在寫告訴狀時,就知道林渝鈞在基隆地檢人脈深厚,在狀紙中特別請求移轉管轄、基檢應主動迴避,未料最終仍發交基檢承辦,在閱卷後更驚覺偵辦過程疑點重重。李女借自己的戶頭給林渝鈞當人頭,卻被檢方認為不涉洗錢而未起訴,讓被害人難以接受。(圖/黃耀徵攝)柯晨皓提到,林渝鈞為躲避重利罪,聲稱自己借給高近億元,但律師根本完全無法勾稽相關金流,檢方在起訴林渝鈞時還排除「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認為林向許多警察及地方人士借款週轉,其資金「其來有自」,而林渝鈞僅在偵訊時稱不想透露借款人,檢察官竟就此打住,未再深究是哪些警察借錢給林,讓他覺得無比荒謬。柯晨皓揭露,林渝鈞在逼債過程中,曾找來南投縣警局的警官及台中當鋪業者尋找高董下落,甚至私下詢問該名警官能否修改或還原LINE的對話紀錄,但這些涉案人員在後續偵查中完全沒有被進一步調查。而林渝鈞的弟弟在偵訊中坦承,林在案發前為了脫產,曾以其名義借名登記認購價值上千萬元的未上市股票,但檢方在卷內竟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扣押程序,讓柯晨皓質疑放水。柯晨皓強調,林渝鈞以「有顏色的朋友」作為威脅,逼迫高賣身契,檢方卻排除7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強索財物罪,僅以構成公務員人員強制、重利和洗錢等罪起訴,數罪併罰可能僅判兩、三年,與林渝鈞犯行嚴重不符。柯晨皓也提到,基隆地檢署對相關證人約束其為糟糕,林渝鈞派其李姓密友施展美人計接近被害人,李女在偵查階段卻持續傳訊糾纏被害人,最終也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而逃過法律制裁,認為全案偵辦期間疑點重重,希望基隆地院在審理時嚴格認定事實、依職權變更起訴法條,替被害人討回真正的司法公道。對此,基隆地檢署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為前提,而本案未查到林渝鈞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嫌,故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適用,另檢察官已就林渝鈞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強調,起訴書已載明檢察官依所蒐集事證,難認林渝鈞涉有借勢藉端勒索罪嫌之理由,此外,有關林渝鈞與相關人等的金流往來,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依法詳為調查,被害人所指尚有誤會。
NOVA爭產3/「長笛公主」前夫代母槓大嫂 14年8官司開戰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曾有個美女弟媳:「長笛公主」賴英里,寒舍蔡辰洋是她第二任丈夫,第一任就是與鍾瓊明共創NOVA的弟弟鍾瓊亮。鍾瓊亮在母親過世後擔任遺囑執行人,扛起守衛祖產的重責大任,在館前路房產爭奪戰揪出大嫂劉禕違法使用假護照,雙方開戰14年官司互有勝負,就連刑事局、憲指部、駐美代表處也為了協助法院審案而參戰。寒舍董事賴英里年輕時外型亮眼,近年最轟動的緋聞對象是已故龍巖總裁李世聰,兩人在2018年同遊日本;賴英里有兩段婚姻,首任丈夫是鍾瓊亮,育有一對子女,婚姻6年結束,2000年與寒舍飯店董事長蔡辰洋結婚,2016年蔡辰洋心肌梗塞過世,賴英里接董事長,從「長笛公主」變為「飯店女王」。出身國泰蔡家的蔡辰洋家世顯赫,鍾瓊亮則是「建國補習班」創辦人鍾文瑜的次子,建文書局、建恆公司也是鍾家的家族事業。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從小赴美留學,但只有弟弟回台經營,哥哥在美國以母親的資金創業,從事不動產租賃,2007年爆發次貸金融風暴,鍾瓊明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為了1.9億元該不該還,開啟鍾瓊明過世後的無盡紛爭,遺孀劉禕不滿婆婆鍾王珊瑾追討1.9億元,要定了館前路金店面,媳婦與夫家相鬥,至少互告8件官司。鍾王珊瑾懷疑鍾瓊明次子鍾林渝並非親生,長子鍾林朋在鍾瓊明過世後,曾前往台北榮總採樣,並聲請法院裁定鍾林渝也得在一個月內到北榮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想排除鍾林渝繼承遺產的資格;劉禕回擊的方式叫做「死有對證」,將鍾瓊明生前腫瘤手術所留的病理組織與鍾林渝進行檢測,確認雙方有親子關係。劉禕也吞過敗仗,她用日期變造版的美國護照騙地政所登記繼承不動產,地政所請駐美代表處協查,得到「貴所提供之劉女士美國護照影本資料與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之護照存檔資料相符」的回覆,對劉禕極為有利,不料北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偵辦打臉駐美代表處,美國司法部回函我國法務部的資料可證實劉禕造假爭產。鍾瓊亮的母親指定他為遺囑執行人,向大嫂追討1.9億元。(圖/登峰國際提供)鍾瓊亮以母親遺囑執行人身分,提出鍾瓊明簽署的「還錢承諾書」並對劉禕、鍾林渝提告清償債務,一審期間,劉禕母子質疑鍾瓊明的簽名有問題,法官囑託刑事局鑑定筆跡,結論是資料不足無法認定,法院認為鍾瓊明的簽名無法鑑定,不代表承諾書是假的,判決劉禕母子給付鍾瓊亮1.9億元。鍾瓊明(左二)猝逝引爆遺產大戰,二弟鍾瓊亮(右二)負責守護祖產。(圖/報系資料照)「1.9億債務案」二審改由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鑑定承諾書筆跡,鑑定報告指出鍾瓊明的中文簽名仍因參考字數不夠多而無從比對,但英文簽名有支票、護照、醫院簽名文件、汽車保險契約簽名文件、付帳簽單、租船契約、汽車保險契約、銀行匯款單、快遞簽收單可供對比,結論是「筆劃特徵、字體結構與字間布局等書寫慣性均不相符」,高院藉此認定鍾瓊明承諾書不實,改判劉禕母子免賠,不過最高院發回更審,將於10月27日開庭。鍾王珊瑾生前主張鍾瓊明館前路的房產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她的,在她過世後,同樣由鍾瓊亮代為訴訟,一、二審都敗訴,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訂於10月12日開庭。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獨/比趙建銘更鬧!人夫偷吃生子再送房 「借名登記」給小三卻鬧翻
