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國際
大陸

月租2600元電費竟1700元!租客熱醒不敢開冷氣 房東一句話更傻眼

電費 租屋 水電費 佛山
大陸廣東佛山部分城中村出租房水電費遭指偏高,有租客為節省電費,即使半夜熱醒也不敢整晚開冷氣。(圖/翻攝自小強熱線,下同)

大陸廣東佛山部分城中村出租房水電費遭指偏高,有租客為節省電費,即使半夜熱醒也不敢整晚開冷氣。(圖/翻攝自小強熱線,下同)

大陸廣東佛山出租房的高價水電問題再度受到關注。佛山電視台《小強熱線》去年夏天曾揭露當地城中村及公寓存在水電費違規加價情況,相隔一年後,再度查訪禪城、南海、順德多個地區,發現從城中村自建房、商業公寓到集體宿舍,類似現象依舊存在。有人每月房租僅600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元),水電費卻要再付300至4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00至1700元),還有人月租12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0元),單月電費竟高達9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00元)。高額電費讓不少租客連冷氣都不敢放心使用,有人每天只吹2小時,有人凌晨4時就關掉,甚至有人只能靠小電風扇度過炎熱夏季。

佛山有租客每月房租僅600多元人民幣,水電費卻要再付300至400元人民幣,夏季只能減少冷氣使用時間。
佛山有租客每月房租僅600多元人民幣,水電費卻要再付300至400元人民幣,夏季只能減少冷氣使用時間。

以禪城石灣塘頭村為例,當地多名租客反映,不同出租房的電價並不一致,每度約落在1.1至1.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6至6.3元),水費則多為每噸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元)。由於電費明顯高於一般住宅價格,即使遇到高溫天氣,部分住戶仍不敢讓冷氣整晚運轉。

張姓租客目前住在塘頭村一間自建房,每月房租600多元人民幣,但水電費還要另外支出300至400元人民幣。他的住處每度電收1.3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元)、每噸水5元人民幣。為了節省開銷,他通常只在睡前開約2小時冷氣,之後便改吹電風扇。

禪城石灣塘頭村部分出租房每度電收費約1.1至1.5元人民幣,明顯高於當地一般居民階梯電價。
禪城石灣塘頭村部分出租房每度電收費約1.1至1.5元人民幣,明顯高於當地一般居民階梯電價。

張男表示,自己老家的電價每度大約只有0.6元人民幣,與現在租屋處相比差距明顯,但每度1.3元人民幣在附近竟還算相對便宜,其他出租房甚至開出更高價格。同樣住在塘頭村的周姓男子,每度電也被收取1.3元人民幣,每個月光電費就超過400元人民幣。為了壓低支出,他晚上只敢開幾個小時冷氣,通常到了凌晨4時左右就關機,即使天氣再熱也不敢一路吹到天亮。

相較之下,佛山夏季居民用電採階梯計價,第一級距每度約0.59元人民幣、第二級距約0.64元人民幣,最高的第三級距也僅約0.89元人民幣;各區階梯綜合水價則約為每噸1.85至5.78元人民幣。若以出租房常見的每度1.3元人民幣計算,已接近當地居民最高級距電價的1.5倍。

有租客每月光電費就超過400元人民幣,為省錢每天只敢開幾小時冷氣,凌晨4時左右便關機。
有租客每月光電費就超過400元人民幣,為省錢每天只敢開幾小時冷氣,凌晨4時左右便關機。

而且,高價水電並非塘頭村的單一現象,在南海桂城夏西村的楊姓女租客也透露,自己住處每噸水收5元人民幣,每度電更達1.5元人民幣。她雖然覺得價格偏高,但受限於租屋現況,只能被動接受房東訂出的標準,平時甚至不太敢開冷氣,主要靠小電風扇消暑。

另有夏西村租客指出,當地每度電收1.2元人民幣已算常見,自己每月房租約1200元人民幣,電費卻能高達950元人民幣,幾乎快追上房租。附近不少出租房同樣採取類似標準,有些每度甚至收到1.4至1.5元人民幣。彭姓女租客也表示,她目前支付的電價為每度1.2元人民幣,附近出租房價格大致相同。她透露,當地十多年前租屋電價就已達每度約1元人民幣,因此高價電費存在已久,不少住戶即使認為不合理,久而久之仍只能將其視為租屋市場的常態。

這些出租住宅的收費爭議,與「轉供電」模式密切相關。部分出租住宅由整棟建築共用一個總電表,再由房東或出租方替各房間設置分電表,依租客使用度數收費,最後統一按照總表向供電單位繳款。房東則認為,總表除了各房間實際使用的電量,還涉及整棟建築的階梯電價、電力線路耗損,以及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的用電成本,因此不能單純按照一般居民電價向房客收費。

不過,這種計費方式也讓房客與房東之間屢屢發生爭議。有租客透露,自己曾經向房東反映水電價格太高,最後只得到「嫌貴可以搬走」的回應。對許多租屋族而言,重新找房及搬家都需要額外成本,加上附近其他出租房可能也是類似價格,最後往往只能選擇接受。

這種「上游加價、下游再轉收」的情況也出現在商業公寓及集體宿舍。一名商業公寓二房東向租客開出每度電1.3元、每噸水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元)的價格,但她表示,自己同樣是按照每度1.3元人民幣向一房東繳費,加上走廊等公共區域用電後,甚至認為自己還要承擔部分額外成本。

大良新安村一處集體宿舍的二房東則每度收取1.2元人民幣,他也表示,一房東就是按照相同價格向自己收費,因此認為自己並不是靠電費賺錢,而是同樣處於被加價的一環。相較之下,一般住宅社區的收費項目就較為清楚。大良大門社區一處住宅出租時,工作人員直接列明每月管理費150元人民幣、水費每噸3.9元人民幣、電費每度0.85元人民幣,以及每月30元人民幣的公共電費,將各項成本分開計算。

至於房東反覆提到的線路耗損、公共區域用電等費用,依廣東省相關規定,並不是完全不能向租客分攤,關鍵在於收取方式。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轉供電主體所產生的公共設施用電及相關耗損,應優先透過租金、物業管理費或服務費等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得直接透過提高電價及電費的方式收取。

如果確實無法透過上述方式處理,在與使用分表的租客協商後,可以採取電量分攤的方式計算相關費用,但仍不得因此提高終端用戶每度電的價格。換句話說,公共用電及耗損費用可以依規定分攤,但不能直接混進每度電價中,以提高單價的方式向房客收取。事實上,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近年已多次針對轉供電違規加價展開專案整治,但此次透過實地查訪,仍可看到城中村自建房、商業公寓及集體宿舍存在不同程度的水電加價情況。

電費 租屋 水電費 佛山