比趙建銘、陳幸妤更鬧!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偷吃有婦之夫還生下一對兒女,孩子的爸想出一套購屋計畫,先買大立光股票給羅姓女子,以股票獲利繳頭期款,他另將名下板橋店面的月租收入交給羅姓女子作為房貸資金,最終買房時,則借名登記在羅姓女子的名下,打算以後留給小孩。沒想到羅姓女子連親生骨肉都坑,將市值1295萬的房子賤賣1150萬再獨吞售屋款,卻謊稱房產本來就是自己的,新北地院以背信罪判刑1年,她為避免牢獄之災,上訴認罪並與兩個孩子、孩子的爸以賠償625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改判8月、緩刑2年,全案定讞。本案原告熊姓男子已婚又外遇羅姓女子,在2014年生下兒子、2015年生下女兒,這對不倫情侶檔看上新北五股某建案,還推著女嬰一起去看房,代銷人員看到兩人身分證之後,知道他們不是夫妻,特別支開羅姓女子,私下提醒熊姓男子,如果不是買他的名字,將來女方跑了會沒有保障,熊姓男子不以為意,因為女友是小孩的媽媽,房子放在女方名下可以放心,反正以後留給孩子。熊姓男子另外展開前置計畫,2015年7月匯款345萬給羅姓女子購買大立光股票,計畫將投資獲利用於購屋頭期款;他在板橋新埔捷運站附近有店面,每月收租2萬3千元,也從2015年9月起都交給羅姓女子,往後繳房貸就不用煩惱。2016年5月,羅姓女子登記為新家的屋主,但6年後她疑似因為另結新歡,向熊姓男子表示給她150萬元,她就把房子過戶歸還。熊姓男子有準備好這筆錢,羅姓女子卻瞞著男方,在2022年12月24日以1150萬元賣房,到了12月28日面對熊姓男子傳訊息質疑她增貸時還裝傻,回覆「我自己會想辦法,我付我該付的,你付你該付的」,看到熊姓男子開罵「若妳敢拿房子去貸款,我絕對告死妳」,她不甘示弱,回嗆「這種噁心的事情只有你想得到」。熊姓男子在房子賣掉3個月後,才從房仲那邊得知羅姓女子賤價出售,因此提告追究,羅姓女子被檢方起訴仍不認罪,堅稱她獨自出錢買房,並非熊姓男子為了贈與孩子而暫時借名登記。法官細看兩人對話紀錄,羅姓女子對於男方說「房子還給我,妳就有錢啦!」、「為了保全小孩的資產」都沒有否認,可見她也同意房子實際上是小孩的。熊姓男子還提出一段通話錄音,羅姓女子自認「其實只是綁到我名下而已啦,那其實也是他們兩個的阿,我講坦白一點就是這樣子」,聽到熊姓男子強調「那個房子是小孩子的」,她接口「我知道,只是用我的名字買」,法官聽到錄音檔,判斷羅姓女子很清楚自己是借名登記人。新北地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是羅姓女子兩名未成年子女,所以必須加重判刑,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背信罪」處1年有期徒刑;熊姓男子以兩個小孩的名義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賠778萬5600元。羅姓女子不想被關,刑事二審期間改口認罪並成立調解,在今年7月30日支付400萬元給自己的兒子和女兒,並承諾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每個月月底再付36萬給兩個孩子,總計賠償625萬1108元。高院改判羅姓女子8個月、緩刑2年,而且是「附條件緩刑」,如果她沒按月付款而違反和解內容,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獨/「建商版陳幸妤」!她為男友還債降級換屋再背房貸 還被恐嚇趕人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其中一項爭議是她將6千萬店面贈與趙建銘卻自己背房貸,「賠了夫婿又丟房」的情節出現「建商版」,新北市一名建商讓同居女友賣掉台北市精華區房子為他還債,雖把新店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但大部分貸款都讓女友扛,後來他為了都更想討回房子,竟主動聯繫債主到家中,威脅女友要代為償還1千萬元,否則會被告詐欺,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造成女友不安恐懼,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黃姓建商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並生下孩子,卻沒有善待另一半,劉姓女友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黃姓建商實施身心不法侵害行為;黃姓建商明知自己躲債多年,卻為了把女友趕出家門,主動找上債主並告知中央新村的房子是他多年前以假買賣方式過戶給女友。2025年5月19日下午2點多,黃姓建商帶著債主到家裡上廁所,隨後債主拿出一張有建商簽名的借據,跟劉姓女子說黃姓建商以這棟房子做擔保,找債主媽媽借了1千萬元,如果劉姓女子沒辦法還錢,要告她和黃姓建商共同詐欺。劉姓女子當場血壓飆高瀕臨崩潰,下了逐客令之後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姓建商違反保護令,法院審理期間他卻裝無辜,供稱案發時都沒講話,是債主跟劉姓女子「了解狀況」。北院調查,黃姓建商推動都更但鄰居不配合,曾拿榔頭砸毀停車場設備,被法院認證為「都更流氓」,他對於房屋登記在女友名下也感到不滿,堅稱當初是借名登記想討回;劉姓女子也想結束同居關係趕走男友,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劉姓女子出庭證稱,當初交往時,黃姓建商為了給她一個保障,買了台北市瑞安街的房子給她,後來黃姓建商有債務問題,她賣掉瑞安街房子幫忙還債,之後黃姓建商把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她,但只繳了4期房貸,其餘貸款都她繳,至今仍在背房貸。案發當天向劉姓女子索討千萬的債主證實,黃姓建商失聯多年卻突然聯繫,告訴他中央新村的房子是假買賣,屋主是同居女友,「他寧願叫我討錢,也不想要讓他的同居人占為己有,寧願把房子給我,也不要讓同居人佔便宜」。法官認定,黃姓建商與女友有產權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卻對債主隱瞞保護令的事,利用債主「突襲」女友並施壓趕人,即使事發時他沒講話,仍是以規避保護令的方式去威脅女友的居住權與財產權,讓女友害怕再也住不下去或失去房子,因此以違反保護令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陳幸妤送6千萬診所難討回!巴毛律師:除非趙建銘惱羞「尻她一拳」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生日當天,於前夫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隨後又爆料自己過去曾將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後卻無法將這筆房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讓她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昨(14日)也發文分析,陳幸妤想把6千萬房產拿回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除非趙賊被爆料到惱羞成怒去尻陳幸妤一拳,就可以用民法419條撤銷贈與。」陳宇安昨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近期不少人都在設法協助陳幸妤取回這筆價值6000萬元的房產,「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雖然有律師認為,可以嘗試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但陳宇安指出,陳幸妤當初是先將房產買在自己名下,之後再轉贈給趙建銘,因此並不存在借名登記的法律空間。不過,陳宇安也提到另一種可能性,若趙建銘因陳幸妤的爆料而惱羞成怒,進而對陳幸妤施以暴力,便可能涉及《民法》第419條所規定的贈與撤銷事由。依《民法》第419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陳宇安也透露,自己過去曾經運用類似法律途徑,協助舅媽取回當初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至於當時媳婦究竟做了什麼,陳宇安則以「不用多說了吧」帶過。隨著陳幸妤爆料開撕前夫,這筆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究竟能否取回,以及其最終權利歸屬為何,也成為外界持續關注的焦點。
美福閃肥咖2/打贏官司卻得付8430萬 黃榮圖長子討遺產秘辛曝光
美福集團已故創辦人黃榮圖的長子黃明山長期旅美行事極為低調,在台資產原本託管給二弟黃明煌及三弟黃明仁,卻因為2015年槍擊事件,他不得不親自出手處理相關財務,其中景德榮公司的股份,在槍擊案後借名登記給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卻引爆堂兄弟鬩牆,打起返還股份的官司,如今一審雖獲判勝訴,但法官並未比照其他借名登記官司讓黃明山無償取回股份,而是判他必須支付8430萬元股款。依據一審判決,黃明山在槍擊案發生後一個月內,找上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約定由黃憲文等兩人與台灣羽毛公司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到現在還掛在台羽公司帳上。黃榮圖家族成員則遵照遺產協議,加速景德榮公司的過戶腳步,二子黃明煌遺孀莊蘭玉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2925000股;三子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1000000股。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夫婦從2015年12月底到2016年1月初贈與景德榮股份共2000000股給黃憲文。黃明山的五弟黃明堂曾為股份返還案出庭作證。(圖/報系資料照)黃憲文對法院抗辯,莊蘭玉、巫秀鳳及黃明堂夫婦將景德榮股份贈與他,他也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但黃明堂作證表示,景德榮公司是黃明山的財產,黃明山有告知要移轉給他,所以「我們都完全配合並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還說都是黃明山負責繳稅,所以法官不採信黃明山有「贈與」股份給黃憲文。黃憲文還提出另一個抗辯方向,他除了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還強調自己跟台羽公司買下景德榮的股份,所以公司應收帳款的債務人名字是黃憲文;他還使出「大絕招」,就算法官認定有借名登記關係,既然台羽公司帳上還記錄他積欠股款,那應該要讓股份實際持有者黃明山付清這筆費用。北院傳喚台羽及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證稱當時黃明山與黃憲文基於借名登記關係,才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他製作股份買賣契約時,雙方根本不在場,他有得到兩造同意以便章蓋印,又因為當時急著過戶,黃憲文沒那麼多現金,所以台羽公司才掛有黃憲文的帳務。法官認定,股份買賣契約是基於兩造間的借名登記契約所製作,而且在一般買賣契約的關係之下,黃憲文買賣股份時就應該給付股款但至今未付,顯然不符常情,因此黃憲文自稱以買賣關係取得股份並不足以採信。美麗華黃家老三黃榮圖的美福集團涵蓋飯店、餐廳、倉儲、羽毛業。(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黃明山為何討回股份還得付8430萬元?判決書寫:「被告返還景德榮公司股份之義務與原告應給付股份買賣所生之價金給付義務間,並非具有對價關係之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本刊詢問律師葉恕宏這段話的白話文是什麼意思?他說,由於借名人名下仍背負買股所生的8千多萬股款債務,法院認為,雖然返還股票與支付股款並非典型買賣契約中的對價關係,但兩者都源自同一個借名安排,在法律上具有密切牽連,因此基於公平原則,應類推適用「同時履行抗辯」。葉恕宏分析,雖然法院認可有借名登記關係,但因為被告名下掛有對台灣羽毛公司的應付股款債務(黃憲文兩人共8430萬元),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所以要由實際股東黃明山負清償責任,換句話說,黃明山不能只要求返還股票,而完全不處理黃憲文因此承擔的債務,必須一併清償後,才能取得股份。法院判決黃憲文兩人須返還股份給黃明山,但黃明山得為此付出8430萬元,是否對他不公平?其實他曾在庭上表達,願意清償黃憲文兩人在台羽公司所負的債務,所以可說是「求仁得仁」。黃明山的律師對於一審判決回應,因當事人沒有授權,他不便說明,不過根據了解,黃明山要等被告不上訴、判決確定後,才會付清8430萬元取回股份,接下來在台美兩地都找會計師協助處理稅務問題,一定會合法申報納稅。本刊另外聯繫黃憲文委任律師,不過截稿前並未回覆。
美福閃肥咖1/黃榮圖長子避美查稅! 「美麗華」堂兄弟為藏股鬧翻
2015年美麗華家族掌門人黃杏中過世隔天,三弟黃榮圖後代在美福集團總部爆發手足相殘的槍擊案,黃榮圖二子黃明煌、三子黃明仁、四子黃明德從此告別人世,也衝擊「美福體系」的接班安排,事隔多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意外掀出,在槍擊案發生後,長期旅美的黃榮圖長子黃明山忌憚美國「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縮寫FATCA)追查海外資產,為避免報稅困擾,將公司股票借名登記給「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但後來索討不回,導致堂兄弟對簿公堂。歐巴馬擔任美國總統任內簽署「肥咖條款」。(圖/新華社)本刊調查,黃榮圖所創辦、堪稱美福起家事業的台灣羽毛股份有限公司,在槍擊案發生前由黃明仁執掌,案發之後,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及名下的驊薇堂投資有限公司、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及名下的榮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掛名董事長;2019年10月起,台羽監察人更動為「景德榮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本來也是黃明仁,他遭槍殺身亡後,才改為黃固榮長子黃憲文。黃明山提告主張,黃榮圖2001年去世後,依照父親生前交代和協議,台羽股份由5個兒子各繼承20%,而他具有美國國籍又長居夏威夷,將父親遺產交給二弟黃明煌和三弟黃明仁打理,經多次遺產分配協商,他在2015年年中要求二弟、三弟依照口頭承諾,把景德榮公司持有台羽20%的股份過戶到他名下,但當時遭到五弟黃明堂反對,因此黃明仁跟他說2016年再處理。黃榮圖三子黃明仁遭槍擊身亡前,原本是家族事業掌門人。(圖/報系資料照)黃明山提及槍擊案發生後,黃榮圖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景德榮公司股份全部歸他,不過當年美國政府有「肥咖條款」,規定美國人海外財產必須申報,他有主動向美國國稅局補報境外資產並進行稅務協商,但沒列入黃榮圖的遺產,他不想增加報稅困擾,又擔心黃榮圖「其他繼承人」反悔,所以找上黃憲文與一位家族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黃明山向法官表示,他在2015年11月30日(槍擊案後25天)約定由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與台羽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如今他要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股份。黃憲文兩人則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黃榮圖特助為本案出庭作證,黃榮圖過世後繼承人有協議,景德榮公司要全部過戶給黃明山,但因為美國查稅查得很嚴,黃明山不得已,只好暫時將股票登記在黃憲文名下。特助還說,黃明山和黃憲文是「感情很好」的堂兄弟。黃明堂的證詞與父親特助相符,他說黃明山因為美國查稅,趕快把景德榮的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個人財產」。台羽公司和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證稱,黃榮圖的繼承人協議景德榮公司給黃明山,不過黃明山因為受限於美國稅制,所以請他先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2人。台北地院比對三位證人的說法,認定黃明山確實因為美國稅務問題才把景德榮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二人,既然他以本案民事起訴狀來中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兩名被告以背書方式歸還股份就是合法的訴求,於今年6月29日判決黃明山勝訴。根據了解,黃明山對於一審勝訴感到心情不錯,委任律師則對本刊表示,因當事人未授權不便回應;黃憲文的律師在截稿前未回應。
新竹兄弟共用身分生活10多年!哥哥冒名經商還成家育3子女
新竹地院審結一起罕見身分冒用案,一對兄弟長期共用身分長達十餘年,哥哥因信用不佳自2005年起冒用弟弟身分經商、購車並擔任公司負責人,甚至在家庭生活中也以弟弟名義生活並育有3名子女,伴侶長期不知真相。法院認定已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兄弟二人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哥哥自2005年起即開始長期使用弟弟提供的國民身分證,並在2016年間進一步以弟弟名義登記擔任一家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此後持續以該身分進行各類商業活動,包括汽機車買賣、公司經營及一般社交往來,甚至對外印製以弟弟姓名為名的名片,使其在商業圈與生活圈中長期維持同一虛假身分。更令人震驚的是,這種身分替代並未僅止於商業層面。與哥哥共同生活超過10年的李姓女子在偵查中證稱,她長期認為同居伴侶即為弟弟本人,兩人育有3名子女,而孩子們也一直認定父親的真實姓名就是弟弟的名字。直到後續公司經營發生糾紛,並引發相關訴訟後,她才逐步發現多年相伴之人實際上另有真實身分。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哥哥在多項車輛交易及異動申請中,均使用弟弟身分證影本作為申辦文件,相關車籍資料大量顯示弟弟名義,顯示其並非偶發性借用證件,而是長期、系統性地以他人身分進行交易行為。法官因此認定,該行為已超出一般單純「借名登記」範疇,而是全面性冒用他人身分建立社會關係與經濟活動,符合戶籍法所規範之冒名使用行為。至於弟弟部分,法院認定其明知哥哥長期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交通及家庭生活等各類行為,仍持續提供國民身分證供其使用。在哥哥同居伴侶曾向弟弟索取身分證相關資料時,弟弟亦未揭露真相,反而放任對方持續誤認哥哥即為本人。法院因此認定弟弟構成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名使用之違法行為。對於辯方主張本案屬於單純「借名登記」關係,法院明確不予採信。判決理由指出,一般借名登記多僅限於特定財產或單一法律關係之名義使用,但本案哥哥係全面性使用弟弟身分處理商業、交通、社交乃至家庭生活,使周遭所有人均誤認其真實身分,性質上已完全不同。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指出,本案2名被告長期維持虛假身分狀態達10餘年,不僅影響商業交易秩序,更使同居伴侶及3名子女長期處於錯誤認知之中,甚至未曾知悉父親的真實姓名,對家庭關係與社會信賴造成重大損害,情節嚴重。因此,法院最終依戶籍法相關規定,分別判處哥哥冒用身分罪、弟弟交付身分證供冒名使用罪,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廟產處理拚寬限2年立院初審過了! 內政部:續助辦不動產權利歸屬
內政部今(18)日表示,「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後續會逕付二、三讀,內政部樂見延長申請期限,未來也會配合修正結果,在期限內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希望保障宗教團體權益。宮廟「借名登記」是跨世紀沉痾,對土地歸屬與開發都是大問題,讓各地方政府傷透腦筋!因此全名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應運而生,不外乎是希望解決宗教團體長年因「借名登記」而產生的產權糾紛,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由原先的4年延長為6年,並考量部分未申請的案件涉及產權不符、所有權人不同意等複雜情況,修法延長期限希望能給予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文件,未來可於時限內向地方政府申請並經審認無誤後辦理更名登記,若無法更名則辦理「限制登記」,以利保全財產。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便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官員直指,廟產條例施行至今已有超過900家宗教團體提出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至今也已完成超過1,0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2,2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至於目前尚未提出申請的宗教團體涉及問題恐怕是較為複雜,問題樣態包括產權不符規定、登記所有權人不同意、沒有申請意願、組織沒有正常運作等,在在都需要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申請文件,因此為了保障宗教團體財產,內政部當然支持修法延長申請期限。內政部預告,未來仍會攜手地方政府以單一窗口、專案專責的服務方式,針對有意願提出申請但案件較為複雜的個案,協助釐清問題並加以解決,呼籲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宗教團體如有疑問,可以洽地方縣市政府諮詢窗口。
傳與SWAG簽約合作拿800萬! 王俐人怒揭真相
49歲女星王俐人近期因進駐成人直播平台SWAG而翻紅,Instagram付費訂閱的粉絲量也大增,更傳出她單集直播酬勞僅數萬元,經紀人積極爭取後,雙方協商簽下800萬合約。對此,王俐人反駁,直播領的是節目通告費,「何來千萬簽約金?」SWAG則回應,關於酬勞傳聞的報導內容並非事實。根據《鏡週刊》報導,王俐人選擇接下SWAG直播工作前,並不清楚成人平台實際內容,係因近年經營私廚事業虧損,加上演藝通告減少,以及因借名登記給友人開餐廳卻遭對方捲款失聯,導致她總負債破千萬。據傳,王俐人起初酬勞不高,因2場直播創下高流量,她個人Instagram付費訂閱人數也暴增,最終經紀人與SWAG幾番討論後,敲定以800萬元合作。對此,王俐人強調,「SWAG的2場直播領的只是節目通告費,何來千萬簽約金?」並表示未來與SWAG的合作還未拍板。王俐人也澄清,自己3月底開始帶貨吹風機,也開啟IG訂閱服務,收益最快也要到5月底才會進帳,而通告、SWAG等演藝圈的工作,都要幾個月後才能領到酬勞,現在一毛錢都還沒拿到。王俐人提到,現在債主以為她賺得很多、過得很好,紛紛開始向她討錢,也因為自己被偷拍,行蹤、住處曝光後,也擔心債主會直接找上門,「如果有人來堵我,我被殺了,沒有人會負責,我死了誰會在乎?」針對與王俐人的合作,《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SWAG表示,有關酬勞的傳聞,報導內容並不是事實,而這次合作非常有誠意,但具體酬勞涉及雙方合約的商業機密,不便對外透露細節,如有最新進展會再進行通知。
地王之子1/林堉璘四子媒體處女秀上演「霸道總裁」 強悍率年輕團隊躍百億建商
「三重幫」林家後代向來低調,2月底,已故「台灣地王」宏泰機構創辦人林堉璘的四公子林鴻璋,罕見現身召開記者會,為的是他14年前脫離家族事業自創門戶成立的暉騰建設,將在今年營運大躍進,一口氣推出3大案、總銷合計破百億。過去未曾公開露面的他,開春上演媒體處女秀,除了暢談經營理念,更是藏不住「地王之子」的霸氣。暉騰建設,一個連台北地產記者都陌生的名字,於今年甫開春,在北市大直精華地段商辦大樓的總部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原定10點的會議,延宕了40分鐘才開始,一名留著平頭、穿著黑背心外套的男子,在簇擁下進入會議室,他是暉騰建設的老闆林鴻璋,眾人喊他「副董」。一如既往,記者們上前與受訪者交換名片及聯繫方式,一名女記者詢問換Line,竟遭林鴻璋當眾一口回絕;記者會上,更是要求大家不准攝影拍照,會議中,有記者執意拿起手機,林鴻璋頓時停下發言,手指怒斥要記者「放下手機」禁止攝影,宛如上演霸道總裁戲碼,連資深記者也按捺不住暫且離場,記者會便在嚴肅的氛圍中展開。暉騰建設過去相當低調,成立14年只推過3個案子,今年卻一口氣釋出3案,加上林鴻璋的背景,未來發展不容小覷。(圖/林榮芳攝)暉騰建設過去十多年來僅推3案,今年,一口氣在新北和基隆推出3大案,總銷達140億元,其中基隆「暉騰織・光霽」就達83億元,成為七堵史上最大案;另2案「暉騰昕」與「暉騰靚」則位於三重,將在近日公開。眾人好奇,為何在景氣低迷中大動作推案,林鴻璋表示,現在市場投機噪音已減少、回歸剛需市場,高品質建案更容易勝出。基於對市場經驗的判斷,他認為房市已「去蕪存菁」,且看準AI產業帶動的房市剛性需求,在精準選址及精工品質下選擇「危機入市」。而他也反覆強調希望能蓋好房子,對於媒體詢問目前房市以及未來規畫、營運目標,似乎都不是他所在意的重點。「做開發這事情是一個興趣,基於它是我的興趣及嗜好,我會一直做下去」,他笑稱自己也在「賭」,「賭輸了就鼻子摸摸,也得認帳!」不論市場好壞,林鴻璋底氣十足,他正是未在媒體前公開露臉過的林堉璘四公子,氣場像極了父親林堉璘。雖然開場第一印象給人強勢霸道,但記者會上談笑間偶露笑容,形成反差親和感,讓現場氛圍稍稍和緩。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左2)被譽為「台灣地王」,與兄林堉琪(宏國集團創辦人)、弟林榮三(聯邦集團與自由時報創辦人)合稱「三重幫」,是台灣最具實力的政商家族之一。(圖/報系資料庫)三重幫林家包括林堉琪、林堉璘、林榮三三兄弟,分別手握宏國集團、宏泰集團及自由時報的聯邦集團。林堉璘生前共有3位妻子,共育有5個兒子及多位女兒。大房之子包括林鴻彬、林鴻熙、林鴻南,二房之子為林鴻璋(原名林鴻基),三房之子為林鴻森。7年前林堉璘辭世後,由大房三子林鴻南接下橫跨金融、建設的千億宏泰集團。林堉璘辭世後,由大房三子林鴻南﹙右﹚接下宏泰集團。圖為林鴻南與三房之子林鴻森﹙左﹚及甲山林集團董事長祝文宇﹙中﹚。(圖/報系資料庫)林鴻璋在家族中算是較低調的人物,父親過世前就自行創業成立暉騰建設,淡出宏泰集團。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顯示,暉騰建設成立於民國101年12月03日,迄今已創辦14年,股本達7億元。鮮少在媒體曝光的他,去年意外躍上媒體版面,起因是林堉璘生前幾筆借名登記的土地,林鴻璋不願歸還宏泰建設,讓掌舵的哥哥林鴻南一狀告上法院。據媒體報導,林鴻璋不願歸還是因「不滿三哥林鴻南行事作風太過霸道」,再經過多年纏訴,最後林鴻璋態度軟化,仍地歸原主。林鴻璋與媒體侃侃而談表示,他並非建築本科,而是商管畢業,但因從小受父親林堉璘影響,耳濡目染,所以對建築開發相當感興趣。對於父親,他不願多談,僅表示,「他是我的啟蒙老師,他的教育我們都放在心裡。」至於暉騰目前的土地庫存,他強調,幾乎都是公司成立後才買進;知情人士也表示,林鴻璋和宏泰及哥哥的爭議已落幕。會後,媒體也詢問他為何想召開記者會又遲遲未現身,他打趣回應,「本來我說不要(開記者會),結果一進來看到你們都在這,你們都來了,我也不能發脾氣。」原以為只有幾個記者來聊聊,卻變成他首場媒體處女秀,他則誇讚記者提問都很棒、很好玩。林鴻璋低調多年,首次公開露臉,以鐵腕風格震懾全場,也讓暉騰建設的布局首度浮上檯面,這家年輕品牌建商實力雄厚,成為北台灣房市不可忽視的一股新勢力。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如何設計股權架構 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的法律觀點
企業的股權架構像是一家公司企業的骨幹,不僅影響公司治理、資本運作與控制權分配,更關乎創業夥伴的合作默契、企業的未來發展,以及家族企業的傳承穩定性。從公司草創期、成長期到成熟期到第二代接班,各階段面對的問題與法律風險不同,應有對應的設計與調整策略。本文將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的角度,探討如何從法律角度設計股權架構,讓讀者了解如何規劃一個能夠適應公司生命周期變化的股權結構。一、 公司創設階段:重點在於架設股權基礎與創業夥伴協議在公司創立的初期,公司還處於發展階段,股東間的合作關係通常較為緊密,股東間的股權分配不僅關乎股東間利益分配,更直接影響決策效率與公司治理的穩定性。此時,股權架構的設計需注重靈活性與未來的發展空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股東出資比例的設計在公司創立初期,根據律師執業實務經驗與常見案例,合理的股權結構應避免「平分股權」所可能產生的僵局與治理困境。此時可根據股東的出資額與貢獻度,合理分配股權比例。至於對創始人而言,應有主導權:建議創始人至少持有過半數股份或具備「控制權設計」,以避免在公司初期過度遭制衡,以確保能夠主導公司決策。2.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設計在公司創業初期,可以設計優先股與普通股。例如,創始人可以擁有普通股,而投資人則可能獲得具有特殊權利的優先股。此股權設計安排可確保創始人在經營公司過程中之控制權,同時給予投資人一定的回報保障。3. 股東協議的規範股東協議是規定股東之間權利與義務之文件。例如,股東間角色定位與權利義務、股權轉讓的限制(如優先承購權、禁售期)、決策權與分紅比例設計、未來增資或退出機制設計等,都應在股東協議中明確約定,以避免之後產生爭議。二、 公司成長階段:股權結構的調整與擴張隨著公司業務發展與資金需求的增長,股權架構的調整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部分。在公司成長階段,股東結構往往會發生變化,融資與股權分配成為公司成長的關鍵。1. 融資與股權稀釋在公司的成長過程中,為了滿足資金需求,除向銀行貸款外,通常會進行外部融資。此時,原始股東的股權將會被稀釋。對於創始人來說,須計算增資後創始團隊股權比例是否仍具控制權。或者設計合適的員工認股權(ESOP),以吸引未來人才和留住關鍵人才,同時保持對公司的控制。2. 控制權與治理結構公司成長期階段,公司治理結構之設計亦有重要性。股東會的決策機制、董事會之運作方式、董事會席次之設計及公司管理階層之職責劃分,皆是公司治理層面需要考慮的問題。應注意確保公司決策流程之公開及透明,避免公司經營權爭奪問題。3. 風險分散與法律保障隨著外部投資人的加入,公司面臨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此時,法律應提供風險分散的保障。對於投資人角度,可設置退出機制,確保投資人之投資能夠獲得回報。三、 公司傳承階段:設計股權結構的穩定性與可持續性隨著公司逐漸茁壯步入穩定期,股權結構之傳承問題成為這一階段的關鍵。設計可永續性的股權結構,對於公司的長期發展至關重要。此時,股權傳承之規劃不僅僅是法律問題,還涉及到財產規劃與企業文化的傳承。1. 股權傳承計劃對於家族企業或希望進行股權傳承之企業,建議應提前設計股權傳承計劃或經營權交接計畫。包括確定股東之繼承人、股權之分配方式以及企業第二代進場之角色規劃。設計合適的股權結構,可以保證在創始人或現有經營階層退位後,公司的控制權能順利交接,避免因股東結構變化而引發的家族企業內部衝突。2. 財產規劃與稅務安排股權傳承通常涉及到財產規劃,特別是對於高資產企業,合理的股權結構設計可以減少繼承過程中的稅務負擔。設計時,應考慮到民法、稅法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信託基金、家族控股公司等結構,以達到財產保護與分配的目的。3. 法律風險與合法性在股權傳承過程中法律風險是重要議題,應注意民法、稅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規範,設計合法的股權結構,以避免因股權轉讓、繼承的過程中違反法令而引發法律糾紛。股權架構的設計牽涉法律、會計、稅務與管理層面等議題,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不同階段之股權結構設計應隨著公司企業的具體需求與未來發展進行調整。律師在其中的角色,不僅是法律顧問,更是協助企業穩健經營與傳承的策略夥伴。合理的股權架構不僅能夠保障公司穩定運營,還能夠為股東提供長期的利益保障。對於公司企業而言,應及早進行股權架構規劃,能夠避免不必要之法律糾紛,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確保公司的可持續成長。
東瀛六月雪3/坦言大阪宿舍移轉「還在喬」 專家嘆外交部想特權省稅難
CTWant在19日獨家披露,外交部駐日職務宿舍中,「大阪辦事處處長宿舍」如今仍登記在「處長」自然人名下,我國外產竟為私人持有,引起輿論譁然,外交部也對此作出澄清。回顧1972年9月台日斷交,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因屬於外交財產,風聲鶴唳之下對岸早已打出「正宗中國代表人」嗆聲「沒收」,當時我方緊急將本館改隸時任大使彭孟緝名下,其他分館則權宜改登記到各總領事銜處長名下,才保住我方外產免於外流到對岸手中。1972年12月我方在日進一步成立了「亞東關係協會」,法人化地維持台日交流,然而移轉登記卻遲遲沒有處理,直到近年才陸續收復辦公處與職務宿舍,掛在「一般社團法人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只剩「大阪職務宿舍」仍未移轉成功。地政士蔡岳臻對外交部大搞「借名登記」直言稅事是省不了了。(圖/趙世勳攝)涉外人士直指,關鍵的「大阪職務宿舍」在前處長蘇啟誠自盡後,產權恐怕仍掛在蘇啟誠繼承者私人名下,由於蘇啟誠人生最後一段路經歷「網暴」與在台主管電話施壓,離世身影痛苦而倉促,更讓遺孀不願與外交部和談產權移轉。面對各界質疑聲浪,外交部回應坦言,我方駐大阪辦事處館長職務宿舍是我方財產不容質疑,但也確實因歷史背景因素,建物產權「借名登記」在歷任處長名下,但實際上要買賣、租賃、修繕等任何屋主行為,都不是任一處長或繼承人說了算,因此實際屋主仍是外交部不容質疑,目前也持續作為現任處長洪英傑的職務宿舍。外交部強調,已指示駐日代表處及駐大阪辦事處向日方相關機關申請辦理產權登記名義變更,因事涉我方特殊國際地位,「特權豁免」及「稅務問題」治絲益棼,確實還須時間以利完稅並過戶,不至於有家屬「不爽」導致過戶卡關的問題,而過去傳言「一通電話」讓時任處長蘇啟誠喪氣走上絕路一事,也已透過監察院調查闢謠,特此澄清。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外交部在日本權宜之下搞出的「借名登記」實在是歷史共業,如今要進行「借名登記解除請求」確認訴訟,就要針對日本社會對「借名登記」糾紛的認定原則為「重視實質出資與管理事實」,必須儘速透過外交管道與家屬協議簽署「財產回復契約」,配合公證機關進行過戶,提出的佐證包含過去外交部對所有駐外不動產建立的「出資證明書」與「用途紀錄」,這將會是借名登記的重要證據,當然若因此曝光外交秘密金流,也必須做好外交衝擊的配套與心理準備。外交部長林佳龍(圖)上任一年來沉潛低調,如今卻有不少沉痾浮上檯面,亟需他來化解。(圖/黃耀徵攝)蔡岳臻呼籲,未來這類外館不動產要統一法人管理,以日本來講,要盡可能能統一以「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為登記主體,避免未來徒留移轉風險與稅賦問題。涉外人士則直言,日本連我方的外交官專用「外交護照」都無法實質承認了,日台關係可不如想像中「你儂我儂」,想必是移轉時的「印紙稅」(印花稅)、「讓渡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住民稅」(綜合所得稅)高得嚇人,外交部又不可能叫處長或繼承人繳這筆錢,因此老想要交涉「特權」降稅甚至免稅,一時半刻恐是難解。
東瀛六月雪1/外館宿舍爆「借名登記」移轉卡關 外交部苦求蘇啟誠遺孀陷兩難
台灣在外交角力上因處於弱勢而經常吃悶虧,「彈性外交」為台灣在國際間撐出一片天地。知情人士爆料,我方駐日館處與職務宿舍中,多年來一直以「處長」掛名持有,近年陸續收歸涉外單位名下,如今只剩「大阪辦事處職務宿舍」遲遲沒有討回,此事背後牽扯出前處長蘇啟誠遺孀無聲的血淚抗議。2018年9月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那時強風豪雨讓關西機場淹水嚴重,填海造陸的結構頓時淪為海上孤島,當時3,000多名受困旅客中,台籍與陸籍旅客占了三分之一,由於對岸駐大阪領事館早先一步派巴士輸送旅客,不少台灣人也「搭便車」撤離,報導一出讓當時的蔡英文政府「落漆」面子掛不住,接下來便莫名出現有系統性地攻擊,直指我方大阪辦事處辦事不利,驚動時任駐日大使謝長廷點名究責,然而檢討會當天早上大阪辦事處總領事蘇啟誠反常地杳無音訊,官員前往職務宿舍查看,才發現沒日沒夜協調機場疏散的蘇啟誠,敵不過海量輿論,上吊自盡,然這間宿舍角力,竟延續至今。2018年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在宿舍上吊自盡震撼各界,不少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帶頭要衝進外交部,痛批執政黨利用網軍輿論「公審」,讓蘇啟誠受不了壓力枉死。(圖/報系資料庫)CTWant調查,我方駐日館舍有六,其中駐日本代表本處、駐福岡辦事處為我方自有外,另大阪、橫濱、那霸、札幌則為租賃空間;另以宿舍來講,駐日本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橫濱辦事處及駐福岡辦事處為自有,另那霸、札幌則為租賃。過去自有者多以派駐的「處長」自然人名義登記,隨著到職與去職更換持有人,近年外交部則積極整併,絕大多數自有屋舍已改隸外交部轄下「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僅剩大阪辦事處附設職務宿舍仍在「處長」自然人名下。一名涉日人士爆料,在蘇啟誠案後,儘管輿論風向轉為網軍栽贓、蘇啟誠冤死,監察院也為蘇啟誠枉死糾正了外交部,考試院銓敘部更進一步通過因公撫卹案,然而人死不能復生,外交部迄今始終無法有效地與蘇啟誠遺族達成實質和解,大阪辦公室宿舍產權並未回歸駐外外館,近年外交部力推的外館「法人化」卡在最後一關。爆料者直指蘇啟誠過世後,遺孀仍憤憤不平,拒絕簽署讓渡。外交學者、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王智盛指出,在外交舉步維艱之下,世界各地的中華民國外館辦事處、宿舍等設施,確實會彈性處理所有權。他舉例,近日在泰國大地震賑災屢躍版面的「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就是由外交部、經濟部聯合派駐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掛名外館所有權,另外像「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分處」,早年也是我方以「中華旅行社」名義捐助持有,近期整編轉隸屬香港辦事處,但像日本掛在處長名下的做法「我還第一次聽到」。我方駐美代表處時常在華盛頓雙橡園舉行活動,美國政界及各國駐美官員多會出席相挺,可視為美方與我方互動的觀察重點。圖為2023年10月我方駐美代表處舉辦「慶祝中華民國112年國慶」酒會活動。(圖/報系資料庫)王智盛強調,其實掛在社團或自然人名下,不外乎是為了避免因所在地政府不承認我方主權,隨時「自助餐式」想沒收就沒收我方財產,只好權宜之計借名「保國產」,像1979年台美斷交之時,當時我方駐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大使宿舍「雙橡園」也緊急協調友台協會低價購買,才千鈞一髮甩開被美方沒收土地和建築的困境。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若外交部主張「借名登記」要求返還遲遲未有進展,外交部就得在台提起「回復登記」的民事訴訟,待冗長司法程序結束後,若外交部獲得勝訴,再憑判決去日本公證要求變更土地所有人登記,然而訴訟過程中外交援助金流都必須揭露,會不會反而讓外交渠道或可能的秘密外交金流曝光,「這是外館需權衡的」他呼籲外交部與遺孀再接洽是比較聰明的。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也呼籲,既然過去外交部以「自然人」持有我方駐外館產這種問題作法已成事實,如今要補救是當務之急,自己完全同理蘇啟誠遺族「爭一口氣」的心情,具體要求外交部必須以「協調」為第一優先加強溝通,蘇家先扛的遺產稅、地價稅,還有移轉登記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等,外交部也必須擔下歸墊,除了為外產「正名」之外,國際間都在看「台灣如何維繫外交官尊嚴」她疾呼。
買地送兒!「暴漲157倍」遭前妻變賣 老農怒告敗訴原因曝
夫妻情緣走向盡頭,資產該如何處置?高雄一名老農45年前花2.5萬元買農地,想等兒子成年後贈與,但沒想到離婚收場,由於土地掛在前妻名下,眼看土地價值多年後暴增157倍,但被女方賣掉,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辦決結果卻敗訴,這是怎麼一回事?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林姓老翁曾與廖婦結婚,男方於1980年以新台幣2.5萬元買下一塊農地,考量本身開機車行並非自耕農身分,因此將土地登記給妻子,夫妻倆說好等兒子成年再送給他,但因感情不睦於1996年離婚,土地隨後也被前妻以386萬元出售,等同市價翻了157倍。林姓老翁氣不過農地被變賣,認為前妻違反約定,因此提告求償198萬元,同時提出備位聲明,要求必須賠償兒子386萬元,但根據法院判決,法官認為他的兒子已於2005年成年,但林翁行使請求權只到2020年,因此判決敗訴。判決指出,土地法曾規定擁有自耕農身分才能購買農地,林姓老翁之所以把土地登記給前妻,行為屬於規避土地法規,因此借名登記契約關係應屬無效。至於前妻方面也主張,當初是自己到處籌錢才取得資金,因此土地才登記在名下。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借前妻名義買農地 10年後要求返還敗訴
林姓退休船員1980年在台南市買了一塊農地,登記在林姓前妻名下,1996年兩人離婚,直到2014年,林男遷居台南,在該農地蓋農舍獨居,卻和前妻簽下土地借用契約書。10年後他要求前妻將農地還他遭拒,並指沒有借名登記一事。林姓老翁一氣告上法院,因提不出借名登記證明,被台南地院判敗訴。林男提告指出,1980年他花新台幣30萬元在台南市買了一塊農地,他是船員,沒有自耕農身分,林姓前妻當時無業,容易取得自耕農身分,他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前妻名下。2014年他退休後,回台南在農地上蓋農舍、耕種,去年底向前妻要求將農地轉移登記到他名下,被前妻拒絕,他只好提告來爭取。林姓前妻反駁,林男指應負舉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是借名登記在她名下,當年購買農地是她處理的,與林男無關。2人1996年離婚後,與3名子女一起住在台北;2014年林男搬到台南,在農地上蓋農舍,她無償借給林男使用,期間自201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止,還經台北地院公證是無償借用契約書,並無林男主張雙方間有借名登記關係。林男的弟弟作證指出,「我哥哥用他的薪水買土地,至於何時買的我不記得,登記在何人名下我也不知道。」法官審理後認為,若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應由林姓男子自己管理該農地,即無須再向其前妻借用該農地;一般借名登記法律關係中,借名人應負擔一切衍生費用,但林男卻沒有相關證明,林姓前妻也提出繳稅證明,林男所指借名登記一事並不存在,駁回其請求。可上訴。
尪剛過世…婆婆秒聯絡房仲想賣房「捐給一貫道」 人妻痛訴:要趕我們走
婆媳問題百百種,大小事都可以吵。一名人妻求救,過去是用婆婆的名字買房,但住的人是他們一家,然而老公最近意外離世,婆婆就開始趕人,還聯絡房仲要賣房,讓她十分苦惱。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抱怨,婆婆現年88歲是一貫道信徒,在兒子過世之後,原本就厭惡媳婦的性格,變得更加嚴重,而且不高興她的子女住在兒子買的房子,打算變賣捐給一貫道,聲稱這樣才能幫助兒子跟隨彌勒佛。原PO指出,老公30多年前用她的名字買房,但沒幾年因為繳不出房貸被法拍,夫妻名下都不能有財產,只好用婆婆名字另外買房,但實際居住的人是他們一家。原PO提到,直到民國90年老公外遇,雙方分居20多年,期間婆婆多次想趕她走,如今老公突然過世,還在治喪期間,婆婆就開始大動作聯絡房仲要賣房,讓她不知該如何解決,「怎麼會吃素多年,並沒有讓婆婆變得比較善良?」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奉勸:「這無解」、「她的名字,那法律上就是她的啊,只能搬了」、「搬啊,房子又不是妳的」、「會登記老媽媽的名字,就是在財物順位上讓老媽媽優先;這是人家母子一開始就算計好的,妳就認命吧!」不過,也有不少人建議,「找出妳繳錢的證據,這樣才有辦法證明錢是你們出的,不然真的很難」、「銀行貸款看是用誰的戶頭去繳的,問問律師她如果沒有繳費能力,打官司或許能保住妳家房子」、「打借名登記的官司」。
群海娛樂6點聲明遭「閃電反擊」!Andy老師2度開轟嗆爆家寧
YTR情侶團體「眾量級」的分家風波愈演愈烈,Andy老師率先揭露了他在過去合作期間所遭受的不公平對待,最後頻道還被張家寧及其家人奪走。隨後,家寧所屬的群海娛樂有限公司也發布了6點聲明,試圖澄清爭議。然而,Andy老師早已準備閃電反擊,他在15日深夜發布了一段長達4分52秒的影片,逐一反駁群海娛樂的聲明,並進一步揭露了更多合作細節。在影片中,Andy老師首先針對公司設立與薪資發放問題提出質疑。他指出,群海娛樂的聲明已經證實了眾量級頻道是由他與家寧共同經營,但為何最終他卻被視為「借名登記為股東的員工」?質疑既然公司設立時是為了保障兩人的生活,為何股權登記中張媽媽佔了50%,而他和家寧卻只各佔25%?Andy老師強調,這種分配方式讓他感到極度不公平,並要求群海娛樂公開詳細的股權分配依據。接著,Andy老師談到了薪資與財務結算的問題。他透露,從107年8月開始至113年,群海公司的營業額與YouTube盈利合計超過1億元,然而他在這段期間的固定薪資與額外收入僅為695萬元。他強調,每一筆收入都有憑有據,與群海娛樂聲明中所提到的「差距甚大」完全不符。Andy老師要求群海娛樂公開詳細的財務報表,以證明其說法的真實性。關於頻道的管理權,Andy老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解釋,2024年10月後,YouTube頻道的收益帳戶被變更至他的個人帳戶,導致群海娛樂無法提取收入。然而,他強調這並非惡意行為,而是為了恢復頻道的廣告盈利功能。他提到,YouTube官方因頻道活躍度過低而暫停了廣告盈利,因此他需要通過Google AdSense的認證碼來重新開啟盈利功能。然而,在他還未收到認證碼時,就已經被踢出了帳號,無法進行任何操作。Andy老師質疑,為何頻道的盈利一直進入張媽媽與張爸爸的個人帳戶,而非公司帳戶,並要求群海娛樂對此作出解釋。在股權與董事職務部分,Andy老師指出,群海娛樂的所有董監事改選都是依相關法規進行,但他僅持有25%的股權,無法對公司決策產生實質影響。他質疑,張媽媽與張家寧是基於什麼理由將他踢出董事職位,並要求群海娛樂公開相關的營運決策依據。此外,他強調自己仍是登記股東,卻被拒絕查閱公司帳冊,這讓他感到極度不公平。關於商標權及車輛使用權,Andy老師也提出了質疑。他質問,為何眾量級的商標最初是以個人名義註冊,現在卻要歸還給群海公司?他認為,這實際上只是將商標權轉移給了張家寧的家人,而非真正歸還給公司。此外,他還提到,當初贈獎單位建議以個人名義辦理車輛購買手續,但最終車輛卻被登記在張媽媽名下,並被用作公務車。Andy老師對此表示不解,並要求群海娛樂對此作出合理解釋。最後,Andy老師感謝網友們對他的支持,並表示他會繼續努力剪輯影片,專注於自己的事業。他強調,這場風波並非他個人所願,而是為了揭露真相,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呼籲群海娛樂能夠公開透明的處理此事,避免進一步的爭議與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